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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紫溪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紫溪镇人民政府的职能主要有以下十七项:
1.在上级政府和镇党委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
2.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议和命令,发布本级政府的决议和决定,保持政令畅通。
3.规定本级政府的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4.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辖区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5.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
6.采取措施,贯彻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三大基本国策。
7.保障少数民族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帮助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发展经济、文化和建设事业。
8.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9.指导村民委员会(社区)建设,提高群众自我管理水平。
10.建立健全各种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加强对公共危机、突发事件的预警、管理和处理。
11.发展公益事业和社会公用事业,为社会提供各项公益服务,改善人民生活质量。
12.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小城镇建设、水土保持、退耕还林、荒山绿化、滑坡泥石流治理、乡村道路建设、人畜饮水等方面的工作。
13.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解决民间矛盾,搞好社会治安,净化社会环境,维护社会稳定。
14.指导村民委员会的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市场经济体系,鼓励兴办各类协会和中介组织,提高农民的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能力。
15.引导农民进行科学化、现代化的农业生产,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
16.协助上级相关部门做好征地拆迁安置工作。
17.办理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楚雄市紫溪镇人民政府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法制办公室。
所属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3个,分别是:
1.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2.党群服务中心
3.综合行政执法队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楚雄州楚雄市紫溪镇人民政府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7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6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7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8人(离休0人,退休28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14辆。(其中特种专用技术车9辆,机要通信用车2辆,其他用车3辆)。超编原因:新增行政综合执法队的3张消防用车和6张垃圾车,新增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1张防雹车,原计生办用车1张已报废未作下账处理,共11张都没有编制。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以来,紫溪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和镇党委的领导下,紧扣楚雄市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12599”路径,始终坚持“干字当头、产业为先、发展为要”的工作导向,团结带领全镇干部群众踔厉奋发、笃行不怠,全镇经济发展稳中有进、社会大局稳中向好、生态环境治理有效、干部队伍奋发向上、发展基础更加坚实,较好交出了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期末答卷。2024年1—12月,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5461.81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993.17万元,融资1139万元,向上争资554万元,新登记市场主体460户。
一年来,我们聚焦农业生产,铸牢紫溪“三农”基本盘。
农业基础不断夯实。全面扛牢压实耕地保护责任,整改完成耕地流出问题图斑、疑似耕地流出问题图斑、国土变更调查图斑、耕地体检图斑961个,就地恢复整改流出耕地965亩;完成常规监测图斑241个及资源图斑核查举证认定,认定新增耕地599亩,完成157个撂荒地图斑核查上报,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抓实土地整理、移栽管理等各环节工作,打造省、市、镇水稻种植示范样板5块600亩,协同州农科院完成省级水稻绿色高质高效示范项目、油菜示范样板项目的创建测产验收工作,为新品种推广提供有力支撑。足额完成夏粮种植1.4万亩,产量2973吨,完成秋粮种植2.3万亩,产量1.2万吨,完成冬粮种植1.4万亩,产量3140吨,完成3000亩K326烤烟种植,收购烟叶40万公斤,实现产值1363万元。
特色种植提质增效。坚持产业富镇、产业兴镇的发展思路,做优“果篮子”,做活“药匣子”,充分发挥镇内54家专业合作社的模范带头作用,引导农户进行规范化种植管理,使具有比较优势的蔬菜、林果等产业实现从分散到集中、从普通到优质、由单一种植转而走向集农业景观、农事体验、观光旅游于一体的产业化发展之路,现已发展樱桃种植大户625户,种植面积达4250亩,实现100亩以上的樱桃连片种植7片,发展中药材试验示范种植300亩、30亩以上连片示范种植3片、100亩以上连片示范种植1片,全镇种植各种经济林果面积达5.8万亩、中草药种植面积1702亩,实现产值6680万元。
生态养殖持续发展。圆满完成畜牧业各项生产指标,全年完成生猪出栏2.2万头、肉牛出栏2426头、肉羊出栏8102只、家禽出栏16.2万羽、禽蛋产量53吨、肉类总产3065吨;加快建成选育、扩繁、推广、应用相互配套的畜禽良种体系,成功申报岔河村肉牛冻精改良点建设项目,加快优良品种推广和应用,完成猪品种改良6000胎、牛品种改良1500胎、种公羊串换50只;新增畜禽规模养殖大户4户,其中年出栏100头以上猪场1户,年存栏5000羽以上禽场1户,年出栏10头以上牛场1户,年出栏50只以上羊场1户,开展产地检疫生猪3879头,检疫合格率100%,畜牧业发展持续向好。
一年来,我们聚焦项目建设,强壮紫溪振兴硬脊梁。
招商引资取得实效。始终坚持“抓招商就是抓发展”理念,组织开展政企银企座谈会、招商引资推介会2次,“面对面”为企纾困解难,“心贴心”为企服务,加大“走出去”“请进来”招商工作力度,镇主要领导带头开展“走出去”招商4次,“请进来”招商18次,楚雄州现代农业紫溪产业园、楚雄彝乡“万亩梨花海洋”乡村振兴示范区项目等一批重点支撑性项目顺利落地。
