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委员会2026年预算公开
第一部分 楚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委员会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楚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委员会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楚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
委员会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楚雄市纪委与楚雄市监察委(以下简称市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1.中共楚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职能
中共楚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构。市纪委在州纪委和市委的领导下,开展的主要工作任务和经常性工作是:
纪检机关的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纪检机关的经常性工作是: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2.楚雄市监察委员会职能
市纪委监委的内设机构,与全面履行纪检、监察新职能,整合反腐败资源力量,提升监督职能和能力,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的要求相适应。不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在机构、职数、编制“三个不增加”的前提下,设置15个部室,新的内设机构工作力量向监督执纪一线部门倾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第一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室、第二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室、第三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室、第四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室、第五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室、第六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室、第七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设派驻纪检监察组18个,即: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驻市政府机关纪检监察组、驻市发展改革局纪检监察组、驻市工业信息化科技局纪检监察组、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驻市司法局纪检监察组、驻市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驻市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驻市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驻市林草局纪检监察组、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驻楚雄高新区纪检监察组。派出纪检监察工委1个,即市委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巡察机构设市委巡察办和市委第一巡察组、市委第二巡察组、市委第三巡察组、市委第四巡察组、市委第五巡察组。
所属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楚雄市巡察研究和信息中心(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持续做实做细政治监督,推动“十五五”规划行稳致远。突出“两个维护”根本任务。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引导党员干部做到笃信、务实、担当、自律。扛牢抓稳政治监督首责,以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严的监督,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清除“两面人”,着力解决“七个有之”问题,严肃纠治思想上的自由主义、政治上的投机主义、组织上的宗派主义、工作上的本位主义、履责上的好人主义;护航“十五五”顺利开局起步。紧紧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等战略部署,及时跟进监督,坚决防止“标签式”“浮萍式”政治敷衍;严明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认真做好资格联审,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坚决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权威性。
2.持续拓展学习教育成果,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持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狠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深入开展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查处违规公款吃喝、搞“小圈子”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以调研考察、公务活动为名的公款旅游等行为,严肃纠治借民生项目违规建设楼堂馆所等新动向。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盯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坚决纠治临近换届等待观望不作为,搞人事突击安排,换届后急功近利“翻烧饼”、搞“政绩工程”等突出问题。紧盯“关键少数”,重点纠治统计造假、“形象工程”、盲目决策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不作为、乱作为、假落实等现象,持续为基层减负;健全常态长效机制。深化经常性学习教育,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认真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用好廉情抄告、信访分析等机制,对作风建设松懈问题严肃问责;进一步深化风腐同查同治。压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强化系统施治,形成办案、治理、监督、教育的有效闭环,把正的风气树立起来。
3.持续发力深化标本兼治,提升一体推进“三不腐”综合效能。保持不敢腐高压态势。坚持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一起查,用权腐败、用人腐败一起查,结骗、行骗一起查,受贿、行贿一起查。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深化整治招标投标、国企、医药卫生、教育体育、养老社保、工程建设和产业园区等重点领域腐败,着力查处“关键少数”和年轻干部腐败,纠治期权腐败、“退而不休”、利用“余威”牟取不正当利益、“逃逸式辞职”等行为。严肃查处政商勾连、权力为资本提供保护、资本向政治领域渗透等问题,深挖细查预期收益、约定代持、政商“旋转门”等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深化探索不当政治得利追缴和纠正工作;织密不能腐防控体系。依靠制度治权,完善权力制约机制,健全权力监督制度,提升制度执行力,推动正确用权、有效制权;厚植不想腐思想根基。丰富内容供给,深化廉洁教育,强化警示教育震慑作用,深化“通篇文章”,加强以案促改促治。注重科技赋能,提高运用数据化手段发现问题能力,不断提高正风反腐的精准度和穿透力。
4.持续强化执纪执法为民,推进集中整治取得更大成效。聚焦重点持续整治突出问题。抓实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医保基金管理、养老服务、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领域突出问题整治项目,全面推开农村集体“三资”全面摸清家底、妥善处置问题、构建科学监管体系专项工作,巩固“校园餐”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等成果。因地制宜抓好民生领域信访问题集中治理、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等10项重大民生实事。持续运用“遍访”、组建“攻坚小组”等方式拓展案源,运用领导包案、提级办理等方式,努力办成更多实事好事;健全制度巩固成果。统筹推进清廉建设和集中整治,用好群众点题、部门答题、纪委监督、社会评价机制,推动形成统筹领导、闭环落实、监督监管、群众参与的常态化整治与监督长效机制;提升监督治理效能。完善提级监督、交叉监督、联合监督、“乡案市审”等制度机制,提升基层案件查办质效。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营造群众主动监督、依法监督的良好环境。
5.持续紧抓不放久久为功,推动清廉楚雄建设走深走实。扛稳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全面落实“五责协同”机制,进一步拧紧责任链条。加强管党治党通识教育,推动“五个进一步到位”重要要求落到实处;深化清廉楚雄建设。监督推动、示范推动、调度推动清廉楚雄建设“十大行动”走深走实。落实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提升廉洁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优化教育方式,创新宣传机制,打造线上线下传播阵地,引导弘扬崇廉拒腐的良好风尚;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准确运用“四种形态”,深入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常态化开展政治关爱谈话,加强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开展澄清正名工作,巩固发展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和良好干事创业发展环境。
