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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负责高新区经济运行管理和产业发展、固定资产投资、园区建设、高新区统计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经济统计科、投资管理科、营商环境科、发展改革和经济运行科、三产管理科、综合科、工信和数字经济科。所属单位0个。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部门2024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人(离休0人,退休7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聚焦党的建设,党建引领实现新提升。一是强化政治建设,筑牢思想根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楚雄高新区2024年度机关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二是强化思想建设,提升党员素质。认真开展党纪党规学习教育,向13名党员和预备党员下发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党纪集中学习主题党日3次,讲授党纪党课1次,组织全体党员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应知应会知识测试》并撰写心得体会9篇,组织7名党员积极参加市、区党工委组织的“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选派1名同志参加市委组织的入党积极分子暨发展对象培训班学习培训,2名同志向党支部递交了入党申请,1名同志被列为发展对象。三是强化组织建设,夯实战斗堡垒。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坚持谈心谈话制度,让党组织真正发挥出战斗堡垒作用,2024年1-10月份,共召开“三会一课”28次,其中:支委会10次,党员大会4次,讲授党课3次。开展主题党日11次,认真制定《楚雄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党支部党建工作计划》,压实工作责任,与全体党员签订《经济发展局党支部党员目标管理责任书》《党员承诺书》。四是强化作风革命、提升效能建设。以作风革命引领机关效能建设,结合党纪学习教育,聚焦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把服务企业作为第一要务,组建“园区服务先锋队”,开展“三进企业”“四万三进”124次,通过多部门局长联合为“企业把脉问诊”机制,协调解决了老拨云堂资产查封担保贷款、华新水泥滞销、新世纪中药饮片进乡镇卫生院等制约企业发展的问题。五是强化纪律建设,持续正风肃纪。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主体责任。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和“四项谈话”制度,开展“两个责任”约谈18人次,“谈心谈话”10人次,讲授廉政党课1场次。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组织生活会1次,对查摆出来的问题,逐条梳理、深刻剖析,认真进行整改。六是强化制度建设,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始终坚持“第一议题”学习制度,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重点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市区关于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安排部署,主动扛牢整治整改政治责任,聚焦4个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抓整改,对发现的10个问题立行立改,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聚焦职能发挥,稳步推进经济增长。2024年1-10月,楚雄高新区规上工业产值预计增长1.7%;固定资产投资预计下降2.4%;限额以上批发业预计增长1.8%,零售业预计增长2.5%,住宿业预计增长1%,餐饮业预计增长17.5%;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2.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下降20.2%;招商引资州外到位资金预计增长20%。截至目前,高新区市场主体存量为36648户(其中企业14178户、个体工商户22420户),净增市场主体11152户(其中企业5650户、个体工商户5466户)。
(三)聚焦项目建设,持续推进投资稳增速。2024年,全区共梳理重点项目123个,计划总投资815.93亿元。其中:庄甸、桃园片区项目28个,计划总投资150.86亿元;赵家湾片区、中小企业创业园项目10个,计划总投资6.08亿元;云甸片区项目39个,计划总投资402.73亿元;城市建成区(除工业园区)项目46个,计划总投资256.26亿元。2024年前三季度,铭鼎药业、三恩汽车新材料、云业生物植物提取、云辣生物工业辣椒提取、瑞达康中药饮片、达盛塑胶年产9500吨高性能聚乙烯管材等6个产业化项目建成投产;滇中有色20万吨阴极铜加工、云南药科院高端化学仿制药生产、衡楚化学原料药生产、老拨云堂技改扩建、康彝清馨洗涤、玉溪滇池制药异地搬迁、先氏医药仓储物流、上海轩霖昕科高端抗癌原料药提取、矢光昀恒10吨/年工业大麻加工等9个产业化项目加快建设;滇中有色20万吨阴极铜加工、衡楚化学原料药生产、矢光昀恒10吨/年工业大麻加工、玉溪滇池制药异地搬迁、晶冠糖业冰糖加工等5个项目将在年底前建成投产;晶冠糖业冰糖加工、中科康彝细胞制备存储与运用、龙磐铝型材加工、赛拉弗光伏组件生产等4个项目将在年底前开工,对明年的工业经济增长形成有力支撑。1-10月,向上争取获得扶持资金项目19个,总投资89.93亿元,已获得扶持资金6.24亿元。楚雄燃气发电、高新区云甸片区工业园区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云甸绿色化工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楚雄州职业技能人才培养产教联合体示范项目等4个项目获得前期工作经费160万元;高新区赵家湾片区防洪排涝设施建设、楚雄市防洪沟渠综合整治、沈家小河防洪提升改造工程等3个项目获得2023年增发国债资金7384万元;楚雄高新区城市排水防涝综合整治建设、滇中有色再生铜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等2个项目获得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4.35亿元;楚雄高新区城市排水防涝综合整治建设、高新区赵家湾片区防洪排涝设施建设、高新区2022年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等3个项目获得地方政府专项债券1.03亿元;争取到楚雄高新区云甸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中央财政资金750万元;2024年省级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2024年度楚雄州鼓励和扶持企业上市财政资金、2024年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项资金等中小企业发展资金340万元。
(四)聚焦稳链强链,产业转型打开新局面。加快发展晶硅新能源产业。积极帮助宇泽、晶科积极应对硅光伏产业市场调整期,中科天问光伏组件项目、川至年产60吨光伏高纯半导体材料建设项目加快推进,着力补齐电池片、微电站等下游端,持之以恒培强做大晶硅新能源产业。做强壮大生物医药产业。着力化解龙发制药历史遗留问题,药科院、衡楚药业、新世纪等项目建设有力推进,老拨云堂、云植药业、铭鼎药业等企业持续扩大生产,加快中药材种植示范基地、交易中心和生物医药研发中心、销售中心、旅游康养中心建设。全面提升绿色铜产业。滇中有色20万吨阴极铜项目可于11月投入试生产,积极对接中铜集团在高新区扩大阴极铜生产和布局铜材加工厂,带动云星铜材、东晋电缆、云开电器扩大生产、提升品质,全链条打造绿色铜产业链。加快构建风电装备制造产业。以零碳园区建设为契机,助推远景提高智能叶片生产规模,加快主机、塔筒、变频器建设,推动中广核风电制造大基地落户,34.5亿元的楚雄燃气发电项目通过省能源局评议,可于年内开工建设。加快招引培育绿色化工产业。绿色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加快建设,三恩化工涂料、衡楚二期、华派医药和德丰源固态储氢容器制造等项目加快建设,绿色化工产业驶入快车道。