项目建设多点开花。举全镇之力推动项目建设攻坚突破。投资69.2万元的紫溪彝村民族村寨旅游提升项目和投资48.4万元的2024年衔接推进乡村振兴项目建成投入使用,投资3200万元的紫溪山景区楚雄市西片区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和投资450万元的紫溪镇农村区域性养老中心项目加快推进,做实做细898.07亩紫溪镇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前期工作,顺利完成114.33亩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补充耕地项目种植管护和入库工作,启动实施镇农村公益性公墓一期扩建和二期项目前期工作,全力推进楚雄市紫溪镇方家山建设项目,完成坟墓搬迁148冢,基本完成土地附着物补偿村级签订,完成楚雄彝乡“万亩梨花海洋”乡村振兴示范区项目总体规划和300亩示范基地种植,完成楚雄州现代农业紫溪产业园土地集中流转和清表场平、设施农用地办理等工作。
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加大“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力度,以诚信、务实、高效、优质的服务取信于企业,做好企业用工、用地、用水、用电等要素保障工作,积极为项目落地、开工、建设、投产创造条件,继续做好“紫溪贷”惠企金融服务产品,共计发放“紫溪贷”7714.2万元,发放创业贴息小额贷款717万元,全力营造“亲商、便商、安商、富商”的营商环境。
一年来,我们聚焦人居环境,扮靓绿美紫溪新容颜。
基础设施不断夯实。积极回应群众期盼,不断夯实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1030万元建设5G基站11座、4G基站7座,全镇网络覆盖水平进一步提升;投资150万元实施李家至李家梁子公路1.8公里、肖家地至大地公路5.9公里路面硬化工程,群众出行更加便捷;投入抗旱资金17万元实施抗旱应急农村饮水项目3批次7件,投资5.1万元实施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项目1处,人畜饮水困难得到进一步解决;投资84万元实施元宋村新能源充电桩项目,乡村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绿色屏障加固升级。持续打好生态治理、生态建设、生态产业“组合拳”,压实“河长”制责任,立体推进西静河水源地保护项目、马金河流域、集镇污水处理、紫溪小河流域环境综合治理,镇、村、组三级河长累计巡河420余次,开展“清河(湖)行动”15场次,“河湖”治理观念持续加强,河流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落细“林长”制工作要求,加大宣传和巡山力度,加强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抓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严厉打击盗采滥伐、毁林开荒行为,抓好林地卫片执法和上级环保督察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完成耕地化肥农药减量增效1.9万亩、推广施用商品有机肥1.1万亩,持续提升农膜回收利用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面源污染持续降低。
人居环境持续领跑。深入学习运用浙江“千万工程”经验,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大起底大整治”集中攻坚“秋风”行动,完成村庄生活污水治理收尾、验收工作,村民小组污水治理率达99%,在全市16个乡镇中位列第一。积极推进绿美村庄创建工作,发动村组、农户结合自身实际,利用“四地”,就地取材建设“小三园”,宜树则树、宜花则花、宜草则草,做到“美四旁”,打造美丽宜居家园,张一、张二、许九、许十、大紫溪五个小组获评市级“美丽村庄”。
一年来,我们聚焦特色产业,鼓起紫溪群众钱袋子。
康旅融合兴产业。主动服务和融入省、州、市发展大局,以康旅产业为破局点,在休闲度假、康养旅居、户外运动等领域拓展旅游新产品、新业态,2024年中国公路自行车职业联赛暨环云南公路自行车赛等精品赛事在紫溪顺利举办;聚焦“一山一园一业”产业发展规划,打造清凉避暑康养之旅、多彩民族康养之旅、山水画廊康养之旅、森林研学康养之旅4条精品康养旅游线路,吸引城市游客在绿水青山中共享自然之美;着力构建“康养+文旅+生态”的产业布局,持续推进“楚雄·紫溪康旅小镇”规划建设工作,中国彝医药康养园运营进一步规范,1家特色民宿、2户药膳主题餐馆投入运营,有效带动彝村、宋村传统农家乐、客栈转型升级。
文旅融合聚活力。立足丰富的民族文化资源、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便捷的交通区位优势,依托8个村(社区)联合组建的平台公司,构建“公司+合作社+农户”模式,吸纳农户通过入股、租赁、流转等方式实现增收,探索紫溪吉祥火把文创产品的生产、销售路径,制作吉祥火把约1.17万把,实现产值26.6万元;继续发展“飞地经济”,盘活紫溪镇农特产品交易中心、紫溪彝村樱花停车场商铺等集体资产,以旅游聚人气,促消费、助增长,进一步稳固“集体创收、农户增收”的良好局面。全年全镇乡村旅游累计接待游客突破9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突破2100万元。
节庆活动树品牌。坚持市场化办节导向,深挖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成功举办原生态彝族火把节、板凳山马缨花节、桃花节、苗族花山节等节庆活动。引导全镇各族群众支持参与各类节庆活动,全方位、多角度展示民族特色文化,紫溪彝村、板凳山原生态彝族火把节的毕摩祭火仪式、羊皮鼓舞、民族歌舞、斗牛等元素使活动原生态属性更加凸显,活动盛况屡获州级以上主流媒体宣传报道。
一年来,我们聚焦民生改善,织密紫溪幸福保障网。
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有力。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持续开展动态监测,对重点对象定期走访,精准帮扶,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持续对322户1150人已脱贫户、50户139人监测对象开展就业帮扶,全力促进脱贫劳动力、监测对象稳岗就业,年内开设肉牛养殖、林果种植教学班、粮食作物种植及加工培训班等各类就业培训5期,参与人数超过450人,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46人,发放乡村公岗补助资金26.24万元,办理小额信贷80万元,发放外出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174人12.26万元,支持和鼓励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发展产业、外出务工、稳定增收。
教育卫生服务稳步提升。完成中小学“一体化”办学改革,持续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文明校园、平安校园、清廉学校建设成效明显,全镇中小学阶段入学率、巩固率均达100%,“两免一补”、特惠普惠政策和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面落实;持续推动爱国卫生新“7个专项行动”,助推健康县城建设。4月9日,紫溪彝村、宋村中国彝医康养园作为全省健康县城建设现场会点位向全省推介。持续推进中医和医改工作,医疗条件不断改善,紫溪卫生院慢病管理中心、胸痛救治单元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巩固,孕产妇、0至6岁儿童、65岁以上老年人、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和服务不断优化,全年累计献血1.69万毫升,投入14.6万元实施母掌村卫生室提升项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公共卫生工作年终考核名列前茅。
