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部门目录 >> 部门公开 >> 楚雄市统计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正文
号: cxs006/2026-00000 信息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日期: 2026-01-15
发布机构: 楚雄市统计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统计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号:

楚雄市统计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表时间:
字体:[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6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间为2025年1月1日—12月31日,报告在楚雄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网址:http://www.cxs.gov.cn/info/6465/866059.htm)。如对年报有疑问,请与楚雄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楚雄市鹿城南路540号,电话:0878-6128788,传真:0878-6128789,邮编:675000)。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楚雄市统计局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坚持在“党组统一领导、分管领导牵头主抓、办公室牵头落实、各科室各负其责”的既定工作体系下运行,切实履行职责,对公开内容进行审定和保密审核,并全面负责协调、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全年工作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聚焦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及监督保障等关键环节,着力提升公开质效,确保各项工作依法依规扎实推进。

(一)主动公开情况

根据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全面推进重点任务办理,尤其对统计公报、统计快报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做到第一时间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全年累计发布各类政府信息78条,其中:统计信息20条、统计分析8条、统计快报12条、统计公报8条、政策问答15条、行政执法信息5条、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2条,更新维护其他信息8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度,本单位未收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任何渠道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楚雄市统计局围绕政府信息管理全流程,建立健全以下三项核心工作机制:一是健全主动公开工作机制。明确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规范信息公开的范围、形式与标准,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面、准确及时向社会发布。二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细化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环节操作流程与时限要求,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三是严格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公开与不予公开信息的界定标准,完善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切实防范失密泄密风险。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5年,楚雄市统计局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严格落实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主渠道的要求,统筹规划并优化门户网站栏目设置,推进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集约化、规范化展示,提升信息发布的集中性和服务效能。同时畅通公众互动和诉求渠道。本年度,“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运行平稳,未收到相关转办工单。本单位已建立健全工单接收、转办和反馈机制,确保该平台作为倾听民意、回应关切的重要渠道保持畅通有效。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高效运行,本单位着力完善监督保障机制。一是强化组织和人员保障。明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与专职人员,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环节有人抓、有人管。二是严格内容与保密管理。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规范审查流程,压实审查责任,坚决防止失密、泄密。同时,加强对门户网站各栏目的动态维护,确保在规定时限内更新信息,保障发布内容的质量和时效。三是规范平台和渠道管理。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为门户网站法定栏目,目前未开设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其他政务新媒体平台,确保资源集约、管理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楚雄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运行平稳,但仍存在部分科室及相关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重视不足、主动公开信息数量有限、公开形式较为单一、信息发布质量有待提升等问题。

为此,楚雄市统计局将持续加强宣传引导与业务培训,深化干部职工对信息公开的认识,提升业务能力与公开实效。同时,将进一步拓展公开领域,丰富公开内容和形式,提高信息发布的针对性和可读性,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质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楚雄市统计局未发生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