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2026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支出中期规划预算表
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履行高新区范围内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等自然资源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2.协助做好高新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
3.协助做好高新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和不动产登记工作。4.负责高新区范围内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
5.负责高新区范围内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6.负责建立高新区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
7.负责统筹高新区范围内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8.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9.负责管理高新区范围内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
10.负责高新区范围内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11.负责高新区范围内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
12.推动高新区范围内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发展。
13.对落实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4.完成州委、州政府、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共设置0个内设机构。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6年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将在市委、市政府、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党工委、管委的正确领导下,主要围绕“要素保障”和“规划引领”两大核心展开,具体如下:
1.推行“五个五”工作法。2026年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将全面推行“五个五”工作法,旨在全流程提速增效,确保重大项目从谋划到落地无缝衔接。
2.强化土地要素保障。盘清用地家底、优化审批服务、精准土地推介。
3.深化规划动态调整。对接“十五五”需求,严守三条控制线。
4.提升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解决历史遗留。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
人,事业编制0人。在职实有22人(编外聘用人员15人,劳务派遣7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 0人,其中:离休 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8573476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73476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8000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2026年财务总收入85734768元与2025年财务总收入97024319元相比减少11289551元,下降11.6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4月机构改革本单位所有在职在编人员11人全部划转至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员减少,导致工资福利及日常公用经费大幅度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85734768.00元,其中:本年收入85734768.0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预算财政拨款5734768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8000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2026年财政拨款收入85734768.00元与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97024319.00元相比减少11289551.00元,下降11.64%,主要原因是2024年4月机构改革本单位所有在职在编人员11人全部划转至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员减少,导致工资福利及日常公用经费大幅度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85734768.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85734768.00元,其中:基本支出1009828.00元,与上年997297.00元对比,增加12531.00元,增长1.2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编外聘用人员增加公积金经费支出;项目支出4724940.00元,与上年16027022.00元对比,减少11302082.00元,下降70.52%。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导致本年项目预算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80000000.00元,与上年80000000.00元对比,无变化。
2026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734768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如下:
2200101行政运行:1454768.00元,主要用于:编外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残疾人保障金、办公费、差旅费等方面的支出;
220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280000.00元,主要用于:劳务派遣人员经费、征地拆迁安置管理经费、土地供应收储和管护等项目支出;
与上一年17024319.00元相比减少支出11289551.00元,下降66.31%,主要原因是2024年4月机构改革本单位所有在职在编人员11人全部划转至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员减少,导致工资福利及日常公用经费大幅度减少。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2026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2026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2026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000.00元,较上年3000.00元相比,减少1000.00元,下降33.33%,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0元相比,增加0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0.00元,较上年3000.00元减少1000.00元,下降33.33%,减少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经费支出,压减支出。
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0次,共计接待0人次。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2026年无财政部门确
定的重点项目,故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部门预算:指由政府各个部门编制,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政府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3.基本支出:指一个单位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所需的基本经费;
4.项目支出:除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的基本经费以外的其他支出;
5.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根据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的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具体指单位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不包括基本建设、固定资产等投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7.“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
管理有关规定,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09828.00元,其中:30201办公费:33000.00元,30211差旅费:10000.00元,30217公务接待:2000.00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000.00元,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952828.00元。与上年997297.00元对比,增加12549.00元,增长1.26%。主要原因编外聘用人员增加公积金经费支出。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2026委托业务费安排500000.00元,与上年8930000.00元对比,减少8430000.00元,下降94.40%。主要原因2025年6月“市区一体”协同联动改革部署,将原高新区国土城建监察执法大队职能及30名执法辅助人员划转至楚雄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5年7月起本单位不再开展“零增长”业务工作,导致委托业务费大幅减少。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资产总额(账面净值,下同)95055.71元,其中,流动资产4491.40元,固定资产净值90564.3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5226.17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增加35722.1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6年1月资产月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