2018年是实施《楚雄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的第八年,也是中后期评估年。统计监测显示:我市妇女儿童的健康状况明显改善,妇女儿童生存生活环境不断提高,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妇女儿童监测指标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态势。
一、全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经济与人口
国民经济稳步增长,居民收入不断增加,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近年来,全市经济快速发展,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和城乡居民收入不断增加,为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2018年我市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为64516元,同比增长7.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5992元,同比增长7.8%;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11790元,同比增长9.3%。
(二)妇女与就业和社会保障
经济的持续平稳较快发展,为广大妇女创造了更多的就业机会和就业岗位。具体表现在:一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不断增加。公有经济企事业单位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有472人,同比增长25.1%。二是社会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中女性为1.45万人,同比增长10.7%;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中女性为12.1万人;同比增长2.5%;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中女性为1.57万人;同比增长1.2%;参加失业保险人数中女性为0.92万人,同比增长26%;参加工伤保险的人数中女性为1.18万人,同比增长1.7%;三是劳动保护权益得到保障。自《妇女规划》实施以来,政府采取一系列措施,认真执行对女职工的权益保护和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使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基本得到保障。
(三)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妇女在参政议政方面已经成为重要力量,对促进社会和谐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各级党政女领导干部比例逐年提高,妇女参与领导决策和社会管理的层次进一步提高。主要体现在:一是女性民主参与能力继续增强。2018年,市人大代表和市政协委员分别为240人和236人,其中女性代表和女性委员分别为89人和98人,所占比重分别为37.1%和41.5%。二是女干部配备率有所提高。市政府领导班子中女干部的配备率22.2%;同比增长99.8%;乡镇领导班子中女干部比例14.8%,同比增长3.6%;后备干部中女性有104人,占总数的33.7%,同比增长53%;公务员人数中女性有771人,占总数29.8%,同比增长11.4%;律师人数中女性有12人,占律师总人数的27.3%;同比增长2倍。各项指标都朝着市级规划目标稳步推进。
(四)妇女儿童与教育
近年来,我市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力度,整合优化资源,改善教学条件,妇女和儿童受教育水平不断提高。一是义务教育水平进一步提高。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小学六年巩固率达均达到99.99%;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和初中三年巩固率均达到99.37%,其中,女生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和初中三年巩固率分别达99.19%和99.74%。二是妇女受教育的程度日趋加强。2018年我市成人识字率达100%;全市青壮年文盲率0.12%,基本扫除了青壮年文盲。
(五)妇女儿童与健康
随着财政收入的快速增长,用于与妇女儿童事业相关的教育和卫生经费投入持续增长。教育、卫生等投入的增加,为推动全市妇女儿童事业的稳定发展打下了坚实的物质基础。我市一直以来都十分关注妇女儿童身心健康,不断加大对医疗卫生经费的投入力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卫生保障体系。一是财政经费投入不断加大。2018年我市用于卫生方面的投入51786万元,同比增长8.3%,其中医疗卫生经费投入1035万元,同比增长9.4%;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经费1734万元,同比增长33.5%。二是妇女健康水平不断提高。2018年孕产妇产前检查率达到98.33%;住院分娩率达到99.96%;农村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100%;城市和农村的婚前医学检查率为97.38%;女性性病年报告病例数为160例,同比下降20%。三是新生儿遗传代谢疾病筛查率和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较上年有所增长,均达到99.11%。四是儿童常规疫苗接种率同比有所增长。儿童脊髓灰质炎接种率99.99%;乙肝疫苗接种率达99.86%;卡介苗、百白破疫苗、含麻疹类疫苗均达到目标要求。
