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前三季度,楚雄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644元,同比增长3.5%,增速比全省平均水平(27663元,增长3.2%)高 0.3个百分点,比全州平均水平(28291元,增长3.3%)高0.2个百分点,在全州10县(市)中绝对数排名第1位、增速排名第6位;楚雄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368元,同比增长8.1%,增速比全省平均水平(8342元,增长7.3%)高0.8个百分点,比全州平均水平(9364元,增长7.6%)高0.5个百分点,在全州10县(市)中绝对数排名第3位、增速排名第2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