6.持续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升巡察震慑力穿透力推动力。精准发现问题提升震慑力。系统总结分析十届市委以来巡察工作,制定十一届市委巡察工作规划,高标准谋划新一届党委巡察工作。统筹运用“巡审”联动、“乡村一体巡”等方式组织开展3轮巡察。用好“云南数巡”平台,深化大数据信息化赋能巡察工作。突出“一把手”监督,提高巡察成果质量;加强联动配合提升穿透力。管好用活市委巡察人才库,深入推进巡察组不驻组副组长,新提拔干部、优秀年轻干部参与巡察锻炼等工作机制,推动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深度融合;有效解决问题提升推动力。健全完善市委主要负责人点人点事点问题、市委常委会决定事项等督办报告机制,深化省级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试点工作成效,推动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7.持续锻造全面过硬铁军,提高纪检监察工作“三化”水平。坚决做到政治过硬。抓好政治教育、党性教育、忠诚教育、使命教育,提升干部的境界格局和忠诚度廉洁度,涵养感恩报效的情操;坚决做到能力过硬。激活派驻机构集中办公新动能,持续狠抓依规依纪依法办案,加强正确办案政绩观教育,加强监督执纪执法标准化建设。优化组组协同、室组乡联动监督、片区协作办案等机制,提升监督效能。深入实施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突出全员培训、实战轮训、精准施训,培育数字化办案人才,提高核心业务能力;坚决做到作风过硬。弘扬实事求是的作风,涵养守正创新的作风,保持谦虚谨慎的作风,做可亲可信可敬的纪检监察人;坚决做到廉洁过硬。坚持授权控权相结合,完善内部权力制约机制和管理监督体系,健全纪检监察正向激励体系,让干部更加安心工作、奋发有为。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28人,其中:行政编制122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12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2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0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9,340,262.0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9,140,262.07元,政府性基金20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325,652.86元,下降1.10%,主要原因为根据财政资金预算安排,2026年单位项目支出预算较上年减少,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体较上年有所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9,340,262.07元,其中:本年收入29,340,262.07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140,262.0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0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25,652.86元,下降1.10%,主要原因为根据财政资金预算安排,2026年单位项目支出预算较上年减少,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总体较上年有所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9,340,262.07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9,340,262.07元,其中:基本支出26,628,250.07 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9,874.86元,下降0.37%,主要原因为2026年较上一年计划退休人数减少,职业年金预算减少;项目支出2,712,012.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25,778.00,主要原因为根据财政资金预算安排,2026年单位项目支出预算较上年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1101 行政运行20,808,505.3元,主要用于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工资性支出及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支出;
2011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600,000.0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会议费、办公设备购置等经费支出;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869,344.40元,主要用于退休费及退休公用经费;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02,645.12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240,000.00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
2080801死亡抚恤17,472.00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支出;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776,765.36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101102 行政单位医疗28,923.94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588,694.49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4,800.00元,主要用于大病医疗及工伤保险缴费;
2210201 住房公积金1,860,134.00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
2296003 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00,000.00元,主要用于举办体育活动。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楚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委员会2026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楚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委员会2026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楚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委员会2026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47,1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97,1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委员会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18,0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0元,下降0.4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委员会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委员会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8,0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0元,下降2.04%,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7次,共计接待47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为计划接待批次减少1次,计划接待人数减少1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委员会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71,0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1,0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楚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委员会2026年无财政部门确定的重点项目,故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5.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委员会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334,627.4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65,528.00元,主要原因未落实过紧日子相关要求,压减机关运行经费。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委员会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元,增长0%。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楚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委员会资产总额16,282,038.41元,其中,流动资产12,396,360.76元,固定资产3,843,990.2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41,687.41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196,918.2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450,555.1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年1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 楚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
