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04/2025-00128 信息分类: 财政
发文日期: 2025-11-26
发布机构: 楚雄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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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乡村振兴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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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乡村振兴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特殊困难群体和脱贫地区项目规划与年度项目计划,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实施,并对项目组织验收、监督、管理。

2.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政策法规、规章宣传;制定脱贫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改善、产业建设、群众素质提升、乡村和片区的整体推进及综合开发计划。

3.负责统筹协调做好行业扶贫、小额信贷、雨露计划、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等工作,引导、扶持扶贫龙头企业,促进脱贫地区产业发展。

4.负责组织脱贫人口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易地扶贫搬迁产业扶持工作。

5.牵头负责全市巩固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考核评估工作。

6.负责组织协调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参与定点帮扶;负责组织协调和联络服务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驻楚部队定点帮扶工作。

7.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革命老区开发建设工作。

8.负责脱贫人口动态监测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管理和维护工作。

9.负责督促巩固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衔接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内设(1)综合科,(2)财务人事科,(3)行业帮扶科,(4)社会外资科,(5)产业金融科,(6)市乡村振兴开发服务中心。2024年3月19日,市农业农村局划入市乡村振兴局的职能职责,加挂楚雄市乡村振兴局牌子,不再保留单独设置的楚雄市乡村振兴局。因预算没有调整,仍然按年初预算执行。机构数和上年无变化。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楚雄市乡村振兴局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乡村振兴局2024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人)。人员变动情况说明: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公务员人员变动情况,2024年3月因组织提拔调出公务员1人,2024年4月因机构改革,公务员分流7人。事业工人人员变动情况,2024年4月因机构改革,事业工人分流1人,事业专业技术人员变动情况,2024年9月事业专业技术人员调出1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机构设置情况

1.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坚持“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制定《楚雄市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要点及责任分解清单》,市委常委会13次、市政府常务会议9次研究部署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继续扛牢压实市级领导挂联乡镇(街道)、部门定点帮扶村(社区)、干部职工帮户、驻村工作、低收入组脱贫户(监测对象)市级领导挂包责任。40名市级领导挂联16个乡镇(街道)和结对帮扶脱贫户和监测户,州、市73家单位(州级单位11家、市级单位62家)定点帮扶136个村(社区)、4526名干部职工全覆盖结对帮扶脱贫户(含监测对象)。坚持“双月一调度”“双月一督导”工作机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和调度会6次,对各乡镇(街道)开展实地督查、检查4次,及时反馈发现问题并跟踪问效整改落实。

2.压实行业部门责任。制定出台《楚雄市行业部门帮扶工作成效考核实施办法》,印发《楚雄市2024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要点及责任分解清单》《楚雄市乡村振兴“三巩固六争先”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23-2025年)》《中共楚雄市委 楚雄市人民政府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意见》《2024年市委农村工作会议重点工作任务清单》《中共楚雄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2024年工作要点》等文件,压实行业部门责任,推动年度工作有力有效落实。建立健全行业数据比对和信息交换工作机制,交换数据比对和预警信息24次,做到行业部门信息数据互联互通、共享。同时,针对每月动态监测新识别情况,下发工作提醒函,明确帮扶责任部门,确保帮扶措施和帮扶政策落到实处。

3.强化驻村帮扶责任。加强驻村工作队员派驻和管理,严肃工作纪律,对驻村干部在岗在位情况和作用发挥情况开展监督、检查11次。全体驻村工作队走访村小组10042次,走访脱贫户41337户,走访监测户5162户,开展民情恳谈会11396场次、主题教育宣讲714场次,召开院坝会5018场、火塘会3112场,向脱贫户、监测户宣传政策83157人次,制定帮扶规划3125个,完善各项制度415个,落实帮扶项目813个,参与组织召开村民大会3127场次,争取项目51个,争取各类资金(含物资折合人民币)302万元,办理民生实事976件,组织召开党员会(党课)829场次,协助村党总支发展党员65人。

