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2021年度市级预算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全覆盖审计调查 结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楚雄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2月16日至5月30日,对楚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等16个市级一级预算单位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楚雄市财政局下达16个市级一级预算单位2021年度预算总额103412.05万元,其中:年初预算62900.7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400.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500万元);调整预算103412.0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441.3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2970.70万元)。2021年决算收入99773.70万元,支出100154.33万元;年初结转结余2319.61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938.98万元。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楚雄市16个市级一级预算单位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和部门决算报表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单位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单位内控制度基本建立,执行基本有效。但审计调查发现虚列支出、非税收入未缴财政、违规收取费用、存量资金未缴财政、应收未收非税收入、未及时撤销银行结算账户、往来款长期挂账、固定资产未入账、公务车辆未在定点单位维修、财务管理不规范、债权债务不实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虚列支出26 000元。
2.非税收入未缴财政100 000元。
3.违规收取费用5 996.45元。
4.存量资金未缴财政1 077.45元。
5.应收未收非税收入1 219 146.07元。
6.未及时撤销银行结算账户。
7.往来款长期挂账60 000元。
8.固定资产未入账48 960元。
9.公务车辆未在定点单位维修。
10.财务管理不规范。
11.债权债务不实10 516 398.04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按规定出具审计报告,并下达审计决定书。针对虚列支出问题,责成市水务局将上述资金归还原渠道;针对非税收入未缴财政问题,鉴于审计期间楚雄市紫溪山风景区管理处已将取得收入缴入市财政,今后应加强非税收入管理;针对违规收取费用问题,责成市城管局清退违规收取电费;针对存量资金未缴财政问题,鉴于审计期间市供销社已将存量资金缴入市财政,责成今后强化资金支出管理;针对应收未收非税收入问题,责成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积极催收公务用车平台租车费;针对未及时撤销银行结算账户问题,责成市场监管局全面清理账户结存资金,商同财政部门规范管理楚雄市消费者协会银行结算账户;针对往来款长期挂账问题,责成市教育体育局作调整账务处理;针对固定资产未入账问题,责成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城管局、市投资促进局认真对资产进行盘点清查,及时补记固定资产账;针对公务车辆未在定点单位维修问题,责成市应急局加强公务车辆管理;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责成市自然资源局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应对征地补偿款实际兑付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核实完善原始支出凭证、市教育体育局应认真规范教育考试考务费支出管理;针对债权债务不实问题,责成市水务局严格按照实际发生业务完整核算单位债权债务。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建议:严格按照批复用途和金额使用资金,进一步强化预算管理的严肃性和约束力,不断提高资金使用绩效;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继续加强“三公”经费、会议费、差旅费等经费支出管理,进一步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积极健全完善有关财务会计核算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务支出审核签批手续,准确反映会计信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对发生增减变化资产及时进行账务处理,规范资产出租、出借行为,确保资产安全、完整、准确。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本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楚雄市16个市级一级预算单位进行了认真整改,整改情况如下:针对虚列支出问题,市水务局已将资金归还原渠道;针对非税收入未缴财政问题,审计期间楚雄市紫溪山风景区管理处已将取得收入缴入市财政,已加强非税收入管理;针对违规收取费用问题,市城管局已清退违规收取电费;针对存量资金未缴财政问题,审计期间市供销社已将存量资金缴入市财政,已强化资金支出管理;针对应收未收非税收入问题,责成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已积极催收公务用车平台租车费;针对未及时撤销银行结算账户问题,市场监管局已全面清理账户结存资金并规范管理楚雄市消费者协会银行结算账户;针对往来款长期挂账问题,市教育体育局已作调整账务处理;针对固定资产未入账问题,责成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城管局、市投资促进局已对资产进行盘点清查并补记固定资产账;针对公务车辆未在定点单位维修问题,市应急局已加强公务车辆管理;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市自然资源局已加强资金管理、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应已对征地补偿款实际兑付情况进行全面清理核实并完善原始支出凭证、市教育体育局已规范教育考试考务费支出管理;针对债权债务不实问题,市水务局已按照实际发生业务完整核算单位债权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