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楚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2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楚雄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2月10日至2023年4月7日,对云南省楚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以下简称“市交警大队”)2022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市交警大队及有关单位对其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楚雄市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预算编制、批复及调整情况。2022年市财政年初批复市交警大队部门预算3695.28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2769.28万元(基本支出2646.28万元,项目支出123万元),政府性基金926万元。
部门预算执行及部门决算草案编制情况。2022年市财政调整追加预算474.95万元(基本支出166.95万元、项目支出308万元),年终调整追减预算1092.58万元(基本支出175.38万元、项目支出1.40万元、政府性基金915.80万元);实际拨款收入3376.91万元,其中:市级财政拨款收入3077.65万元,转移支付124.51万元,其他收入174.75万元;年初结转0.78万元,支出3366.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97.21万元,项目支出559.50万元(含转移支付资金124.51万元、市级专项业务费121.60万元、新增项目资金313.39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10.20万元。年终结转结余10.78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市交警大队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的反映了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状况,财政财务收支基本合规,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合规,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手续;但审计发现存在单位违规支付应由个人承担费用、重复发放津贴、存量资金未缴财政、违规购买商业保险、重复报销事故值班伙食费、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单位违规支付应由个人承担费用27 553.73元。
2.重复发放津贴5 860元。
3.存量资金未缴财政7 776.04元。
4.违规购买商业保险53 050元。
5.重复报销事故值班伙食费7 910元。
6.财务管理不规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针对市交警大队单位违规支付应由个人承担费用的问题,责成市交警大队清理收回资金缴入市财政;针对重复发放津贴的问题,收缴省财政;针对存量资金未缴财政的问题,责成市交警大队缴入市财政;针对违规购买商业保险的问题,责成市交警大队清退违规购买商业保险资金缴入市财政;针对重复报销事故值班伙食费的问题,责成市交警大队对事故值班伙食费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将清退资金缴入市财政;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责成市交警大队严格执行公务卡管理和结算支出管理相关规定,规范使用个人公务卡。
针对存在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规范津补贴发放。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考勤管理,履行审批手续,规范各项津补贴支出;强化会计监督职能。完善内控制度,规范会计核算行为,认真审核原始凭证,确保真实合法;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值班工作、公车运行维护费等经费支出,规范公务卡管理使用。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市交警大队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了整改。根据提供的整改资料,整改情况如下:针对违规支付应由个人承担费用的问题,正按要求进行整改;针对重复发放津贴的问题,正按要求进行整改;针对存量资金未缴财政的问题,正按要求进行整改;针对违规购买商业保险的问题,正按要求进行整改;针对重复报销事故值班伙食费的问题,正按要求进行整改;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规范使用个人公务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