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5日至2021年12月27日,楚雄市2020年度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实施管理情况数字化全覆盖进行审计调查。根据市审计局审计意见建议要求,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单位高度重视,制定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方案,积极采纳审计建议,进行了认真整改。现将整改结果公告如下:
一、审计发现问题
(一)项目立项阶段
1.未按规定管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库。
2.未依托在线平台对投资项目建设全过程实施审批监管。
3.未按规定履行项目立项审批程序。
4.未按规定向市债管办报送审批基本建设项目审查表。
5.未按规定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
6.未按规定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7.应招标未招标服务单位。
8.未按规定办理环境影响评价。
(二)规划报建阶段
9.未按规定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10.未按规定办理土地使用证。
(三)施工许可阶段
11.未按规定审批水土保持方案。
12.未按规定缴纳合同印花税。
13.未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14.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报监备案。
15.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
(四)竣工验收阶段
16.未按规定进行消防验收。
(五)其他方面
17.未批先建。
18.建设项目批大建小。
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做好审计整改各项工作,针对未按规定管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库、未依托在线平台对投资项目建设全过程实施审批监管、未按规定履行项目立项审批程序的问题,市发展改革局已通过“云南省项目综合管理一体化平台”配置下发相关乡镇、部门及市发展改革局各项目科室,积极开展项目审批管理工作,并对项目审批工作建立完善了工作台账;同时加大平台系统运用的力度,通过系统根据项目建设内容批分下达项目事项审批计划,并推送给相关审批监管部门开展工作;严格审批程序,严格运用项目审批文件中的项目代码,及时跟踪查询项目的审批情况和进展情况。
对未按规定向市债管办报送审批基本建设项目审查表的问题,市财政局将严格对项目资金来源、债务进行审核把关,市发展改革局将严格按照审批材料要求办理离手续,对材料不齐全的政府投资建设项目不予受理审批。
对未按规定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未按规定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未按规定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未按规定办理土地使用证、未批先建的问题,市自然资源局于2022年2月24日向涉及的项目业主单位逐一发放了工作函,要求项目业主于2022年3月3日前提供材料完成整改,截至目前,涉及4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项目的用地计划由市民政局牵头统一申报,待建设用地获批后方可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后续相关手续,正在办理建设用地手续3个,乡镇正在对接办理历史用地确权登记,待确权登记取得土地使用证后,无需办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正在办理建设用地报批1个,已纳入建设用地报批计划。
对应招标未招标服务单位的问题,市发展改革局已责成涉及的2家项目业主单位作出书面检讨。
对未按规定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的问题,1个项目已经补办理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其余项目楚雄州生态环境局楚雄市分局已回复不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
对未按规定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问题,除农村公益性公墓项目外都已补办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农村公益性公墓项目待土地手续审批后才能审批水土保持方案。
对未按规定缴纳合同印花税的问题,各项目业主单位已对本单位实施的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补交了合同印花税款及滞纳金。
对未按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问题,因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的缴纳政策发生变动,项目业主单位将按新政策执行。
对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报监备案、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未按规定进行消防验收的问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对涉及项目业主单位发放了督办通知,要求项目业主单位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施工安全监督手续和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并进行消防备案,到市行政审批局办理施工许可证。
对建设项目批大建小的问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施工过程中采用据实决算原则,合理控制投资,并已对相关责任科室和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督促相关科室和项目管理人员加强业务学习和法律法规学习。审计整改资料已报送楚雄市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