(五)聚焦平台建设,全力服务高质量发展。一是不断夯实绿色发展基础。成功获评云南省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区、云南省首批零碳园区,成功获批全省首批省级绿美园区,太阳历文化园景区被认定为省级绿美景区标杆典型,持续推进《云甸化工园区专项规划》和《云甸化工园区产业布局规划》规划工作。2024年高新区共14户企业被认定为专精特新、创新型中小企业。其中:云南马大泡食品有限公司、云南新世纪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等6户企业被认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云南积大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楚雄老拨云堂药业有限公司、云南华派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等8户企业被认定为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户数在全州名列前茅。楚雄滇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被认定为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二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认真落实《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楚雄高新区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和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线索核查破除工作的函》工作要求,全力破除隐形壁垒,全面清除地方保护,备案充电桩项目65个,其中高新区破除特许经营权限制充电桩备案壁垒案例被选为全国优秀案例,楚雄高新区营商环境投诉平台销号率达100%。认真落实楚雄高新区关于加快信用体系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工作要求,督促相关责任部门按时完成云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数据录入,1-10月,楚雄高新区共录入信用信息5000条以上。三是纵深推进企业升归纳统。强化惠企政策宣传,深入开展对辖区内规模以上企业调研、帮扶工作,全力支持企业加快生产经营,1-10月,楚雄现代食品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楚雄本宽水务有限公司、云南一致魔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3户企业已成功升规,云南三恩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楚雄达盛塑胶科技有限公司、云南岷江建材科技有限公司、云南千味德源食品有限公司4户企业已上报资料待审核达规,全年预计完成7户企业达规。力争年内新升规入库企业7户,到年底将达到58户;云南昕科医药、金江电力、正吉通汽车销售服务、百宇商贸、维购商贸、滇池冷冻食品公司等6户商贸企业已成功入库,云南臻味坊、众鑫汽车销售、铭鑫商贸、众旺商贸、中润商贸、洪牛商贸、越荣商贸、健达商贸、丹则商贸、新利法烟花公司、康彝药业、云南御水亭健康管理、楚雄泰泰餐饮服务、福源堂餐饮等14户企业正在开展达限培育,力争年内全部纳统入库;楚雄州国投、高新区太阳历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楚雄交投城乡投、云南越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楚雄彝族绣天地有限公司等5户重点服务业企业已纳入重点培育对象,力争年内全部升规达限。
(六)聚焦精准研判,着力提升统计服务质效。一是统计监测预警更加及时。严格抓好名录库维护更新和统计联网直报工作,对联网直报单位进行全面核实,保证“四上企业”100%的联网直报率,做好常规统计调查工作,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监测运行情况,确保各月(季)稳增长工作顺利完成。二是全力以赴完成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保质超量完成246户“四上”企业单位经济普查表上报,协助东瓜镇推进“非一套表”普查,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完成2023年投入产出重点调查的2户规上工业企业 、4 户规上服务业企业、1户限额以上商贸业企业的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统筹完成高新区行政事业单位经济普查工作。全面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三是开发区(园区)统计工作更出质效。根据省州下发的开发区振兴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完成了楚雄高新区高质量发展评价工作、开发区经济调度指标台账工作、重点产业链发展情况调度以及省开发区领导小组园区考核相关工作,圆满完成2023年度园区统计年报工作及园区营商环境满意度调查、园区企业名录核实等重点工作。四是基层统计基础更夯实。始终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当好政府参谋助手作为不懈追求,多频次下沉企业进行统计业务指导和统计台账检查工作,确保高新区统计源头数据保质保量。五是统计法制氛围更浓厚。通过实地指导和线上指导的方式,广泛开展《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以及《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的宣传和学习。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和《防治统计造假专项行动》等文件精神,认真开展全国第五次经济普查质量抽查和实地核查工作、省州市2024年统计执法检查、自检自查工作,进一步维护了统计法的权威性。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61,147,121.1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1,147,121.18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4,483,596.89元,增长129.3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4,483,596.89元,增长129.3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增42,485,000.00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部门2024年度支出合计61,147,121.18元。其中:基本支出3,459,527.69元,占总支出的5.66%;项目支出57,687,593.49元,占总支出的94.34%;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5,836,403.11元,下降29.7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40,134.45元,增长4.22%;项目支出减少25,976,537.56元,下降31.0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37,943.09元,公用经费增加32,822.69元;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7,515,000.00元,产业发展专项支出减少4,633,600.00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减少5,317,224.62元,商业服务业支出减少235,422.00元,医药制造专项资金支出减少80,000.00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459,527.6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283,541.52元,占基本支出的94.9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5,986.15元,占基本支出的5.0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7,687,593.4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42,485,000.00元。