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05-/2024-0308004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4-03-08
发布机构: 楚雄市审计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雄宝路鹿城南路尾段健康步道S103省道东侧改造花果山公园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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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雄宝路鹿城南路尾段健康步道S103省道东侧改造花果山公园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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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审计局

审计结果公告

CHUXIONG SHI SHENJIJU

SHENJI JIEGUO GONGGAO

2024年第4号

(总第1018号)

楚雄市审计局办公室

楚雄市雄宝路鹿城南路尾段健康步道S103省道东侧改造花果山公园工程竣工决算审计结果

(2024年2月21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楚雄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6月22日至2020年8月21日,对楚雄市雄宝路、鹿城南路尾段健康步道、S103省道东侧改造、花果山公园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审计以楚雄市鹿城镇河前社区和青龙社区基础统建等建设项目竣工决算的真实性、合法性为主。

花果山公园等工程,根据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楚雄市花果山公园、鹿城南路(雄宝路至阳光大道)及雄宝路(阳光大道至彝海南路)提升改造工程投资计划的批复》(楚市发改批〔2017〕416号)组织实施。

S103省道东侧改造工程,根据楚雄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楚雄市S103省道延线(菠萝哨加油站至河前小河)北侧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投资计划的批复》(楚市发改批〔2017〕606号)组织实施。

花果山公园等工程和S103省道东侧改造工程,由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监督、管理工作;栗子园小区10/0.4kv配电系统改造工程由楚雄市搬迁安置办公室负责管理。经公开招标,花果山公园等工程由云南碧美市政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中标价款20 923 607.52元;S103省道东侧改造工程由云南碧美市政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承建,中标价款25 117 980.63元。

花果山公园等工程和S103省道东侧改造工程,由云南通锦建设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监理事宜。

楚雄市人民政府与云南滇港宏源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委托建设项目合同》,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云南滇港宏源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委托代建合同》《监管合同》;云南滇港宏源投资有限公司与招标代理、施工、监理、造价咨询等单位签订了相关合同,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监管单位参与了合同签订。

花果山公园等工程,于2017年10月26日开工,2018年11月22日竣工验收;S103省道东侧改造工程,于2018年1月22日开工,2018年9月5日竣工验收。

截至2020年8月13日,花果山公园等工程和S103省道东侧改造工程到位建设资金28 000 000元,其中:市财政拨入债券置换存量债务资金20 000 000元,省级海绵城市补助资金 1 000 000元,创森资金7 000 000元。已支付工程投资款项(建安工程投资)28 000 000元。应付未付工程款20 795 681.10元。

审计结果表明,花果山公园等工程和S103省道东侧改造工程基本符合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程序,项目建设管理法人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落实基本到位,财务收支核算基本符合国家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工程资料、财务会计资料基本完整地反映了工程情况和建设项目的财务状况。但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存在多计工程价款、未按规定时限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计工程价款1 442 165.55元。

(二)未按规定时限办理竣工验收备案。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楚雄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审计程序出具了审计结论,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已要求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进行整改。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楚雄市审计局还提出以下审计建议:认真履行项目建设监管职责,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把工程结算审核关;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财务规则》和《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切实规范项目建设成本核算管理工作;认真做好工程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确保工程资料完整、规范。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楚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对多计工程价款的问题,已调整工程价款;对未按规定时限办理竣工验收备案问题,已加强建设项目管理工作,认真督促相关单位按照时限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审计整改资料已报送楚雄市审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