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0101433801000
楚雄市土地储备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楚雄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在市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土地收购储备工作:根据土地收购计划适时收购按规定应实行收购的土地,对企事业单位需盘活的存量土地和其他需调整的土地适时进行收购;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适量储备土地,并做好储备土地的信息发布、登记、招商洽谈和投放市场的前期准备等服务性工作,调控土地供求关系;管理政府土地储备库,加强土地储备资金运作管理,做好土地筹备期间的各项工作等,有利于楚雄市土地资源的配置和调控,为打造楚雄和谐自然资源创造良好的环境;经营和管理由政府依法收回的违法用地、闲置抛荒土地,并纳入储备土地;多渠道、多途径筹措资金。在市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的指导和监督下,加强与各金融机构的合作,通过抵押贷款等形式取得土地收购、开发资金,并对该资金的使用进行管理;运用市场机制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实施好储备土地拆迁安置等前期的组织协调和验收管理工作;做好对土地收购、储备、开发资金的测算平衡、综合统计工作,并定期向市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报告运作情况;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受市政府委托,在市土地资产管理委员会指导和监督下,代表市政府实施土地收购、储备和出让的前期准备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关于成立楚雄市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委员会和楚雄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的通知》(市政通〔2001〕90号)、《关于调整充实楚雄市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委员会和土地收购储备中心的通知》(楚政通〔2009〕166号)文件,成立楚雄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为楚雄市自然资源局下属事业单位,内设机构1个。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楚雄市自然资源局的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2024年1至10月,城区共出让宗地16宗,551.36亩,出让价款52375.7979万元。乡镇共出让小宗地5宗,出让面积1.17亩,出让价款140.503万元。
2.在去年的基础上全力协同做好楚雄市城区征而未批、批而未供、已收储未供闲置土地的清理工作;
3.2024年收储国有使用权土地2宗,共计27.15亩,应支付收储补偿费1285.3714万元。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4年度收入合计166082162.6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6082162.69元,占总收入的100%;无上级补助;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50075465.60元,下降47.4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50075465.60元,下降47.47%;主要原因是因为政府性基金项目减少了对征地拆迁等项目的投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4年度支出合计166082162.69元。其中:基本支出495056.91元,占总支出的0.3%;项目支出165587105.78元,占总支出的99.7%;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50075465.60元,下降47.47%。其中:基本支出较上年的450582.74元增加44474.17元,增长9.87%;项目支出较上年的315707337.72元减少150120231.94元,下降47.55%;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9.87%是2024年新招录1人。项目支出减少是因为政府性基金项目减少了对征地拆迁等项目的投入。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95056.9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33261.31元,占基本支出的87.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1795.6元,占基本支出的12.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5587105.7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
征地拆迁补偿费项目经费163604495.78元,主要用于征地拆迁补偿费。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项目经费1982610元,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5056.9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3%。与上年63130182.74元相比减少62635125.83元,下降99.2%,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因为政府性基金项目拨款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无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2573.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21062.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5%。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障。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404484.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7%。主要用于事业运行。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69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5%。主要用于职工住房保障。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楚雄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主要原因是楚雄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与楚雄市自然资源局合署办公,“三公”经费统一在楚雄市自然资源局支出,土储中心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与上年一致,无变化,我部门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楚雄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资产总额4078.13元,
其中,流动资产4078.13元,固定资产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5112.77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34.6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4年楚雄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反映地方人民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3.土地开发支出:反映地方人民政府用于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与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支出。
4.土地储备:指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定程序在批准权限范围内,对通过收回、收购、征用或其他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进行储存或前期开发整理,并向社会提供各类建设用地的行为。
监督索引号53230101433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