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楚雄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35992元,同比增长7.8%,增速与全国平均水平(39251元,增长7.8%)持平,比全省平均水平(33488元,增长8%)低 0.2个百分点,比全州平均水平(34154元,增长7.9%)低0.1个百分点,在全州10县(市)中绝对数排名第1位、增速排名第9位;楚雄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1790元,同比增长9.3%,增速比全国平均水平(14617元,增长8.8%)高0.5个百分点,比全省平均水平(10768元,增长9.2%)高 0.1个百分点,比全州平均水平(10988元,增长9.4%)低0.1个百分点,在全州10县(市)中绝对数排名第3位、增速排名第8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