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05-/2024-0513004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4-03-15
发布机构: 楚雄市审计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审计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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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审计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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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楚雄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2月14日至3月30日,对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以下简称“市文旅局”)2022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对紫溪山风景区管理处等6家下属单位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预算编制、批复及调整情况。2022年市财政批复下达市文旅局部门预算收支848.61万元(基本支出445.63万元,项目支出402.98万元)。预算执行中追减191.74万元(基本支出1.88万元,项目支出189.86万元)。实际预算数656.87万元(基本支出443.75万元,项目支出213.12万元)。市文旅局已按要求公开。

部门预算执行及部门决算草案编制情况。2022年初无结转和结余,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56.87万元,当年支出656.87万元(基本支出443.75万元,项目支出213.12万元),年末无结余。审计结果表明,市文旅局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和部门决算报表基本真实地反映了部门预算执行及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财政财务收支基本合规,单位内控制度基本建立健全,执行基本有效。但审计发现结余资金未缴财政、违规报销支出、往来款长期挂账、违规委托代理记账、虚列支出、违规拨付补助资金、违规向下属单位转嫁支出、固定资产未入账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结余资金未缴财政72 858.44元。

2.违规报销支出1 900元。

3.往来款长期挂账178 153.20元。

4.违规委托代理记账。

5.虚列支出20 000 000元。

6.违规拨付补助资金40 000元。

7.违规向下属单位转嫁支出4 500元。

8.固定资产未入账200 000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针对结余资金未缴财政的问题,对紫溪山风景区管理处、楚雄市民族文化演艺有限公司结余资金72 858.44元缴入市财政;针对违规报销支出的问题,对楚雄市图书馆、楚雄市民族文化演艺有限公司将违规报销支出缴入市财政;针对往来款长期挂账的问题,对楚雄市图书馆2017年3月以前借书押金及利息收入缴入市财政,并对长期挂账往来款项按清理结果及时做好相关账务处理;针对违规委托代理记账的问题,责成紫溪山风景区管理处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代理记账工作;针对虚列支出的问题,责成楚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及时完善账务核算,加强项目资金使用监管,督促楚雄市产业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加快项目建设,确保项目按期完工交付使用;针对违规拨付补助资金的问题,对楚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应严格按照规定拨付资金,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针对违规向下属单位转嫁支出的问题,责成市文旅局退回向下属单位转嫁支出元,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针对固定资产未入账的问题,责成楚雄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对资产进行盘点清查,及时补记固定资产账,并做好账务处理,确保固定资产账实相符。

针对存在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加强对拨付资金使用情况监管,切实履行项目监管责任,依法依规进行会计核算,适时对下属单位财务收支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规定,严禁扩大开支范围报销支出,严格控制行政运行成本。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楚雄市文化和旅游局接到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后,高度重视,及时抓好整改,并积极采纳了审计建议,具体整改情况如下:针对结余资金未缴财政的问题,已缴入市财政;针对违规报销支出的问题,已缴入市财政;针对往来款长期挂账的问题,已缴入市财政;针对违规委托代理记账的问题,已规范代理记账工作;针对虚列支出的问题,正按要求进行整改;针对违规拨付补助资金的问题,已严格按照规定拨付资金;针对违规向下属单位转嫁支出的问题,已退回向下属单位转嫁支出元;针对固定资产未入账的问题,已及时补记固定资产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