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04/2025-00129 信息分类: 财政
发文日期: 2025-11-26
发布机构: 楚雄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号:

楚雄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表时间:
字体:[    ]

监督索引号53230101433301000

楚雄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2024年,楚雄市自然资源局行政工作在市委、市人民政府和上级行政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服务全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为目标。主要承担保护与合理利用土地、矿产等自然资源以及地质环境保护和测绘、地理信息行政管理的职责,为楚雄市建设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自然资源保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财务科、国土空间规划科、规划展览馆、耕地保护科、土地利用保护科、矿业权管理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法规监察科、土地开发整理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综合执法大队。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楚雄市自然资源局的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9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23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1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0人(离休0人,退休5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一年来,楚雄市自然资源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领导和关心指导下,立足自然资源管理“八个全面”,锚定“一二三四”10个方面的工作重点,坚定信心、攻坚克难,全力推进自然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将一年来我局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1.管好一个空间。一是完成《楚雄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编制,成为楚雄州首个获批的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一张图”“一个信息平台”“一套机制”的管理体制初步形成。二是全面完成村庄规划编制,楚雄市136个“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已全面完成入库和批后公告,并全部纳入“一张图”管理。三是启动中心城区详细规划单元及专项规划编制和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四是启动“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动态调整,助力乡村振兴。根据村庄建设实际需求,按照上级相关要求适时开展“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动态调整。

2.做好二个平衡。坚持以耕地保有量为目标,以基本农田保护为重点,截至20241120日全市可纳入耕地保有量考核面积为73.7004万亩,永久基本农田面积49.1529万亩。2023年全市实施的43个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全面入库41个、分割入库2个,新增耕地301.73亩、水田规模指标5820.4亩、粮食产能64.3755万公斤。2024年实施的占补平衡(土地整治)项目共82221.75亩,已开工建设6个项目,现已完成州局外业验收,待内业资料审查后可开展入库工作。省级下发2023年耕地流出问题截至1120日,已完成整改面积2249.73亩,完成综合整改率为88.83%7月省级下达楚雄市2024年度疑似耕地流出排查图斑2041个,任务总面积5323.81亩,截止1120日,完成整改面积1640.69亩,整改率为30.82%

3.抓好用地要素保障。2024年,楚雄市涉及省级重点建设项目167个,已保障153个,保障率91.62%,已保障楚雄市东南绕城高速公路工程、楚雄市白衣河水库工程、楚雄市妇幼保健院搬迁建设项目、楚雄师范学院一二期等项目用地。获批成片开发方案1个总面积1692.7亩;获批用地报件6847.08亩,已上报省级正在审查报件4个面积37.17亩,正在组件项目11个面积2756.06亩;审批临时用地8宗面积3549.17亩。供应宗地36宗,面积2026.7168亩,价款82188.4518万元。

4.抓好不动产登记保障。持续巩固不动产交易纳税登记“一窗受理 集成服务”成果,深入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工作,落实好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电气联动过户“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任务,常态开展新建商品房项目“交房即交证”,构建高效、便民的不动产登记工作体系。截至目前,发放不动产权证书14610本、不动产登记证明12399本;办理只登簿不发证业务6311件;实现不动产非税收入238.85万元;在脱贫攻坚、公租房申请、纳税、司法等各类查询业务中共计服务10.6万人(次);通过线上线下办理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电气联动过户2732件(其中:通过线上办理643件);通过楚雄市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网上服务平台办理登记业务14233件,通过“一窗受理”服务窗口受理登记业务3643件。

5.抓好地质灾害防治保障。2024年,全市列入监测范围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共63个,分布在13个乡镇63个村民小组,63个地质灾害隐患点共落实监测员126人,其中有50个地灾隐患点安装了监测预警仪,形成了“人防+机防”的预警建设体系。全年共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排查600余次,对126名地灾监测员在岗在位情况抽查484次,开展灾险情应急处置2处。实施避让搬迁项目162户,目前项目正有序推进。

6.耕地保护和违法用地管控。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明确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为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逐级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低于下达任务控制数,未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和进出平衡,违法占用耕地超问责线作为考核“一票否决”指标。年内开展土地执法巡查106次,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40份、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9份。办理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8件,立案查处土地违法行政案件39件,收取罚款450.99万元。截至目前,已结案27件,剩余13个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7.矿产资源管理和打非治违。年内办理完成矿业权审批登记发证7件(新发证2件、延续5件),目前正在办理4件(转让3件、保留1件),新设采矿权2个,办理矿业权联勘联审及矿山生态环境综合评估12份,正在挂牌出让采矿权1个,注销采矿权1个。截至目前,共组织巡查57次,出动巡查人员344人次,出动车辆86车次,重点排查煤矿4个、非煤矿山53个,20241月至今未发现私挖滥采违法行为。

8.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一是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工作进展情况。根据2024年度省州下达的批而未供土地处置任务,楚雄市本级20092023年批而未供总面积为2348.88亩,按总面积的35%处置,应完成的任务数为822.10亩。截至目前,楚雄市本级完成20092023年批而未供土地处置8宗,面积1120.82亩,处置率为47.72%,已超额完成35%的处置目标任务。二是闲置土地处置工作进展情况。2024年度省州下达闲置土地处置任务13宗,面积482.31亩,其中,涉及司法查封4宗,面积252.16亩,扣减司法查封土地后剩余9宗,面积230.16亩,按州局处置40%的目标任务,我市应处置闲置土地面积为92.06亩。截至目前,我市已处置闲置土地3宗,处置面积122.45亩,处置率为53.2%,已超额完成40%的处置目标任务;闲置土地净减少率已达35.18%,已超额完成不低于20%的任务。

