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财政所:
根据《楚雄州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楚财农〔2022〕56号),现将2022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57万元下达给你们(其中:基础设施及产业发展948万元;项目管理费9万元),请列入2022年度预算支出,支出科目详见附表。请你(乡)镇根据市乡村振兴局批复的方案实施项目。请按照下达的项目批复拨付资金进行使用,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楚雄州财政局 楚雄州乡村振兴局 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楚雄州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楚雄州农业农村局 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楚雄州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楚财农〔2021〕148号)的相关规定,严格使用资金、加快项目实施,加快支出进度。
附件1. 楚雄市2022年度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资金分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