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05-/2024-0514015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4-02-29
发布机构: 楚雄市审计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乡镇集镇供水及两污设施资金管理项目建设运行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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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乡镇集镇供水及两污设施资金管理项目建设运行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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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乡镇集镇供水及两污设施资金管理项目建设运行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和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楚雄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9月6日至2023年12月13日,对楚雄市乡镇(不含鹿城、东瓜)集镇供水及两污设施资金管理项目建设运行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楚雄市乡镇集镇供水及两污设施资金管理项目建设运行情况专项审计主要涉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苍岭、子午、东华、紫溪、吕合、新村、大过口、中山、三街、八角、树苴、西舍路、大地基,本次重点延伸审计了子午镇和中山镇集镇供水及两污设施项目建设运行情况和自来水厂水费、市场摊位费、垃圾处理费收取及管理使用情况。

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和各乡镇提供的相关资料基本反映了楚雄市乡镇集镇供水及两污设施资金管理项目建设运行情况。但审计调查也发现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未按规定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未按规定组织验收交付使用、建设项目进度缓慢等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

2.未按规定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3.未按规定组织验收交付使用。

4.建设项目进度缓慢。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针对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问题,责成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严格按建设程序组织实施项目建设,按规定完善相关手续;针对未按规定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问题,责成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严格按建设程序组织实施项目建设,按规定完善相关手续;针对未按规定组织验收交付使用的问题,责成对已完工项目按项目管理要求组织竣工验收;针对建设项目进度缓慢的问题,责成加强项目建设前期管理工作,积极完善相关手续,力促项目开工建设等。针对存在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市属有关部门和乡镇应切实履行建设管理项目主体责任,加强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管理,严格履行项目建设基本程序,按照批准建设内容和投资计划组织项目建设。各乡镇应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设立会计账簿,坚持“统一账户核算资金、统一报账程序、统一会计核算、统一档案管理”要求,严格履行各类资金管理使用规定,确保各项收入支出真实、完整、合法、合规,杜绝个人长期保管现金等违规行为。加强集镇市场运行管理工作,强化国有和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严格控制财务风险,通过适用自身的运作模式盘活公共和集体资源资产,确保集镇运行正常、有序。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有关单位接到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后,高度重视,及时抓好整改,并积极采纳了审计建议,具体整改情况如下:针对未按规定办理施工许可证的问题,正按要求进行整改;针对未按规定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问题,正按要求进行整改;针对未按规定组织验收交付使用的问题,正按要求进行整改;针对建设项目进度缓慢的问题,正按要求进行整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