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高新区2021年至2022年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实施管理情况数字化全覆盖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楚雄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2月19日,对楚雄高新区投资促进和行政审批局2021年至2022年审批的楚雄高新区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实施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被审计调查单位对其提供的工程资料、财务会计资料、电子数据、其他证明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楚雄市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楚雄高新区投资促进和行政审批局2021年至2022年审批的楚雄高新区公共投资建设项目74个(批),其中:社会事业类30个,城市基础设施类42个,生态环保类2个。
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至2022年楚雄高新区公共投资建设项目相关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各个管理环节监督力度不断强化,建设单位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水平逐步提高、责任意识日趋增强,基本建设程序履行基本到位。但审计调查发现楚雄高新区投资促进和行政审批局等单位存在审批制度改革实施不到位、未按规定实现信息共享、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不规范、未按规定编制项目建设方案、水土保持方案未经批准开工建设项目、未按规定办理项目审批等手续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审批制度改革实施不到位。
2.未按规定实现信息共享。
3.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不规范。
4.未按规定编制项目建设方案。
5.未编制和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开工建设项目。
6.未按规定办理项目审批手续。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针对审批制度改革实施不到位的问题,责成完善审批流程并制定办事指南;针对未按规定实现信息共享的问题,责成完善信息共享机制;针对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责成健全完善相关制度;针对未按规定编制项目建设方案的问题,责成完善项目建设方案审批相关事宜;针对未编制和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开工建设项目的问题,责成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并报相关部门审批;针对未按规定办理项目审批手续的问题,责成按规定完善工程项目基本建设程序。针对存在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严格履行项目建设基本程序,强化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加强对项目实施全过程管理,依法依规组织项目,认真落实各方责任,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明确监管责任,整合监管力量,共享监管信息,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监管,确保项目建设程序规范。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有关单位接到审计报告后,高度重视,及时抓好整改,并积极采纳了审计建议,具体整改情况如下:针对审批制度改革实施不到位的问题,正按要求进行整改;针对未按规定实现信息共享的问题,正按要求进行整改;针对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不规范的问题,正按要求进行整改;针对未按规定编制项目建设方案的问题,正按要求进行整改;针对未编制和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开工建设项目的问题,正按要求进行整改;针对未按规定办理项目审批手续的问题,正按要求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