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市级预算单位往来款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楚雄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4月10日至6月20日,对楚雄市市级预算单位往来款管理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有关单位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楚雄市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本次对楚雄市工业信息化科学技术局等89家预算单位结转结余资金清理盘活、非税收入、往来款项管理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并对有关单位进行了延伸审计调查。根据89家预算单位提供结转结余资金基本情况表反映,2020年至2022年形成结转结余资金合计8579.58万元,已按一般公共预算结转结余资金统筹使用要求交回市财政3456.03万元,截至2022年末结转结余资金5123.55万元。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楚雄市工业信息化科学技术局等89家预算单位按照《政府会计准则》《政府会计制度》等相关规定组织往来款核算工作,加强预算支出管理,积极盘活各类沉淀资金。提交的会计和其他有关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各单位结转结余资金清理盘活、非税收入、往来款项管理情况。审计调查发现存量资金未缴财政、应缴未缴非税收入、应缴未缴税款、预算单位违规向非预算单位借款或垫付财政资金、债权不实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存量资金未缴财政。
2.应缴未缴非税收入705 136.91元。
3.应缴未缴税款153 835.55元。
4.17家预算单位违规向非预算单位借款或垫付财政资金。
5.债权不实。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针对存量资金未缴财政的问题,责成涉及单位将存量资金缴入市财政;针对应缴未缴非税收入的问题,责成涉及单位将非税收入缴入市财政;针对应缴未缴税款的问题,责成涉及单位依法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纳税款;针对17家预算单位违规向非预算单位借款或垫付财政资金的问题,责成17家预算单位采取措施收回上述违规出借财政资金,定期对各类往来款项进行清理结算,避免往来款项长期挂账;针对债权不实的问题,责成楚雄市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取措施催收,对未反映债权进行账务处理。
针对存在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各预算单位应认真落实楚雄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通知》(楚市财通〔2023〕3号)要求,全面清理结余结转资金,对结余结转资金、非税收入按规定缴入财政。严控增量,清理存量,各预算单位应逐笔核查全面摸底并形成往来款管理台账,做到往来款项有资料可查,底数清楚,情况明。各预算单位要健全完善往来款清理长效机制,采取有效措施逐步收回、清理、核销,杜绝向非预算单位借款或垫付财政资金。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有关单位接到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后,高度重视,及时抓好整改,并积极采纳了审计建议,具体整改情况如下:针对存量资金未缴财政的问题,正按要求进行整改;针对应缴未缴非税收入的问题,正按要求进行整改;针对应缴未缴税款的问题,正按要求进行整改;针对17家预算单位违规向非预算单位借款或垫付财政资金的问题,正按要求进行整改;针对债权不实的问题,正按要求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