具体项目开支情况如下: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 2,394,000.00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9,447,775.38元,医药制造专项资金支出220,000.00元,商业流通事务支出74,578.00元,商贸事务管理支出1,086,240.11元,超长期特别国债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42,485,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单位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662,121.1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0.52%。与上年相比减少8,321,403.11元,下降30.83%,完成年初预算的47.93%。主要原因是产业发展专项支出减少4,633,600.00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出减少5,317,224.62元,商业服务业支出减少235,422.00元,医药制造专项资金支出减少80,000.00元,但基本支出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37,943.09元,公用经费增加32,822.69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608,463.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34%,完成年初预算的45.51%。主要用于机关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和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47,597.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7%,完成年初预算的104.62%。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调整补缴。
9.卫生健康(类)支出164,879.2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8%,完成年初预算的68.42%。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2名职工办理退休,医疗保险费缴纳总额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14,041,775.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24%,完成年初预算的46.81%。主要用于拨付辖区内企业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无法按年初预算安排资金。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74,57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商贸企业补助资金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4,82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7%,完成年初预算的85.1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2名职工办理退休,住房公积金缴纳总额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4,20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01%;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52.00元,下降13.4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4,201.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42.0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52.00元,下降13.4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20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减少652.00元,下降13.4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4,201.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01%,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52.00元,下降13.4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元,决算为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4,201.0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困难,开展防风化债工作,压缩经费支出,所以“三公”经费中的公务接待费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52.00元,下降13.4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201.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减少652.00元,下降13.4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困难,开展防风化债工作,压缩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工作调研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5,986.15元,比上年减少32,822.69元,下降15.72%,主要原因是2024年公用经费中未列支劳务费,比2023年减少39,600.00元。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9,726.89元,维修(护)费19,934.00元,其他交通费80,229.26元,公务接待费4,201.00元,饮用桶装水费6,000.00元,邮电费6,000.00元,差旅费19,895.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单位资产总额1,653,960.45元,其中,流动资产1,599,584.50元,固定资产54,375.9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0,766.3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4,211.2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9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9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9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90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工资福利支出:费用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3、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具体支出为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费、会议费、接待费等。
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5、其他资本性支出: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0103200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