民生保障底线兜稳兜牢。严格落实各项民生保障政策,累计发放农村低保274户128.7万元、发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13人次8.3万元,发放临时救助、困难老年人补助、特困供养人员补助、老年人生活保健费87.7万元,发放草原生态奖励补助、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雨露计划帮扶资金等惠民惠农政策补贴310万元,为1738人申报计划生育家庭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资助补助资金31.2万元,办理发放优待证433人,发放各类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148人92.7万元,全年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424人,办结劳动保障监察投诉案件6件,协助43名农民工清理拖欠工资42万余元,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继续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医保参保率达97%,养老保险续保率达96%。
一年来,我们聚焦安全稳定,夯实紫溪平安防护堤。
基层治理井然有序。推动资源下沉,用“走心”换“民心”,全镇共建立“微网格”391个,配有网格员445个,解决百姓急难愁盼问题4869件,针对“一老”开展文化活动指导及移风易俗宣讲等活动,针对“一小”开展阅读、儿童关爱等活动,服务人数超过500人,不断提升基层服务水平;以家庭“小细胞”筑牢楚雄“大健康”建设根基,充分发挥妇女在家庭中、社会中的独特作用,积极选树“健康妈妈”引导妈妈当好家庭健康的指导员、管理员、监督员,将“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纳入村规民约及先进典型家庭选树条件,融入家风、家教、家训中,助力基层治理。
安全生产常抓不懈。运用村组应急广播、电子显示屏、网格微信群、手机短信等方式实现线上宣传“全覆盖”,通过全镇123个村民小组开展应急演练实现线下宣传“全覆盖”,持续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安全生产良好氛围,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加大对食品药品经营主体的检查力度,加强野生菌防中毒宣传,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设置镇级应急物资储备库3处、村(社区)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库8处,储备各类应急救灾物资超40种1000余件,战备物资1288件,形成镇村纵向衔接、横向支撑、功能互补的二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持续强化应急救援能力和群众自救能力;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开展常规检查24次,发现问题84条,全部完成整改。
平安建设持续深化。积极做好“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开展中小学法治讲座4期12场次,重点围绕“防性侵”、新型毒品等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不断提升未成年人知法、懂法、敬法的法律意识,从源头上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以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赶集日联合宣传活动为抓手,常态化开展“平安建设”宣传活动,按照“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对辖区内重点人员实行滚动摸排,主动服务,共调解矛盾纠纷310件,调解成功298件,调解成功率达96.12%。
一年来,我们聚焦政府建设,校准廉洁紫溪领航标。
铸牢忠诚根基。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落实好党员学习计划,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全力以赴推动市委、市政府和镇党委工作部署要求落到实处。推进依法行政。始终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政府工作各领域、全过程,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用活村民议事会、实践站等阵地,加强“八五”普法教育,进一步提升自治、法治、德治融合质效。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深化政务公开,全镇公开政务信息128条,完成“12345”政务便民热线交办工单79件,年内组织16人参加执法证考试,干部职工执法证持证率达92%。主动接受人大、纪检监察、审计及社会舆论等各方面监督,推动法治紫溪建设再上新台阶。纪律作风建设常抓不懈。严控“三公”经费和一般性支出,把有限的资金用在保民生、促发展、补短板上。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农村集体“三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与此同时,一年来,国家安全、兵员征集、双拥工作深入开展,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档案、红十字会、科协、关工委等群团组织工作落细落实,各项事业取得新的成绩。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紫溪镇2024年度收入合计29988625.1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931692.45元,占总收入的99.81%;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56932.7元,占总收入的0.19%。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754118.33元,降低2.4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11051.03元,降低2.64%;无上级补助收入增加;无事业收入增加;无经营收入增加;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其他收入增加56932.7元,增长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收到上级拨付的项目资金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紫溪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支出合计29988625.15元。其中:基本支出18463359.27元,占总支出的61.57%;项目支出11525265.88元,占总支出的38.43%;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54118.33元,降低2.4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629638.75元,增加24.47%;项目支出减少4383757.08元,减少27.56%。