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04/2025-00050 信息分类: 财政
发文日期: 2025-08-26
发布机构: 楚雄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财政局 楚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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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财政局 楚雄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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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瓜街道,八角镇,子午镇,东华镇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楚财农〔2024179号)要求,现将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任务180万元下达给你们,资金分配及科目情况详见附表严格按照项目批复认真组织实施。现将资金使用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管好用好衔接资金。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党委、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规定和决策部署,严格按照《财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财政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民委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202214)和《云南省财政厅等部门关于修订〈加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财规202410)等文件规定安排使用资金,加强项目实施的跟踪调度,持续强化资金监管,切实管好用好衔接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二、强化项目绩效管理。真落实项目绩效目标管理,按照下达的绩效目标,将绩效管理工作贯穿于绩效目标编制、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运用等环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围绕项目绩效目标,对项目的组织实施进展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落实公开公示制度,及时掌握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的经验、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年度预算执行完毕和预算项目实施完成后,应严格按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部门绩效自评。


附件:1.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分配表

            2.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少数民族发展)绩效目标表




楚雄市财政局           楚雄市民族宗教事务


2025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