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三季度,楚雄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3143元,同比增长11.8%,与2019年三季度28642元比增长15.7 %。增速比全省平均水平( 30816 元,增长 11.4%)高 0.4个百分点,与全州平均水平(31658元,增长11.9%)低0.1个百分点,在全州10县(市)中绝对数排名第1位、增速排名第9位;楚雄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664元,同比增长12.5%,与2019年三季度9591元比增长21.6 %。增速比全省平均水平( 9336元,增长 11.9 %)高 0.6个百分点,比全州平均水平(10553元,增长12.7%)低0.2个百分点,在全州10县(市)中绝对数排名第3位、增速排名第10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