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二季度,楚雄市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3963元,同比增长8.2%。增速比全省平均水平(10028元,增长10.3%)低2.1个百分点,比全州平均水平(10597元,增长9.9%)低1.7个百分点,在全州10县(市)中绝对数排名第1位、增速排名并列第10位;城镇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8323元,同比增长7.5%。增速比全省平均水平(14130元,增长7.9%)低0.4个百分点,比全州平均水平(15873元,增长8.4%)低0.9个百分点,在全州10县(市)中绝对数排名第1位、增速排名第10位;农村常住居民人均消费支出7155元,同比增长11.1%。增速比全省平均水平(6846元,增长12.9%)低1.8个百分点,比全州平均水平(7014元,增长12.2%)低1.1个百分点,在全州10县(市)中绝对数排名第1位、增速排名第10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