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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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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

——2023年11月28日在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

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会议作《关于楚雄市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请予审议。

一、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全市共开展审计51项,查出问题415个。截至目前,有关单位采纳审计建议187条,按要求整改问题373个。

(一)针对市级财政管理和部门预算方面的问题,各责任单位通过规范预算编制、严格预算支出、加强预算管控等方式完成整改。

(二)针对财政财务收支和专项资金方面的问题,各责任单位通过收缴财政、调整账务、调整资产等方式完成整改。

(三)针对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和农村“三资”方面的问题,各责任单位通过盘活闲置土地、补记资产等方式完成整改。

(四)针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决算方面的问题,各责任单位通过纠正工程价款、补办超计划投资批复手续、办理相关手续等方式完成整改。

二、建立健全审计整改制度机制情况

(一)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关于贯彻落实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若干措施》,提请市政府办下发整改情况专项检查通知,组成检查组,深入各被审计单位开展整改情况跟踪检查。严格执行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和研究审计整改工作规定,认真落实市人大审计工作报告审议意见,坚持把审计整改情况纳入综合绩效考核管理。

(二)着力推动审计整改长效机制建设。制定《中共楚雄市委审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实施意见》《楚雄市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明确了各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是落实审计整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建立了审计整改报告制度,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情况跟踪检查,着力解决审计整改难问题。

(三)认真履行督促整改责任。按照“谁审计谁负责跟踪检查”的要求,严格落实整改提醒、整改交办、整改约谈要求,适时开展整改情况跟踪检查,督促指导被审计单位建立规范统一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台账,规范整改资料报送,对整改不力、整改不实等问题及时进行纠正;认真审核各整改责任单位报送的整改情况,责成相关单位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紧盯责任、进度和质量,确保整改取得实效。对于正在整改的问题,持续用力,督促各责任单位进一步细化整改方案、整改清单、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强化横向协作、上下级联动,加大整改工作力度。

(四)积极促进有关管理制度健全完善。审计促成有关部门报请市委市政府制定了《楚雄市政府投资建设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办法》《楚雄市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等多项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规范性文件,提升了公共资金管理水平。

三、今后加强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主体责任。审计整改落实是政治“必答题”,是严肃的政治责任。涉及整改任务的各单位“一把手”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强化牵头抓好审计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落实将整改审计查出问题、落实审计提出意见纳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规定,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审计整改工作,定期开展整改情况分析研判。

(二)积极推进整改,确保真改实改。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州党委审计委员会有关加强审计整改工作意见(规定)精神,建立审计查出问题清单、整改责任清单、整改情况清单,明确整改任务、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员,严格落实向审计部门书面报送审计整改情况报告要求,积极推进整改结果公开,确保审计查出的问题全面有效整改。

(三)健全长效机制,推动标本兼治。审计整改既要着眼“当下改”,更要立足“长久立”。各单位各部门要坚持举一反三、点面结合,深入分析问题背后的体制性障碍、机制性缺陷、制度性漏洞,适时组织开展自检自查工作,从源头上堵塞漏洞,形成发现问题、整改落实、完善制度的工作闭环,实现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有效避免屡审屡犯、边改边犯。

市人民政府今后将更加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常委会的监督,积极落实审议意见,全面支持审计部门履行职责,切实抓好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建设,着力加快提升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工作水平,努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