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04/2025-00156 信息分类: 财政
发文日期: 2025-11-27
发布机构: 楚雄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称: 中国共产党楚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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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楚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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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楚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中共楚雄市纪委与楚雄市监察委(以下简称市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1.中共楚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职能:

中共楚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构。市纪委在州纪委和市委的领导下,开展的主要工作任务和经常性工作是:

纪检机关的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纪检机关的经常性工作是: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2.楚雄市监察委员会职能:

市纪委监委的内设机构,与全面履行纪检、监察新职能,整合反腐败资源力量,提升监督职能和能力,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的要求相适应。不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在机构、职数、编制“三个不增加”的前提下,设置15个部室,新的内设机构工作力量向监督执纪一线部门倾斜。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第一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室、第二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室、第三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室、第四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室、第五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室、第六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室、第七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设派驻纪检监察组18个,即: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驻市政府机关纪检监察组、驻市发展改革局纪检监察组、驻市工业信息化科技局纪检监察组、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驻市司法局纪检监察组、驻市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驻市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驻市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驻市林草局纪检监察组、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驻楚雄高新区纪检监察组。派出纪检监察工委1个,即市委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巡察机构设市委巡察办和市委第一巡察组、市委第二巡察组、市委第三巡察组、市委第四巡察组、市委第五巡察组。

所属事业单1个,分别是:

楚雄市巡察研究和信息中心(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中国共产党楚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2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1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4人;经费自理人员1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4人(离休0人,退休34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聚焦“国之大者”强化政治监督,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突出“两个维护”增强监督刚性,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及时发现、着力纠治“七个有之”问题。聚焦“国之大者”提升监督实效,紧扣党中央因时因势作出的决策部署,加大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紧盯“关键少数”提高监督质量,把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作为重点,增强监督的主动性、实效性,督促担当责任、忠诚履职尽责。

2.坚定不移以“永远吹冲锋号”的姿态,一体推进“三不腐”,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保持高压惩治力量常在,坚决查处重点领域腐败问题,深化整治国企、政法、医药、能源矿产和基建工程等权利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腐败问题,把严惩政商勾连腐败作为攻坚战重中之重。坚决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持续发力推进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开展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落实专项监督“清风行动”。建立腐败预警惩治联动机制,强化受贿行贿一起查,加大对行贿不当得利的追缴力度。因时应势创新警示教育方法路径和形式载体,提高警示教育“时度效”。

3.坚定不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长效纠“四风”树新风,持续推动作风建设走深走实。坚决防止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对违规吃喝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严查“吃公函”“吃老板”“吃下级”等问题,“一案三查”深挖酒驾醉驾背后的不正之风,精准发现、从严处理公款旅游等问题。紧盯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地的不正之风,影响高质量发展、加重基层负担以及权力观扭曲、政绩观错位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完善细化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惩戒机制,一体推进纠“四风”树新风和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深化风腐同查同治。

4.坚定不移加强纪律建设,突出抓在经常、严在日常,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党纪处分条例为契机加强纪律教育,把经常性纪律教育和集中性纪律教育相结合,强化年轻干部、新提任干部、重要岗位干部的纪律教育轮训全覆盖。加强对运用“四种形态”情况的统计分析与监督检查,推动“三个区分开来”具体化、规范化。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把开展纪律建设情况列入模范机关创建和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严格执行问责制度及程序。

5.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切实增强巡察监督震慑力、穿透力、推动力。统筹运用常规巡察、专项巡察等方式,稳步推进巡察全覆盖。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巡视工作条例和省委实施办法,及时修订市委实施细则。巩固完善综合协调组制度,探索“纪巡”联动新模式。实施巡察工作巩固提升年行动,深化对村(社区)巡察,打造巡察党建品牌。健全巡察整改全周期责任体系,探索开展巡察整改评议质询,提升巡察成果综合运用效能。

6.坚定不移深化清廉之治,全域推进“清廉楚雄”建设,推动构建正气充盈的政治生态。持续推进“清廉楚雄”建设,制定“十大行动”年度工作清单。选取若干领域开展政治生态本底调查,压实行业主管部门党委(党组)整治主体责任,把清廉建设落实到市域治理中。实施新时代廉洁文化“强基行动”,推动培育和形成廉荣贪耻、向上向善的社会氛围。

