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04/2025-00104 信息分类: 财政
发文日期: 2025-11-25
发布机构: 楚雄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公安局高新区派出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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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公安局高新区派出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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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公安局高新区派出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公安警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部署开发区公安警务工作,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2.及时、准确地掌握危害国内安全、影响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的情报信息,分析社会安全形势,为楚雄市公安局和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管委决策提供重要信息对策和依据。

3.负责高新区公安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纪律检查工作和警务督察工作;负责高新区公安民警警衔管理以及工资福利、宣传教育、奖惩考核和优抚等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公安民警。

4.防范、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负责各类治安案件的查处工作,处置重大案件(事件)、治安事故和骚乱,开展禁毒工作。

5.承办楚雄市公安局和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以维护社会治安,打击犯罪,确保一方平安,保障经济建设顺利进行。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0个内设机构。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3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3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16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6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高新区派出所在高新区党工委和市公安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勠力同心,克难奋进,以打造“平安高新区”为总目标,强化责任担当,明确工作思路,强化队伍教育管理,不断提升公安管理和服务水平,全力维护辖区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楚雄市公安局高新区派出所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2024年度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公安局高新区派出所2024年度收入合计21161034.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164034.00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22604.31元,下降2.8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622604.31元,下降2.86%;上下年度均无上级补助收入;上下年度均无事业收入;上下年度均无经营收入;上下年度均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上下年度均无其他收入。主要是本年不断压缩项目支出减少625314.00元,行政人员增加了人员的工资、绩效考核奖及各类保险支出2709.69元。

2024年收入结构分析表

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单位:元

收入总计

其   中:

收 入 构 成

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其他收入

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其他收入%

21161034.00

21161034.00

0

0

100%

0%

0%

楚雄市公安局高新区派出所

21161034.00

21161034.00

0 

0 

100%

0%

0%

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支出结构分析表



单位:元

单   位

支出总计

其  中:

支出构成

备注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   计

21161034.00

19054803.00

2106231.00

90.05%

9.95%


楚雄市公安局高新区派出所

21161034.00

21161034.00

2106231.00

90.05%

9.95%


基本支出构成明细项目分析

基本支出构成 单位:元

基本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

其他资本性支出

19054803.00

1765549.6392.66%

1399253.377.34%

0.000..00%

项目支出构成明细项目分析

项目支出构成 单位:元

项目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

商品和服务支出%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其他资本性支出

2106231.00

0

180623185.76%

0

300000.0014.24%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公安局高新区派出所2024年度支出合计21161034.00元。其中:基本支出19054803.00元,占总支出的90.05%;项目支出2106231.00元,占总支出的9.95%;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622604.31元,下降2.86%。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709.69元,增长0.01%;项目支出减少625314.00元,下降22.89%;上下年度均无上缴上级支出;上下年度均无经营支出;上下年度均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是本年不断压缩项目支出减少625314.00元,行政人员增加了人员的工资、绩效考核奖及各类保险支出2709.69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公安局高新区派出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054803.0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65549.63元,占基本支出的92.6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399253.37元,占基本支出的7.3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公安局高新区派出所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06231.00元。主要是本年因工作需要用项目支出新增购入专用设备一批价值30000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中列支“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的依据及说明。

楚高财预〔202430关于下达高新区行政事业单位部门专项预算的通知,主要用于:办公费:628588.26元、电费:2111.74元、差旅费:316251.95、维修(护)费:83748.05元、被装购置费:299606.00元、劳务费:45925.00元、委托业务费:20000.00元。

楚高财预[2024]31号关于下达高新区派出所工作经费的通知,主要用于:办公费:200000.00元,差旅费:200000.00

楚高财预[2024]133号关于下达2024年招商引资工作经费的通知 ,主要用于:办公费:10000.00元。

楚高财预[2024]254号关于下达高新区派出所工作经费的通知,

主要用于: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高新:300000.00元。

主要用于严打暴恐,打击传销,社区康复戒毒人员经费、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行动工作,购买专用设备等。本年的项目支出为楚高财预〔202430号,办公费628588.26元、电费:2111.74元、差旅费:316251.95元、维修(护)费:83748.05元、被装购置费:299606.00元、劳务费:45925.00元、委托业务费:20000.00元;楚高财预〔2024254号,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高新:300000.00元;楚高财预〔202431号,差旅费:200000.00元、办公费:200000.00元。楚高财预〔2024133号,办公费:1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公安局高新区派出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161034.00,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622604.31元,下降2.86%,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本年不断压缩项目支出减少625314.00元,行政人员增加了人员的工资、绩效考核奖及各类保险支出2709.69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一般公共服务(类)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外交(类)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国防(类)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19449651.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1.91%,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主要用于行政人员35人工资福利支出及聘用人员160人包干经费:15944167.36,商品和服务支出1399253.37元。项目支出,1806231.00元,资本性支出300000.00元。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教育(类)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科学技术(类)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53099.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6%。主要用于单位部分行政编制33人全年单位承担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53099.52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399491.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9%。主要用于单位部分行政编制33人全年单位承担的行政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30061.87元、单位部分行政编制33人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58971.88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458.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节能环保(类)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城乡社区(类)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农林水(类)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交通运输(类)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商业服务业等(类)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金融(类)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援助其他地区(类)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5879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4%。主要用于单位部分行政编制33人全年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58791.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粮油物资储备(类)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其他(类)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债务还本(类)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债务付息(类)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0000.00元,决算为312334.3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635.77元,下降2.08%。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0000.00元,决算为312334.3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7.60%,完成年初预算的97.6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635.77元,下降2.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12334.3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635.77元,下降2.08%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320000.00元,决算为312334.3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6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费,严格执行加强公车维修管理,尽量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使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用降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6635.77元,下降2.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费,严格执行加强公车维修管理,尽量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使单位公务用车运行费用降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110接处警、处突维稳、出差、执法办案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公安局高新区派出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99253.37元,比上年增加80987.08元,增长6.14%,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比上年下降625314.00元后,机关运行经费办公经费增加是本年增加了其他交通费用162500.00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533881.82元、银行手续费:37.25元、水费:10500.00元、电费:50000.00元、邮电费:225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2334.30元、其他交通费用:4700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楚雄市公安局高新区派出所资产总额3844745.01元,其中,流动资产326320.60元,固定资产3518423.4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878646.1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79732.6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68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68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68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8680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监督索引号53230103201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