4.持续巩固拓展“三保障”和安全饮水、兜底保障成果。教育保障方面,累计下达学生资助金2948.8万元,办理助学贷款2730人3511.9万元,发放“雨露计划”和“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补助1238人271.35万元,义务教育阶段学生100%入学、100%巩固,控辍保学“动态清零”到“常态清零”。深化教育医疗“组团式”帮扶,下派支教教师46人,乡村学校任教经历教师10人到城区中学顶岗;2024年事业单位招聘143名中小学教师,市外选调中小学教师22人。健康保障方面,救治36种大病患者4446人次,减免医疗费用41017人次8123.45万元,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100%覆盖。组建321个家庭医生服务团队852名家庭医生对脱贫人口中的4类重点人群和4种重点慢病以及农村低收入人口全覆盖签约服务,签约服务率100%。住房保障方面,州级下达楚雄市50户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全部竣工,竣工率100%。饮水安全方面,实施农村安全饮水项目73个,有效解决13.2万人的饮水安全困难问题。兜底保障方面,发放临时救助156.19万元、农村低保4650.65万元、农村特困供养1731.52万元、城市特困供养151.94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848.3万元。

5.持续巩固拓展帮扶产业。一是落实产业帮扶政策。发放小额信贷4714.31万元,帮助994户脱贫户发展产业,安排联农带农经营主体奖补资金14万元,惠及1034户农户;财政补贴294.93万元为13108头肉牛投保。二是乡村产业量效齐增。深入实施农业现代化三年行动,严格落实“六个一”工作推进机制,推动高原特色农业重点产业发展。种植蔬菜21.2万亩,预计产量49.43万吨、产值10.58亿元;种植水果6.4万亩,预计产量7.5万吨、产值3亿元;种植食用菌0.65万亩,预计产量2.8万吨、产值5.6亿元;种植花卉1.56万亩、预计产量2.4亿枝(盆)、产值2.7亿元,工作经验在姚安召开的全州花卉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场推进会上交流;种植中药材4.76万亩,预计产量1.26万吨、产值4.62亿元,经验做法在文山州召开的全省中药材产业发展现场推进会上交流;种植魔芋7.46万亩,预计产量19.47万吨、产值8.28亿元。预计出栏生猪47.7万头、牛5.1万头、羊19.5万只、家禽403万只,畜牧业健康有序发展。三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持续壮大。全市共培育农业企业3883户、州级以上龙头企业58家、农民专业合作社788个、家庭农场820个。健全完善产业项目联农带农机制,全市358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8522户脱贫户和监测户联动发展肉牛、果蔬等产业,实现群众稳定增收。四是品牌效应不断彰显。按照“一个产业1个IP”的发展思路,打造“西舍路有机芒果”“大过口魔芋”“新村中药材”“八角热带水果”“三街辣椒”“中山生猪”“树苴肉牛”“大地基黑山羊”等一批地域特色突出的地理标志农特产品品牌。创建“一村一品”专业村52个、“绿色食品牌”产业基地23家、省级“绿色食品牌”品牌目录17个,169个农产品获“三品一标”认证,获评“云南省绿色云品品牌目录”区域公用品牌1个,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22个。五是实施种业振兴行动。有力有效推进“一核一区两带多基地”的种业产业规划布局,实施东华镇朵基、子午镇大控摆、吕合镇钱粮桥等繁种基地建设;推动“稻香木兰”种业村规划、滇系种业“一带一路”交易中心建设,建成高原粳稻育种创新中心,完成水稻扩繁种0.64万亩、玉米制种0.68万亩、魔芋种芋面积3.2万亩,预计种业全产业链产值可突破4亿元。六是举办文旅节庆活动促农增收。举办子午镇油菜花海艺术节、中山镇茶花节、东华镇农民运动会、紫溪镇桃花节、骠川花灯会等文旅节庆活动,累计接待游客70多万人次,实现乡村旅游收入4430.5万元,辐射带动脱贫户增加收入310万元,惠及4126户脱贫户户均增收750余元。

6.持续巩固拓展就业帮扶。按照“九个一批”的工作要求,持续开展“百日攻坚行动”“春风行动”等就业援助行动,在车站、16个乡镇(街道)设立务工人员爱心驿站17个,开展劳务协作洽谈12场、各类招聘会55场次,发布市内企业用工信息51期,提供就业岗位4.2万个,全市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2.19万人(其中,脱贫劳动力省外转移就业0.65万人);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4846人,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112%(其中脱贫劳动力2615人);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1050个,20家就业帮扶车间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3572人(其中,脱贫劳动力235人);务工时长平均达8.5个月以上,发放脱贫人口(含监测对象)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6588人447.35万元(省外5211人406.04万元,省内跨州1377人41.31万元);发放创业贷款4985.3万元(其中,为脱贫劳动力发放120万元),扶持241人创业,带动就业661余人;雨露计划毕业生就业(含参军入伍)或升学率达96.02%。

