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楚雄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6050元,同比增长8.4%,增速比全省平均水平(15344元,增长8.4%)持平,比全州平均水平(15200元,增长8.7%)低0.3个百分点,在全州10县(市)中绝对数排名第 1 位、增速排名第8位;楚雄市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4464元,同比增长9.5%,增速与全省平均水平(4202元,增长9.5%)持平,比全州平均水平(4648元,增长9.8%)低0.3个百分点,在全州10县(市)中绝对数排第4位、增速排名第6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