(六)妇女儿童与法律保护
我市切实增强妇女儿童的法律意识,加大对妇女儿童的保护力度,2018年我市中小学生法律知晓率为100%;法制课时、教材、师资落实率为99.8%;中小学法制副校长配备率为100%;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人数为19人,同比下降32%;受法律援助的未成年人受援人数为120人,同比增长54%,均达到目标要求。
二、当前全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全市妇女儿童事业在各方面均取得长足发展,儿童优先发展观念深入人心,“两纲”的实施逐步走上规范、有序的良性发展轨道。通过对“两纲”的实施监测分析,参照妇女儿童现状调查的结果,目前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妇女就业及劳动社会保障形势依然严峻
劳动就业市场仍然存在着性别、年龄歧视等现象,妇女就业数量和就业层次总体上低于男性,女性就业多集中在相对技术含量低,收入水平不高的行业,对改善生活质量,提高妇女经济社会地位不利。部分女大学生对自身价值定位不准,工作经验欠缺,就业期望值过高,导致了女大学生就业选择面窄、找工作难的现象。城镇妇女再就业难的问题仍较突出,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中女性所占比例偏低,下岗和失业人员中女性比例偏高。全社会就业人员中女性所占比例为43.5%,城镇单位就业人员中女性所占比例为34.6%。越来越多的妇女进入非正规就业领域,重返劳动力市场的城镇失业妇女、下岗女工和农村进城务工妇女从事着不稳定、低收入、缺保障、不安全的工作,妇女的整体就业水平和就业层次不高。
(二)妇女参政比例仍需提高,女“一把手”少
楚雄市女性参与政治和决策的水平虽然有所提高,但仍面临严峻的挑战。2018年,科级正职干部数中女性所占比例为12.8%,同比下降4.2%;市政协委员中女性所占比例为41.5%,同比下降1%;根据数据显示,无论是在基层还是在高层,女性干部担任正职的少。决策机构中女性的缺乏,导致了女性利益难以在决策层有效地表达,不能充分代表女性群体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决策和管理。
(三)妇女儿童监测体系不够完善,监测统计工作面临诸多困难
一是开展监测统计工作困难。各乡镇、村(社区)工作人员变动频繁,难以保证正常的监测工作运转,从而加大监测统计困难力度。二是监测手段和监测指标质量要求不断提高。比如: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和流动人口中外出务工妇女怀孕后,根本不回来报告,也没有来体检,监测资料中就没有数据。这些问题影响了对两个规划实施真实情况的掌握。
三、对策建议
针对全市妇女儿童规划2018年实施情况存在的问题,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增强工作措施,进一步提高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实施成效。
(一)进一步促进妇女就业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一是建立和完善就业导向机制,为妇女提供优质高效的职业介绍、职业指导服务,帮助妇女转变择业观念,提高就业率和就业满意率。二是加强妇女职业培训,强化各类职业培训实体,在城乡妇女中大力开展不同层次,不同形式的就业培训。狠抓下岗女工的再就业培训和在职职工的培训,提高妇女从业人员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提高就业率。三是加强法制宣传,提高用人单位特别是私营企业经营者的法律意识,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切实改善女职工的劳动条件。四是进一步加强检查、指导和服务,督促企业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严肃查处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的行为。
(二)进一步提高妇女参与决策管理比例
一是建立健全有利于女性参政、女干部成长的政策和机制,加大女干部培养力度,提高基层妇女参与决策管理比例。积极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着力提高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大班子中女性的比例。二是注意充实职岗位和正职岗位的女干部,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妇女参与议政和参与社会管理。三是持续做好基层妇女骨干的人才储备工作。加大对基层妇女骨干的培养力度,提升她们的整体素质,为她们参政议政创造机会,提高妇女在村“两委”中的比例。
(三)进一步加强规划监测统计工作
一是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规划统计监测工作,加强对规划监测统计工作的指导,加大监测评估的投入,建立常规、连续的监测评估制度,全面、动态、真实地监测我市妇女儿童发展状况。二是对监测统计指标尚未达标的规划目标定期开展调查研究,为市委、市人民政府制定妇女儿童发展政策提供可靠依据。三是相关部门应建立统计监测评估工作责任制,落实报表责任制度,加强指标监控,确保数据质量,巩固监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