委员会2026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
楚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委员会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委员会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楚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委员会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楚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
委员会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楚雄市纪委与楚雄市监察委(以下简称市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1.中共楚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职能
中共楚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构。市纪委在州纪委和市委的领导下,开展的主要工作任务和经常性工作是:
纪检机关的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纪检机关的经常性工作是: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2.楚雄市监察委员会职能
市纪委监委的内设机构,与全面履行纪检、监察新职能,整合反腐败资源力量,提升监督职能和能力,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的要求相适应。不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在机构、职数、编制“三个不增加”的前提下,设置15个部室,新的内设机构工作力量向监督执纪一线部门倾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第一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室、第二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室、第三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室、第四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室、第五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室、第六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室、第七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设派驻纪检监察组18个,即: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驻市政府机关纪检监察组、驻市发展改革局纪检监察组、驻市工业信息化科技局纪检监察组、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驻市司法局纪检监察组、驻市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驻市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驻市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驻市林草局纪检监察组、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驻楚雄高新区纪检监察组。派出纪检监察工委1个,即市委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巡察机构设市委巡察办和市委第一巡察组、市委第二巡察组、市委第三巡察组、市委第四巡察组、市委第五巡察组。
所属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楚雄市巡察研究和信息中心(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持续做实做细政治监督,推动“十五五”规划行稳致远。突出“两个维护”根本任务。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引导党员干部做到笃信、务实、担当、自律。扛牢抓稳政治监督首责,以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严的监督,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清除“两面人”,着力解决“七个有之”问题,严肃纠治思想上的自由主义、政治上的投机主义、组织上的宗派主义、工作上的本位主义、履责上的好人主义;护航“十五五”顺利开局起步。紧紧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等战略部署,及时跟进监督,坚决防止“标签式”“浮萍式”政治敷衍;严明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认真做好资格联审,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坚决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权威性。
2.持续拓展学习教育成果,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持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狠刹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深入开展党员、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查处违规公款吃喝、搞“小圈子”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以调研考察、公务活动为名的公款旅游等行为,严肃纠治借民生项目违规建设楼堂馆所等新动向。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盯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坚决纠治临近换届等待观望不作为,搞人事突击安排,换届后急功近利“翻烧饼”、搞“政绩工程”等突出问题。紧盯“关键少数”,重点纠治统计造假、“形象工程”、盲目决策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不作为、乱作为、假落实等现象,持续为基层减负;健全常态长效机制。深化经常性学习教育,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认真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用好廉情抄告、信访分析等机制,对作风建设松懈问题严肃问责;进一步深化风腐同查同治。压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强化系统施治,形成办案、治理、监督、教育的有效闭环,把正的风气树立起来。
3.持续发力深化标本兼治,提升一体推进“三不腐”综合效能。保持不敢腐高压态势。坚持贪污贿赂、失职渎职一起查,用权腐败、用人腐败一起查,结骗、行骗一起查,受贿、行贿一起查。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深化整治招标投标、国企、医药卫生、教育体育、养老社保、工程建设和产业园区等重点领域腐败,着力查处“关键少数”和年轻干部腐败,纠治期权腐败、“退而不休”、利用“余威”牟取不正当利益、“逃逸式辞职”等行为。严肃查处政商勾连、权力为资本提供保护、资本向政治领域渗透等问题,深挖细查预期收益、约定代持、政商“旋转门”等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深化探索不当政治得利追缴和纠正工作;织密不能腐防控体系。依靠制度治权,完善权力制约机制,健全权力监督制度,提升制度执行力,推动正确用权、有效制权;厚植不想腐思想根基。丰富内容供给,深化廉洁教育,强化警示教育震慑作用,深化“通篇文章”,加强以案促改促治。注重科技赋能,提高运用数据化手段发现问题能力,不断提高正风反腐的精准度和穿透力。
4.持续强化执纪执法为民,推进集中整治取得更大成效。聚焦重点持续整治突出问题。抓实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医保基金管理、养老服务、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领域突出问题整治项目,全面推开农村集体“三资”全面摸清家底、妥善处置问题、构建科学监管体系专项工作,巩固“校园餐”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等成果。因地制宜抓好民生领域信访问题集中治理、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等10项重大民生实事。持续运用“遍访”、组建“攻坚小组”等方式拓展案源,运用领导包案、提级办理等方式,努力办成更多实事好事;健全制度巩固成果。统筹推进清廉建设和集中整治,用好群众点题、部门答题、纪委监督、社会评价机制,推动形成统筹领导、闭环落实、监督监管、群众参与的常态化整治与监督长效机制;提升监督治理效能。完善提级监督、交叉监督、联合监督、“乡案市审”等制度机制,提升基层案件查办质效。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营造群众主动监督、依法监督的良好环境。
5.持续紧抓不放久久为功,推动清廉楚雄建设走深走实。扛稳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全面落实“五责协同”机制,进一步拧紧责任链条。加强管党治党通识教育,推动“五个进一步到位”重要要求落到实处;深化清廉楚雄建设。监督推动、示范推动、调度推动清廉楚雄建设“十大行动”走深走实。落实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提升廉洁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优化教育方式,创新宣传机制,打造线上线下传播阵地,引导弘扬崇廉拒腐的良好风尚;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准确运用“四种形态”,深入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常态化开展政治关爱谈话,加强处分决定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开展澄清正名工作,巩固发展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和良好干事创业发展环境。
