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0100772601000
云南省楚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楚雄市公安机关机构编制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市党办通〔2024〕84号)和《楚雄市公安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市党办通〔2024〕85号),云南省楚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是楚雄市公安局下属主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行政执法部门,副科级。主要职责包括:
1.贯彻执行国家、省制定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分析、研究交通安全情况,指导、监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负责交通警卫工作,参与处置突发事件和抢险保通的交通指挥。
3.指导、监督车辆管理和驾驶人管理工作。
4.参与规划城乡道路建设和交通安全设施。
5.组织实施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
6.检查、督促各部门做好交通管理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10个内设机构,包括:交通指挥中队、交通事故处理和宣传教育中队、车辆与驾驶人管理中队、综合管理中队、交通秩序管理中队、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四中队、五中队。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云南省楚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根据《云南省国家保密局关于不应公开公安机关有关预决算信息的函》云保局函[2018]34号,因实有警力人数及分布情况涉密,部门人员编制情况及实有人员不予公开。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8人(离休0人,退休38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21辆,在编实有车辆2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以推动交通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为引领,紧盯“人、车、路、企、管、宣”六大要素,进一步压实交通安全责任,确保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落实落细。联合相关部门构建“人车路企”隐患滚动排查治理机制,动态整治重点驾驶人隐患,持续整治重点车辆隐患,定期排查整治公路隐患,常态整治重点企业隐患,最大限度防范化解道路交通事故风险。不断丰富形式内容,深化宣传警示教育,强化精准预警提示,提升警示效果,加强校园交通安全教育,确保交通安全文明意识更加深入人心。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说明: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楚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收入合计39052296.2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752296.21元,占总收入的96.67%;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300000.00元,占总收入的3.33%。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1443568.48元,增长41.4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743568.48元,增长39.7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700000.00元,增长116.67%。主要原因是交通辅警保障标准提高,经费增加;2024年财政拨款拨付了2023年度部分住房公积金及养老保险缴费资金;2024年度城市建设项目资金增加,其他项目经费比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楚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支出合计39052296.21元。其中:基本支出35483980.22元,占总支出的90.86%;项目支出3568315.99元,占总支出的9.1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1343568.48元,增长40.9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0778952.49元,增长43.63%;项目支出增加564615.99元,增长18.8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减少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交通辅警保障标准提高,支出增加;2024年支付了2023年度部分住房公积金及养老保险缴费资金;2024年度支付了城市建设部分项目资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楚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5483980.2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581223.64元,占基本支出的49.5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902756.58元,占基本支出的50.4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楚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568315.9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楚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法履行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任务,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及交通违法行为,组织实施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因资金涉密,不做详述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楚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440296.2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87%。与上年相比增加10431568.48元,增长38.62%,完成年初预算的109.67%。主要原因是交通辅警保障标准提高,支出增加;2024年支付了2023年度部分住房公积金及养老保险缴费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32667557.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25%,完成年初预算的111.12%。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和交通辅警的工资支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以及日常运行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交通辅警保障标准提高,支出增加;2024年支付了2023年度部分住房公积金及养老保险缴费资金。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27627.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2%,完成年初预算的103.29%。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和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支付了2024年及2023年度部分在职人员的养老保险缴费;支付了退休人员职业年金缴费资金。
9.卫生健康(类)支出886320.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37%,完成年初预算的90.87%。主要用于在职及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险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4人,在职死亡1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资金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5879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6%,完成年初预算的103.0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补缴了2023年度部分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50800.00元,决算为1044425.9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93945.99元,增长89.7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0元,决算为50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7.87%,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50000.00元,决算为544425.9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2.13%,完成年初预算的98.9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50000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574.01元,下降1.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80.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480.00元,下降10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50800.00元,支出决算为1044425.9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3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93945.99元,增长89.7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0元,决算为50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50000.00元,决算为544425.9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9%;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大队按照执法执勤车辆退一补一的原则,新购了3辆执法执勤用车,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增加造成“三公”经费较上年增加。2024年大队严格执行车辆加油及维修审批手续,车辆运行经费较上年有所降低,同时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要求,2024年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50000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574.01元,下降1.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480.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480.00元,下降10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大队按照执法执勤车辆退一补一的原则,新购了3辆执法执勤用车,公务用车购置经费增加造成“三公”经费较上年增加。2024年大队严格执行车辆加油及维修审批手续,车辆运行经费较上年有所降低,同时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要求,2024年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3辆。由于在用的3辆交通事故勘察车全年全天候轮班出警,使用频率高,存在车辆报修频次多、维修费用高、安全隐患大等问题,按照《楚雄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市党办通[2016]90号)文件规定,在编制内以退一进一的方式更新购置了3辆执法执勤车。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1辆。主要用于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楚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902756.58元,比上年增加17024112.12元,增长1937.54%,主要原因是交通辅警经费支出由工资福利支出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调整到商品服务支出的劳务费列支,人员经费减少,公用经费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33752.16元;水费12000.00元;电费23876.7元;邮电费19426.15元;差旅费6040.00元;维修(护)费56306.00元;劳务费16955893.95元;其他交通费用58887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591.57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云南省楚雄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资产总额25953364.48元,其中,流动资产74431.45元,固定资产1377874.3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6000000.00元,无形资产695272.00元(净值),其他资产17805786.7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8127204.3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72.0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56.47平方米,账面原值20512.17元;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455571.00元;报废报损资产36项,账面原值447229.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715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82045.9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7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952345.9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36260.11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36260.11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公安(科目代码20402):指列入公安预算科目的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其中:“行政运行”科目(科目代码2040201)核算基本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科目(科目代码2040202)核算交警在道路交通管理中对社会提供公共管理事项发生的项目支出。“执法办案”科目(科目代码2040220)核算交警在交通管理工作中所承担的执法办案、行政管理及为公安业务提供支持和保障工作所发生的项目经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0100772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