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招录人员增加5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紫溪镇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463359.2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267931.39元,占基本支出的93.5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95427.88元,占基本支出的6.4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紫溪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525265.8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65118.85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机构运转和相关事业发展;科学技术支出100000元,主要用于科学技术普及和科普活动;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931.01元,主要用于文化站机构运转和本地文化体育事业发展;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9111.6元,主要用于社保和民政相关事务;节能环保支出3041825.78元;主要用于水体污染防治;城乡社区支出1847035.84元,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农林水支出3464743.70元,主要用于农林水部门机构运转和紫溪镇农业补贴、水利建设、乡村振兴、农村建设等;交通运输支出366199.10元,主要用于公路养护;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18300.00元,主要用于气象服务支出;其他支出300000.00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公益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紫溪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784656.6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65%。与上年相比增加2079413.13元,增长8.09%,完成年初预算的130.67%。主要原因是本年基本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009620.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03%,完成年初预算的109.8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机构运转和相关事业发展;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119961.55元;商品及服务支出2240446.02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49213.21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新招录人员增加,退休人员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科学技术支出1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6%,年初无此预算。主要用于科学技术普及和科普活动;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科学技术支出办公费用增加。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16515.7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8%。完成年初预算的98.91%。主要用于文化站机构运转和本地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8184.00元;商品及服务支出8331.77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调整资金支出结构。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93783.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14%,完成年初预算的102.94%。主要用于社保和民政相关事务的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79561.74元;商品及服务支出207666.7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06555.5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调整资金支出结构。
5.卫生健康(类)支出758632.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3%,完成年初预算的96.3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58632.9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调整资金支出结构。
6.节能环保支出3041825.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95%,年初无此预算。主要用于水体污染防治。其中:资本性支出3041825.78元;
7.城乡社区(类)支出386208.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9%,完成年初预算的98.42%。主要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73891.00元;商品及服务支出12317.62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调整资金支出结构。
8.农林水支出8514475.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64%,完成年初预算的133.19%。主要用于农林水部门机构运转和紫溪镇农业补贴、水利建设、乡村振兴、农村建设等;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376848.47元;商品及服务支出749682.93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177943.70元;资本性支出12100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农业生产项目实施进度加快,项目资金拨付增多。
9.交通运输支出366199.1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1%,年初无此预算。主要用于公路养护支出;其中:资本性支出366199.10元。
1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183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3%,年初无此预算。主要用于气象服务支出;其中:资本性支出118300.00元。
