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半年,楚雄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8755元,较上年同期(17334元)增加1421元,同比增长8.2%,增速与全省平均水平(8.2%)持平,比全州平均水平(8%)高0.2个百分点,增速居全州第7位;楚雄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5333元,较上年同期(4866元)增加467 元,同比增长9.6%,增速分别比全省平均水平(9.9%)和全州平均水平(9.7%)低0.3和0.1个百分点,增速居全州第9位。
(撰稿:张国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