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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新村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加强党的建设。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推进本镇机关及辖区内各村、各类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各村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各村治理,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
(二)促进经济发展。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国土空间等各项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推进乡村振兴、城乡建设管理、人居环境提升、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理和利用,推动镇、村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增加村民收入。
(三)强化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事务,落实教体文化、科技人才、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社会保障、民政优抚等方面相关政策。加强辖区内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完善镇、村两级政务服务体系。
(四)维护安全稳定。依法承担辖区内平安建设、综合治理、 安全生产、消防、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工作,保障辖区内公民和各类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加强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健全完善信访和社会矛盾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履行法定及上级赋予的相关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统筹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五)实施综合管理。承担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重大问题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等职能。统筹协调财政财务管理、统计管理等工作。
(六)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党群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7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9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8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5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56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1人(离休0人,退休21人)。年末遗属5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16辆,超编13辆,车辆超编原因为:公车改革后压缩车辆编制,原有车辆因工作需要继续使用。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新村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省州市党委、政府及镇党委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统筹高质量发展、高水平安全、高颜值生态和高品质生活,紧扣云南省“3815”方向路径和战略任务,全力抓好“七个着力”重点任务,切实增强经济活力、防范化解风险、改善社会预期,切实推动了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切实增进民生福祉、保持社会稳定,在中国式现代化全局中高质量谱写美丽新村新篇章。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结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新村镇2024年度收入合计24286388.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286388.2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978976.84元,增长19.5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978976.84元,增长19.5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元,增长0%。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2024年补发以前年度差欠村委会干部岗位补贴、村民小组党组织负责人和村民小组长补贴、村兽医员补贴、村炊事员补贴、计生宣传员补贴、应急救援队工资等,导致人员类经费支出增加,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新村镇2024年度支出合计24286388.2元。其中:基本支出17184816.39元,占总支出的70.76%;项目支出7101571.81元,占总支出的29.24%;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978976.84元,增长19.5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193744.29元,增长32.28%;项目支出减少214767.45元,下降2.94%;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2024年补发以前年度差欠村委会干部岗位补贴、村民小组党组织负责人和村民小组长补贴、村兽医员补贴、村炊事员补贴、计生宣传员补贴、应急救援队工资等,导致人员类经费支出增加,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024年新开工项目较少,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新村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184816.3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106651.85元,占基本支出的93.7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78164.54元,占基本支出的6.2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新村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101571.8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情况:新村镇腊曲村委会文化活动场所建设项目经费150000元,主要用于腊曲村委会文化活动室的建设;新村镇腊曲村人大代表联络室创建补助经费10000元,主要用于腊曲村人大代表联络室的创建;2024年新村镇志愿者市级补助经费10000元,主要用于保障志愿者基本生活补贴正常发放;新村镇下村村委会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经费10000元,主要用于镇下村村委会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所需费用;新村镇工作经费3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政府文化办公用品购买费;新村镇体制补助资金745523.31元,主要用于偿债、保基本运转;新村镇2024年烟叶税返还工作经费65000元,主要用于保障政府及事业单位运转;新村镇产业扶持培育工作经费10000元,主要用于腊曲村委会产业扶持工作经费;新村镇非税收入返还资金52683元,主要用于保障政府及事业单位运转;新村镇工作经费10000元,主要用于巨龙村委会工作经费支出;新村镇大坎子村委会党员活动室提升改造项目经费28720元,主要用于大坎子村委会党员活动室修缮改造;2024年春节走访慰问专项经费19400元,主要用于慰问低保特困户、脱贫户、易返贫致贫户、残疾人、优抚对象等;新村镇省级综合治理专项资金35000元,主要用于综治维稳建设;新村镇2024年州级清廉楚雄建设专项经费50000元,主要用于“清廉楚雄”示范点打造和宣传;2020年至2022年村委会小组人员经费1245100元,主要用于村小组人员工资补贴;2022年至2023年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373962元,主要用于公路日常养护和修缮;新村镇惠民殡葬补助资金230000元,主要用于殡葬补助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新村镇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054320.5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93%。与上年相比增加2973369.19元,增长14.81%,完成年初预算的126.78%。主要原因是2024年补发以前年度差欠村委会干部岗位补贴、村民小组党组织负责人和村民小组长补贴、村兽医员补贴、村炊事员补贴、计生宣传员补贴、应急救援队工资等,导致人员类经费支出增加,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024年新开工项目较少,项目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基本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636740.7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46%,完成年初预算的114.1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机构运作和相关事业发展,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221948.73元;商品及服务支出1765673.5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17838.49元;资本性支出3128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新录入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造成预决算存在差异。
2.外交(类)无支出;
3.国防(类)无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2%,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2024年综合治理,平安云南建设;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此项资金是省级下达的专项资金,属于上级补助。
5.教育(类)无支出;
6.科学技术(类)无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2585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1%,完成年初预算的95.02%;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机构运转和本地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9924.1元;商品及服务支出323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楚雄市坚持过紧日子思想,2024年商品及服务支出减少,造成预决算存在差异。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89195.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96%,完成年初预算的116.87%;主要用于社保和民政相关事务的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847425.48元;商品及服务支出16325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78520.5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补发2023年非财政供养人员亡故后火化并入公墓安葬补助资金,造成预决算存在差异。