7.抓实抓好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认真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大走访大调研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严格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机制,紧盯2024年8700元防返贫监测帮扶线,全年新识别监测对象87户270人,风险消除54户168人,290户799人未消除风险户制定并落实了“一户一策”帮扶措施,对困难群众做到“应纳尽纳、应帮尽帮、应扶尽扶”。

8.抓实抓好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和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理。2024年争取上级财政衔接资金9643.44万元,实施113个项目(其中:产业帮扶项目41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64个、就业项目3个、政策保障项目2个、其他项目3个)。截至2023年底,全市累计形成扶贫项目资产规模20.52亿元(含衔接资金项目资产),资产个数4946个(其中:经营性资产58个,公益性资产4213个,到户类资产675个)。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将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年度目标任务和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扶贫项目资产安全运行、良性运转、保值增效。

9.抓实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对全市420户1790人的易地搬迁户(其中有劳动力417户1250人)开展技能培训178人次,就业1243人,有劳动力的搬迁家庭至少有1人就业,就业率99.4%,无零就业家庭;低保、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应保尽保,4个集中安置点100%配建了文化活动室和文体活动广场,实现“一室(场)多用”;幼儿园、小学、卫生室、便民市场及管理用房、室外活动场所、室内活动场所全部完成配建。实现了“搬得出、稳得住、有产业、有就业、有收入、能融入、能发展”的预期目标。

10.乡村基础设施持续完善。投资5102.81万元实施新建和改造10kV线路57.385公里。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全市境内公路全长7092.73公里,县道、乡道和建制村公路硬化率均达100%,实施30户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项目75公里。深入实施“宽带乡村”工程,实现行政村光网、自然村光纤宽带网覆盖率达100%;行政村实现4G网络100%覆盖、自然村覆盖率99.7%;建成5G基站3383座,自然村5G覆盖率达80%。

11.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全力打造“全域净美、千村和美”标杆市,学习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创新推进“十全十美”工作,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大起底大整治”集中攻坚“秋风”行动,聚焦村庄规划、“厕所革命”、垃圾处理、污水治理、村容村貌提升等为重点,补齐短板弱项,全域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建成“千万工程”示范村4个、精品村22个,提升村226个、整治村735个;创建省级绿美乡镇3个(大过口、吕合、东华),省级绿美村庄4个(子午以口二组、七组,苍岭李家前马房,鹿城富民大保山),州级绿美村庄177个,市级绿美村庄480个,创建美丽庭院13268户;开展2024年第一批、第二批“美丽村庄”评比,评选美丽村庄120个,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1.17%,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99.26%,自然村垃圾处理设施覆盖率达100%,自然村全部达到人居环境I档标准。通过打造干净整洁的村庄环境,让群众身心更加健康,村庄更加宜居宜业。

12.乡村公共服务持续巩固。乡村医疗、社会保障及“一老一幼”全面加强,乡村医疗机构服务水平持续提升,16个乡镇(街道)卫生院全部达到省甲标准,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国家基本标准,142个村建有标准化卫生室,创成国家卫生乡镇1个,省级卫生乡镇14个,省级卫生村115个,省级卫生乡镇、村创建达标率达100%。2024年成功创建全国健康县城,创成健康乡镇4个,健康村6个,努力打造干净宜居、美丽整洁的生活环境。加强村综合服务站服务能力建设,村级服务站覆盖率达100%,服务能力满意度达99%以上。建成养老服务机构21家,综合养老服务中心3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6个、老年“幸福食堂”14个,实现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全覆盖。强化对老年人的关心关爱,共发放高龄补贴14.41万人720.8万元、长寿补助138人次4.14万元、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1.1万人54.83万元;将留守儿童13名纳入低保范围、16名纳入临时救助,发放孤儿等特困儿童基本生活补助1463人196.8万元,儿童关爱保护得到加强。