7.坚定不移铸就政治忠诚,勇于自我革命,打造最好作风、最善斗争、最守纪法的纪检监察铁军。市纪委常委会带头加强自身建设,在思想上、作风上、廉洁上、严管上勇于自我革命,带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做自我革命的表率、遵规守纪的标杆。拓展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集体学习制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主题主线。优化纪委监委机关内设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力量配备,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提升基层监督执纪执法能力。落细落实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常态化检视干部队伍存在的突出问题,健全关心关爱干部的常态长效机制,持续激扬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精气神。开展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专题教育活动,提升政治能力、业务能力、自律能力。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楚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收入合计27828399.4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828399.40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280608.55元,增长4.8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280608.55元,增长4.82%。主要原因是单位丧葬抚恤费及住房公积金等基本支出增加,走读式谈话室建设、公务用车购置等项目资金减少,导致总体财政拨款收入有所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楚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支出合计27828399.40元。其中:基本支出25871213.74元,占总支出的92.97%;项目支出1957185.66元,占总支出的7.03%;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280608.55元,增长4.8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202175.09元,增长14.13%,主要原因是单位较上年增加3名职工丧葬抚恤金及调整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项目支出减少1921566.54元,下降49.54%,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实施楚雄市纪委监委走读式谈话室改造项目,今年未实施相关改造项目,上年度购置公务用车一辆,本年度未购置,对应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楚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871213.7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4061375.58元,占基本支出的93.0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809838.16元,占基本支出的7.0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楚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57185.6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培训、执纪监督审查调查等工作补助资金项目经费694755.22元,主要用于保障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培训、执纪监督审查调查等工作开展的办公费、差旅费、维修(护)费、水电费等支出;

巡察工作补助项目经费397221.44元,主要用于保障巡察工作开展得办公费、差旅费等支出;

春节走访慰问项目经费13300元,主要用于春节期间办案看护人员走访慰问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楚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828399.40,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280608.55元,增长4.82%,完成年初预算的97.30%主要原因是单位丧葬抚恤费及住房公积金等基本支出增加,走读式谈话室建设、公务用车购置等项目资金减少,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有所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582059.0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96%,完成年初预算的91.96%。主要用于市纪委市监委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的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支出及办案支出;党风廉政建设、巡察、执纪审查和监察调查等纪检监察工作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059735.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59%,完成年初预算的129.34%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工资及单位退休人员统筹外部分工资发放;退休人员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离休人员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及特需费支出;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及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42515.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6%,完成年初预算的94.04%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94408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9%,完成年初预算的110.69%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21000.00元,决算为110449.2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2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减少-262405.96元,增长/下降-70.38%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1000.00元,决算为107953.2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7.74%,完成年初预算的63.1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249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26%,完成年初预算的4.9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75287.23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1671.27元,增长25.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8790.00元,下降77.8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49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8790.00元,下降77.8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21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0449.2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2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62405.96元,下降70.3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30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171000.00元,决算为107953.2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1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249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9%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中年初预算为购置车辆预估数,年内未执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在车辆运行过程中,严格执行压缩经费相关规定,实际支出数小于年初预算数;单位严格执行“过紧日子”相关要求及严格落实公务接待相关要求,加之年内接待来访单位较少,接待费支出较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275287.23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21671.27元,增长25.1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790.00元,下降-77.8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49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8790.00元,下降77.88%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购置公务用车1辆,本年度未执行;公务用车运行维修费部分款项上年度未结清,在本年度支出,导致本年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上年度因涉农项目资金监督整治等工作成效显著,省内县市纪委交流学习较多,本年度该项工作交流学习减少,接待费相应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0.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14.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接待其他县级纪委监委交流学习1批次,开展巡察工作接待1批次,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因购置计划取消,导致本年预算计划购置车辆1辆,但无实际公务用车购置数,但有公务用车购置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楚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09838.16元,比上年增加249612.32元,增长16.00%,主要原因是差旅费支出较上年。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和纪检监察工作相关的差旅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中国共产党楚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13085120.14元,其中,流动资产10642747.60元,固定资产2393435.0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48937.45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297261.3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33597.1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1687461.96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4994449.84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2361.2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49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7381.2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95395.58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600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应至少公开一条与决算相关的财务专业名词解释,或请直接保留模板提供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30100722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