6.持续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升巡察震慑力穿透力推动力。精准发现问题提升震慑力。系统总结分析十届市委以来巡察工作,制定十一届市委巡察工作规划,高标准谋划新一届党委巡察工作。统筹运用“巡审”联动、“乡村一体巡”等方式组织开展3轮巡察。用好“云南数巡”平台,深化大数据信息化赋能巡察工作。突出“一把手”监督,提高巡察成果质量;加强联动配合提升穿透力。管好用活市委巡察人才库,深入推进巡察组不驻组副组长,新提拔干部、优秀年轻干部参与巡察锻炼等工作机制,推动巡察监督与其他监督深度融合;有效解决问题提升推动力。健全完善市委主要负责人点人点事点问题、市委常委会决定事项等督办报告机制,深化省级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试点工作成效,推动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7.持续锻造全面过硬铁军,提高纪检监察工作“三化”水平。坚决做到政治过硬。抓好政治教育、党性教育、忠诚教育、使命教育,提升干部的境界格局和忠诚度廉洁度,涵养感恩报效的情操;坚决做到能力过硬。激活派驻机构集中办公新动能,持续狠抓依规依纪依法办案,加强正确办案政绩观教育,加强监督执纪执法标准化建设。优化组组协同、室组乡联动监督、片区协作办案等机制,提升监督效能。深入实施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突出全员培训、实战轮训、精准施训,培育数字化办案人才,提高核心业务能力;坚决做到作风过硬。弘扬实事求是的作风,涵养守正创新的作风,保持谦虚谨慎的作风,做可亲可信可敬的纪检监察人;坚决做到廉洁过硬。坚持授权控权相结合,完善内部权力制约机制和管理监督体系,健全纪检监察正向激励体系,让干部更加安心工作、奋发有为。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28人,其中:行政编制122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12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2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0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9,340,262.0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9,140,262.07元,政府性基金20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减少325,652.86元,下降1.10%,主要原因为根据财政资金预算安排,2026年单位项目支出预算较上年减少,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体较上年有所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9,340,262.07元,其中:本年收入29,340,262.07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140,262.07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0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25,652.86元,下降1.10%,主要原因为根据财政资金预算安排,2026年单位项目支出预算较上年减少,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总体较上年有所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9,340,262.07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9,340,262.07元,其中:基本支出26,628,250.07 元,与上年对比减少99,874.86元,下降0.37%,主要原因为2026年较上一年计划退休人数减少,职业年金预算减少;项目支出2,712,012.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25,778.00,主要原因为根据财政资金预算安排,2026年单位项目支出预算较上年减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1101 行政运行20,808,505.3元,主要用于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工资性支出及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支出;
2011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600,000.0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会议费、办公设备购置等经费支出;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869,344.40元,主要用于退休费及退休公用经费;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02,645.12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240,000.00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
2080801死亡抚恤17,472.00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支出;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776,765.36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101102 行政单位医疗28,923.94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588,694.49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4,800.00元,主要用于大病医疗及工伤保险缴费;
2210201 住房公积金1,860,134.00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
2296003 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200,000.00元,主要用于举办体育活动。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楚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委员会2026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楚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委员会2026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楚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委员会2026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47,1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97,1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委员会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18,0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0元,下降0.4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委员会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委员会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8,0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0元,下降2.04%,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7次,共计接待47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为计划接待批次减少1次,计划接待人数减少1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委员会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71,0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1,0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楚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委员会2026年无财政部门确定的重点项目,故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5.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委员会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4,334,627.44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65,528.00元,主要原因未落实过紧日子相关要求,压减机关运行经费。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委员会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元,增长0%。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楚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委员会资产总额16,282,038.41元,其中,流动资产12,396,360.76元,固定资产3,843,990.2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41,687.41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196,918.2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450,555.1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年1月资产月报数。
第二部分 楚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
委员会2026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