11.住房保障支出97015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49%,完成年初预算的111.27%。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970153.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用于保障新增加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08941.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5%,完成年初预算的43.5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08941.62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调整资金支出结构。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93000.00元,决算为151622.0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75%;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75168.54元,增长98.32%。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5,500.00元,决算为114583.0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5.57%,完成年初预算的84.5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7500.00元,决算为37039.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4.43%,完成年初预算的34.4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67475.84元,增长143.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7692.7元,增长26.2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7039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7692.7元,增长26.21%;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93000.00元,支出决算为147622.0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94%,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71168.54元,增长93.0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5500.00元,决算为110583.0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6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7500.00元,决算为3703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45%。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缩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二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费用,进一步完善规范接公务待制度规定,大部分的公务接待从原来的餐馆、农家乐改为政府食堂统一接待,节省了公务招待费的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63475.84元,增长134.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7692.7元,增长26.2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703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7692.7元,增长26.21%;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63475.84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7692.7元,其中2023年度部分“三公”经费支出在2024年度支出,故2024年“三公”经费较2023年有所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7107.24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主要用于应急保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8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各单位在紫溪镇行政区范围内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147622.08元,年初预算无此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4000元,年初无此预算;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年初无此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000元,增长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000元。
(四)需要说明的事项
楚雄市紫溪镇人民政府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紫溪镇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47031.87元,比上年增加334839.1元,增长81.2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单位一般性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用于办公费69063.50元;电费28981.30元;邮电费11000.00元;劳务费271533.63;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3278.44元;其他交通费用283175.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楚雄市紫溪镇人民政府资产总额47040618.49元,其中,流动资产1197067.9元,固定资产4842050.5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410015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38407.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32115.4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21.12平方米,账面原值143615.66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6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45783.0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12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4583.0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楚雄市紫溪镇人民政府2024年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3.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0100555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