9.卫生健康(类)支出681622.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5%,完成年初预算的109.61%;主要用于计生部门机构运转和计生、医疗以及医疗保险等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54022.94元;商品及服务支出180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6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补发2023年健康倡导员工资,造成预决算存在差异。
10.节能环保(类)无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78510.6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8%,完成年初预算的157.98%;主要用于国土和乡镇规划建设部门机构运转和集镇建设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71590.12元;商品及服务支出6920.5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录入事业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造成预决算存在差异。
12.农林水(类)支出8201627.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58%,完成年初预算的146.11%;主要用于农林水部门机构运转和森林防火、水利建设、扶贫、农村建设等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49361.99元;商品及服务支出841456.14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090809元,资本性支出52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补发2020年至2022年小组人员补贴,造成预决算存在差异。
13.交通运输(类)支出5567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2%,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交通部门公路建设及养护支出,其中:资本性支出556768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下达2023年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造成预决算存在差异。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无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无支出;
16.金融(类)无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无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无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270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9%,完成年初预算的118.54%。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827001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补发以前年度差欠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造成预决算存在差异。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无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无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07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3%,完成年初预算的63.96%。主要用于应急救援人员工资支出和自然灾害救灾支出,其中:应急救援人员工资支出287000元,自然灾害救灾支出2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10月起应急救援人员工资由市级发放,工资指标收回,造成预决算存在差异。
23.其他(类)无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无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无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无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25800元,决算为232500.2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75.49元,下降0.3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2300元,决算为94647.2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0.71%,完成年初预算的71.5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3500元,决算为13785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9.29%,完成年初预算的46.9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654.51元,增长5.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430元,下降3.7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37853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减少5430元,下降3.7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25800元,支出决算为232500.2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4.6%,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75.49元,下降0.3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32300元,决算为94647.2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5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3500元,决算为13785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97%。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坚持贯彻落实过紧日子思想,严控公务接待支出,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654.51元,增长5.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430元,下降3.7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37853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减少5430元,下降3.7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坚持贯彻落实过紧日子思想,严控公务接待支出,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6辆。主要用于本乡镇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4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69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领导调研,产生接待30批次接待人数120人次;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产生接待6批次接待人数18人;乡村振兴相关检查工作,接待3批次接待人数17人等产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新村镇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9357.9元,比上年增加272426.24元,增长76.32%,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补发以前年度未下达资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等办公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楚雄市新村镇资产总额7825193.09元,其中,流动资产1389823.03元,固定资产6435370.0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94945.7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61106.5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260平方米,账面原值296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74496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3554.7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77854.7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行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于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反映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反映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类):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商品和服务支出(类):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农林水支出(类):反映政府农林水事务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类):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离退休公用支出(类):按照政策规定标准发给离退休人员的特别补助费和活动费。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类):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差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30100556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