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0103201201000
楚雄经济开发区环卫绿化处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楚雄经济开发区环卫绿化处主要为开发区城市环境及市政公共设施提供管理和保障,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城市街道垃圾清扫、运输、处理工作;监督检查区内各单位的环境卫生,有偿清扫、代运、处理单位的垃圾及粪便;管理城市公厕。二是负责城市绿化正常维护、修枝、浇水、病虫害防治、绿化垃圾日常清扫处理工作;建设发展苗圃基地,参与城市绿化验收工作。三是负责城市道路排水和路灯照明设施日常维护,对城市公共区域内的雨污管道、窨井盖、流水篦子进行清掏、维护处理等工作。四是具体负责开发区公用水电抄报、核对和费用收缴工作。五是负责开发区辖区内损坏城市路灯照明设施、城市绿化赔偿费用进行核算收缴和事后处理工作。六是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市政组、绿化组、亮化组。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8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高效做好市政维护,保证安全、正常运转。一年来,开发区环卫绿化处组织人员对区内排污管道、流水篦子进行清掏,同时加强市政公共设施日常检查维护。全年来,共疏通高新区排污管道1550米,疏通雨水箅子145次,抽排化粪池污水96车,维修高铁站、市民广场及河边座椅170条,维修龙川江河道护栏2次,总长30米,完成对高新区太阳历大道、永安路、振兴路等辖区道路的雨污管道排查,清掏雨污水井3226个,雨水箅子6512个,清掏淤泥161立方米,更换窨井盖、雨水箅子122个,井盖改造25套,维修损坏的人行道护栏35次,总长86米,拆除损坏的人行道护栏52架,总长156米,拆除绿化带护栏175架,总长700米,检查市政井盖、污水、公共设施、娱乐场所、污水截流泵56次,水车浇水药业、东升路45车,水车浇水办公区、垃圾中转站35次,处理庄甸医药园区堆积药渣造成环境污染投诉一起,面积为150平方米,处理污水、公共设施等信访件14起,更换截流泵2台,控制器2个,感应浮漂3个,保障了区内市政公用设施完好率稳固提升,安全运行。
(二)持续加强灯光亮化日常管理维护,保证城市亮灯率。坚持市政公用设施每天巡查,灯光亮化每周晚上两次检查值班制度,及时发现和维修市政设施,有效处理电路故障,保障灯光亮化率和市政设施完好率。一年来,维修路灯817盏,电缆短路处理59处,更换电缆线271.8米,处理开关闸阀20起,更换开关86个,更换交流接触器3套,更换路灯灯头1个,灯杆1柱,更换维修模组电源262套,调整亮灯、熄灯时间8次,修复电柜18次,更换时控和保险40次,箱变周围锄草4次,修复紫溪大道龙川江河堤景观灯亮化架子损坏掉入龙川江约60米,重新定做灯架安装,1-10月份被盗电缆线3939米已修复1551米,处理因交通事故被撞坏路灯3起,确保开发区路灯亮灯率97%以上。
(三)切实做好城市防洪防汛应急工作,确保高新区地下管网的畅通,合理制定防洪防汛应急预案,将辖区主要街道以及易堵塞点位路段采取定人定岗的方式实施管控。全年来,我处全体职工参与防洪应急工作5次,防洪应急工作有序实施,保障了区内街道积水点位及时得到处理,市民及车辆安全通行。
(四) 认真落实主管局安排的临时性重点工作任务。一年来,按照主管局的工作安排部署:
一是完成东瓜镇兴隆村委会姚家冲村建筑渣土填埋厂播种草籽8000余平方米的环保督察整改工作;
二是完成了庄甸医药园区原太阳药业堆放药渣造成环境污染信访投诉工作;
三是完成了“火把节”前彝人古镇西门牌坊景观亮化及古镇西路、威楚大道绿化带内景观亮化修复工作;
四是完成了龙川江河堤景观灯亮化修复工作;
五是完成了对全区内所有公共绿化委托代理机构对其资产的评估工作。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单位2024年度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本单位2024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经济开发区环卫绿化处2024年度收入合计3463047.0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63047.07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955575.52元,下降58.8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955575.52元,下降58.86%;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事业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收入减少0.00元,下降%;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他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本年收入较上年度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市场化运作,本年度将历年来由我单位核对缴纳的区内公共用水用电相关费用交由其他单位负责,所以本年度我单位的本年收入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经济开发区环卫绿化处2024年度支出合计3463047.07元。其中:基本支出755491.12元,占总支出的21.82%;项目支出2707555.95元,占总支出的78.18%;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955575.52元,下降58.8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753600.77元,下降49.94%;项目支出减少4201974.75元,下降60.81%;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本年支出较上年度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市场化运作,本年度将历年来由我单位缴纳的区内公共用水用电相关费用交由其他单位负责,所以本年度我单位的本年支出较上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楚雄经济开发区环卫绿化处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55491.1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10225.62元,占基本支出的94.0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5265.50元,占基本支出的5.9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楚雄经济开发区环卫绿化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07555.9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2024年聘用人员工资及保险经费项目经费701730.44元,主要用于支付2024年聘用人员的工资和保险。
2024年城市公用水电经费项目经费366952.90元,主要用于支付2024年城市公用水电经费。
2024年城市维护经费项目经费1549247.12元,主要用于支付城市各项相关维护费。
2024年专项业务经费项目经费6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单位除基本人员经费外的日常项目经费支出。
2024年聘用人员工资及保险经费项目经费29625.49元,主要用于2024年聘用人员的工资和保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经济开发区环卫绿化处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63047.0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4955575.52元,下降58.86%,完成年初预算的31.32%。主要原因是本年支出较上年度减少的主要原因是
市场化运作,本年度将历年来由我单位缴纳的区内公共用水用电相关费用交由其他单位负责,所以本年度我单位的本年支出较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8142.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6%,完成年初预算的89.76%。主要用于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5248.64元;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93.44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其他人员数本年度较上年度减少15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15个聘用人员的工资及保险在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中列支,其他人员填报有数据,本年度在劳务费中列支,其他人员无数据,由于填报口径不一致,所以其他人员本年度较上年减少。
9.卫生健康(类)支出86864.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1%,完成年初预算的147.98%。主要用于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1566.64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52897.68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4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其他人员数本年度较上年度减少15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15个聘用人员的工资及保险在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中列支,其他人员填报有数据,本年度在劳务费中列支,其他人员无数据,由于填报口径不一致,所以其他人员本年度较上年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240164.6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56%,完成年初预算的29.87%。主要用于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3240164.67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城市维护费比预算少支付很多费用。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787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7%,完成年初预算的92.52%。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57876.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其他人员数本年度较上年度减少15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15个聘用人员的工资及保险在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中列支,其他人员填报有数据,本年度在劳务费中列支,其他人员无数据,由于填报口径不一致,所以其他人员本年度较上年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4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经济开发区环卫绿化处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楚雄经济开发区环卫绿化处资产总额1651825.69元,其中,流动资产453828.34元,固定资产1197997.3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60240.7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楚雄经济开发区环卫绿化处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0103201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