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一季度楚雄市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260元,同比增长4%,增速比全省平均水平(7119元,增长4.5%)低0.5个百分点,比全州平均水平(6444元,增长4.5%)低0.5个百分点,在全州10县(市)中绝对数排名第1位、增速排名第10位。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350元,同比增长3.6%,增速比全省平均水平(11264元,增长3%)高0.6个百分点,增速与全州平均水平(9988元,增长3.6%)持平,在全州10县(市)中绝对数排名第1位、增速排名并列第6位;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436元,同比增长5.9%,增速比全省平均水平(3952元,增长5.4%)高0.5个百分点,比全州平均水平(4037元,增长6.1%)低0.2个百分点,在全州10县(市)中绝对数排名第10位、增速排名并列第7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