9.全面从严治党和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强化政治建设。在“绝对忠诚”上下功夫,把准政治生态“风向标”;在“从严从实”上下功夫,筑牢政治生态“防火墙”。二是强化责任传导。构建上下贯通、层层负责的完整链条。截至目前,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4次,开展廉政提醒谈话5场次202人次。三是强化队伍建设。围绕“高素质专业化”目标,今年3月提拔任用5名股所级干部,调整充实了中坚力量,优化了干部队伍结构;新招录公务员4名,充实到基层自然资源所,通过人才引进3名研究生,逐渐改善干部队伍结构。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241,364,570.0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1,364,570.09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32,346,787.09元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09,017,783.00元,增长646.1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09,017,783.00元,增长646.1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财政增加征地拆迁、新增耕地核查及基本农田划定、地质灾害防治及避险搬迁等相关项目支出的资金投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241,364,570.09元。其中:基本支出19,926,487.86元,占总支出的8.26%;项目支出221,438,082.23元,占总支出的91.74%;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33,071,192.24元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08,293,377.85元,增长629.8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56,385.56元,增长1.30%;项目支出增加208,036,992.29元,增长1552.3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征地拆迁、新增耕地核查及基本农田划定、地质灾害防治及避险搬迁等相关项目的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自然资源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926,487.8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656,810.74元,占基本支出的93.6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69,677.12元,占基本支出的6.3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自然资源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1,438,082.2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2024年度楚雄市国土空间规划项目经费278万元,主要用于楚雄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城镇开发边界划内控规编制、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村庄规划编制作为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等。

楚雄市新增耕地核查、基本农田划定及土地整治增减挂钩项目经费3884.76万元,主要用于盘活农村建设用地指标、发挥土地效能、减少闲置浪费、推动易地扶贫搬迁。

楚雄市规划展览馆运营项目经费52.51万元,主要用于对15000平方米展示馆展示面积进行物业管理服务、13000平方米外围绿化进行管养、8700平方米布展内容进行更新、8000平方米展示馆屋顶漏雨问题进行修缮改造,为参观市民及群众提供更优质的环境,提高工作效率,为州、市两级招商引资工作提供支持。

地质灾害防治及避险搬迁项目经费1030.78万元,主要用于按照技术支撑单位服务合同约定全面完成地质巡查检查、应急调查、应急处置、治理项目核查等工作任务,健全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提升地质灾害防范能力。

征地拆迁补偿专项资金项目经费16568.30万元,主要用于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适量储备土地,调控土地供求关系;管理政府土地储备库,加强土地储备资金运作管理,做好土地筹备期间的各项工作。

自然资源确权调查、土地利用变更与遥感监测项目经费103.61万元,主要用于结合自然资源监测等各项监测监管、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及地类对接、日常变更及自然资源管理等成果,统一制作调查底图,开展实地调查举证,全面掌握年度楚雄市地类、面积、属性及相关单独图层信息的变化情况,更新县级国土利用数据库,形成年度全市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报告。

不动产登记数据整合及不动产权证书工本费项目经费47.85万元,主要用于规范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工作,有计划开展不动产登记历史档案规范化整理入库;根据实际业务开展,做好全省统一开展的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的计划采购工作;有序开展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工作。

自然资源打私执法及卫片执法项目经费11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自然资源部下发卫片图斑的实地核查、内页对比、数据录入和违法用地用矿查处、整改及检查;做好日常执法监管工作;组织违法用地用矿及私挖乱采查处、整改及检查。

楚雄市重点项目推进、机关保障工作经费及行动奖励项目经费68万元,主要用于完成楚雄市重点产业和重大项目前期专班工作;2024年圆满完成年度抓项目促投资稳增长目标,获得“八比八拼月擂台”行动奖励资金,用于公用经费保障,支持部门正常履职。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361,011.30,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6.72%。与上年24,969,349.45相比增加15,391,661.85元,增长61.64%,完成年初预算的186.70%。主要原因是增减挂钩项目指标交易成本费用、地质灾害防治及避险搬迁等相关项目的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31,064.8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1%。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缴养老保险、离退休人员经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59,135.7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3%。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障。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244,78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8%。主要用于土地出让业务、城市建设和农业生产发展的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24,031,644.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9.54%。主要用于行政运行、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等。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456,88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1%。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缴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9,537,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63%。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发放地灾监测员补助等。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9,950.00元,决算为66,338.3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24%;支出决算较上年34,761.28增加31,577.11元,增长90.84%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6,950.00元,决算为66,338.3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45.1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34,761.28元增加31,577.11元,增长90.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9,950.00元,支出决算为66,338.3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24%支出决算较上年34,761.28增加31,577.11元,增长90.84%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146,950.00元,决算为66,338.3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1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3,000.00元,决算为0.0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公务车相关支出;(2)经费紧张未安排公务接待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1,577.11元,增长90.8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加强地灾隐患点防治巡查及矿山保护巡查,导致公务车相关支出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项目规划、实施、验收等相关工作范围内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69,677.12元,比上年991,284.84元增加278,392.28元,增长28.08%,主要原因是保障机关正常运转的公用经费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委托业务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楚雄市自然资源局资产总额18,077,980.49元,其中,流动资产7,830,670.41元,固定资产9,797,641.5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449,668.52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14,487,532.32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590,448.1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43,212.0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514,276.2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4,9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409,326.24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3.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作为物权公示手段,不动产登记本质上为产生司法效果的事实行为而非登记机关的行政管理行为。

4.土地开发整理:土地开发整理是指国家对土地进行计划补充耕地量和耕地保有量的具体安排,以及运用财政专项资金,对农村宜农未利用土地、废弃地等进行开垦,对田、水、路、林、村等实行综合整治,以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的行为。

监督索引号53230101433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