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0101436301000
楚雄市农业机械推广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情况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农业机械科技推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落实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农机化相关扶持政策,组织实施项目及兑付补贴;
3.制定全市农机科技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总结全市农机科技推广工作;
4.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农机化新技术、新机具;
5.宣传普及农机化科技知识、农机技术培训和农机产品质量投诉受理;
6.发动组织农业机械投入农业生产、特色经济发展、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抗灾救灾;
7.负责乡镇农业机械技术推广机构体系及队伍建设管理培训,农机化科技推广项目申报实施,农机节能减排、农机产业发展及结构调整;
8.指导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大户、种粮大户为农业生产服务,应用相关政策,促进其发展壮大,推进主要农作物的全程机械化进程;
9.完成上级交办其它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业务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楚雄市农业农村局(一级主管部门)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农机装备水平大幅提高,农机新技术新机具得到推广应用
截至2024年底,全市农业机械总值达到6.75亿元,较上年6.55亿元增3.05%;农机总动力达48.96万千瓦,较上年的47.85万千瓦增长3.32%;拥有拖拉机365台,拖拉机配套农具525部,耕整地机械38565台,联合收割机52台,水稻插秧机30台,排灌机械27325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35952台,机动脱粒机21745台,动力喷雾机9754台,植保无人机22台,畜牧饲草(料)加工机械24172台,渔业机械395台,保鲜冷库362座,粮食烘干机16台,果蔬烘干机(设备)3310座,其他机械11250台(套)。
按照2024年省州农机化工作要点的新要求,积极开展农机新技术的示范推广,重点推广了水稻生产机械化育插秧技术、秸秆粉碎还田机械化技术和青储玉米播种机械化技术。通过召开现场演示会、大春移栽现场会等形式进行推广技术的示范,开展推广培训共4次320多人。充分发挥了农机化新技术在提高农业生产环节中的转换作用,达到节本增效,引导农民应用先进实用的农业机械化技术,推进我市农业机械化进程,切实有效解决我市外出务工人口多、劳动力严重不足与稳定粮食生产、确保粮食安全的矛盾。
(二)充分发挥农业机械在农业生产中的主力军作用
为认真落实好各级农业生产工作会议的安排部署,充分发挥农业机械在春耕生产工作中的主力军作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突出重点。在春、秋耕期间,积极组织市乡农技人员到各乡镇指导农业生产耕种和粮油收割,检修各类农机具,组织拖拉机投入农田耕作、排灌机械投入抽水抗旱,各乡镇农机加油站点及农机经销点提前做好生产所需农用农机具、柴油、零配件的供应工作。全市共组织5.05万 台(套)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微耕机、耕整机投入农业生产,其中:大中型拖拉机110台(套),联合收割机255台(包括跨区作业机具),手扶式、耕整机、微耕机35500台(套),其他机具14635台套。全年完成农机作业面积111.76万亩(其中:机耕面积58万亩,机械化收割13.2万亩,水稻机械化插秧1万亩,机电排灌22.91万亩,机械化植保16.65万亩),较上年108.35万亩增3.15%,全市耕种收机械化率达56.3%,完成了在去年55.3%基础上新增一个百分点的目标。
(三)农机服务组织不断壮大,农机经营效益明显提高
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和农机维修、供应服务保障体系配套跟进,同步发展。全市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和农机户44349个,其中农机专业合作社12个、农机大户385户、农机修理点64 个、农机经营销售网点105 个。农机销售、作业、维修三大领域乡村农机从业人员达38260人。农机化在自身发展的同时,吸纳了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农民购买农机经营的理念家庭自用转为以开展社会化服务、获取利益为目的,推进了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壮大。
(四)认真落实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今年,省级下达的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是1085万元,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将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明确资金使用、补贴重点、新机具推广等相关事宜,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将工作任务下达各乡镇,同时加强对补贴政策实施过程进行监管工作。市、乡两级农业、财政部门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监管,在补贴实施过程中,采取“全价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的补贴方式,申请受理、机具核实由各乡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负责,简化了程序、方便了农民,信息公开、公平公正,减少干预、强化监管、注重绩效,充分调动农民购机用机积极性,切实保障农民购机自主权。继续执行楚雄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范围为全市15个乡(镇)全覆盖,截至10月20日 ,完成申请录入15208份户16014台机具,补贴资金2207.698万元,已完成下达资金1085万元的203.47%,现已缺口1122.698万元资金。十五个乡镇已完成受理核验8820台套机具,补贴资金1057.744万元,未受理核验的7194台套机具,资金1149.954万元,受理核验完成率47.91%,兑付资金698.113万元,完成申请补贴资金总量的31.62%,完成下达资金1085万元的64.34%。争取年底完成机具核验和资金兑付,完成结算兑付效率90%以上,有效提高全市农业机械化装备水平。
(五)推广示范水稻全程机械化工作
为加快推进我市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进程,提高水稻机械化生产水平,结合楚雄市实际,在子午、吕合等乡镇建设3片面积为1000亩的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核心示范区,示范带动面积1万亩以上。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区建设形成从育机插秧、机械耕耙、机械栽插、机械植保、机械收获、机械烘干等一条线的机械化生产模式,各乡镇都是以集中流转种植水稻和代耕代种的模式,示范点交通方便,稻田连片平坦,示范效果明显。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楚雄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农业机械推广站2024年度收入合计744213.7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44213.74元,占总收入的1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2414.58元,增长10.7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2414.58元,增长10.78%;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2024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等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农业机械推广站2024年度支出合计744213.74元。其中:基本支出736838.74元,占总支出的99.01%;项目支出7375.00元,占总支出的0.99%;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2414.58元,增长10.7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5118.58元,增长11.35%;项目支出减少2704.00元,下降26.83%;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等增加;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逐年缩减项目开支。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农业机械推广站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36838.7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30103.63元,占基本支出的99.0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735.11元,占基本支出的0.9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农业机械推广站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375.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农业生产发展支出项目经费7375.00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基本业务管理工作的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农业机械推广站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6838.7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01%%。与上年相比增加75118.58元,增长11.3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等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6156.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64%。主要用于发放单位退休人员统筹外工资和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6.卫生健康(类)支出49567.9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6%。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7.农林水(类)支出473713.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65%。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工资等机构正常运转支出和项目管理经费支出。
8.住房保障(类)支出7477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5%。主要用于缴纳单位在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一致,无增减变化。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一致,无增减变化。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0(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农业机械推广站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一致,无变化;我单位为公益一类的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楚雄市农业机械推广站资产总额13432.79元,其中,流动资产0.00元,固定资产13432.7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981.65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66.82元,固定资产减少6814.8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4年楚雄市农业机械推广站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4.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监督索引号53230101436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