13.乡村文明建设持续加强。创新建立阵地“小载体”、找准宣讲“小切口”、用心服务“小支点”工作机制,加大“志智”相扶力度,农村群众发展内生动力全面增强。截至目前,全市文明乡镇创建率达100%(含培育乡镇),文明村(社区)占比达98.37%(含培育村);开展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4556余场次,开展理论宣讲活动1200余场次,10.2万余人次参加活动,印发宣讲资料10.5万余份,利用“两微一端”宣传1826条次,154个村(社区)“一约四会”实现全覆盖,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突出问题综合治理持续推进,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全面形成。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产使用情况,《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乡村振兴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78873273.6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8873273.65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0824250.05元,下降34.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0824250.05元,下降34.1%;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与上年相比无变化。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县级财政自给率低,项目资金未能足额安排,而大部分项目支出要靠上级专项资金支持,2024年中央、省级财政衔接资金对我市的投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乡村振兴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78873273.65元。其中:基本支出2621013.97元,占总支出的3.32%;项目支出76252259.68元,占总支出的96.68%;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0824250.05元,下降34.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82889.82元,下降15.56%;项目支出减少40341360.23元,下降35.21%。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分流,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县级财政自给率低,项目资金未能足额安排,而大部分项目支出要靠上级专项资金支持,2024年中央、省级财政衔接资金对我市的投入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乡村振兴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21013.9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495485.77元,占基本支出的95.2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5528.20元,占基本支出的4.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乡村振兴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6252259.68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支出65582171.44元。

雨露计划助学金项目经费2740000元,主要用于楚雄市脱贫家庭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的新成长劳动力中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子女补助金。

小额信贷贴息项目经费5436392.56元,主要用于楚雄市脱贫人口及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的专项扶持政策,5万元以下免担保免抵押,财政贴息。

差旅费36089.2元,主要用于保障楚雄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实施、检查、验收差旅费。

会议费67105.00元,主要用于2023年、2024年楚雄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会议费支出。

培训费60462.00元,主要用于2023年、2024年楚雄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驻村工作队员业务培训。

其他交通费4361.1元,主要用于楚雄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实施、检查、验收等工作的公务车辆保障。

八比八拼奖励金4500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体检费。

办公费287348.38元,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办公经费及档案数字化加工费。

2021年结转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2033830.00元,主要用于脱贫户贷款风险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乡村振兴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6251409.8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68%。与上年相比减少35244406.22元,下降32.2%,完成年初预算的2184.12 %。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县级财政自给率低,项目资金未能足额安排,而大部分项目支出要靠上级专项资金支持,2024年中央、省级财政衔接资金对我市的投入增加。年初预算时,上级项目资金(上级财政衔接资金)未纳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导致完成年初预算数占比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34426.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5%,完成年初预算的131.69%;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的社会保险费占用2024年的指标。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5893.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8%,完成年初预算的67.54%;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3月机构改革,人员划转,人员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7031063.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7%,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归还楚雄市人居环境贷款利息。

12.农林水(类)支出66140772.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12%,完成年初预算的2658.63%,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资金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7542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7%,完成年初预算的121.15%。主要用于支付2023年、2024年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住房公积金欠拔,占用2024年指标。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7600.00元,决算为27657.7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5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027.57元,下降12.71%,下降原因是2024年机构改革,人员划转,人员减少。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600.00元,决算为24908.7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XX%,完成年初预算的90.0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00.00元,决算为2749.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94%,完成年初预算的24.9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07.43元,增长2.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535.00元,下降62.2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74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减少4535元,下降62.2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7600.00元,支出决算为27657.7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5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027.57元,下降12.71%。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600.00元,决算为24908.7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6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000.00元,决算为274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99%。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3月,因机构改革,人员划转,人员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507.43元,增长2.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535.00元,下降62.2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74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减少4535.00元,下降62.2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减少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3月因机构改革,人员划转,人员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检查、考核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楚雄市乡村振兴局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乡村振兴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5528.20元,比上年减少29191.75元,下降18.87%,主要原因是2024年3月机构改革,人员划转,人员减少,原乡村振兴局职能并入楚雄市农业农村局,行政运行经费支出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和档案数字化加工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楚雄市乡村振兴局资产总额0元,其中,流动资产0元,固定资产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541778.0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541778.01元。减少原因是因为2024年3月机构改革,2024年7月固定资产划转到楚雄市农业农村局。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9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9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490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楚雄市乡村振兴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监督索引号53230101433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