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04/2025-00084 信息分类: 财政
发文日期: 2025-11-24
发布机构: 楚雄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和行政审批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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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和行政审批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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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和行政审批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楚雄高新区投资促进和行政审批局于20175月成立,属开发区管委会下设正科级局室,负责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和市有关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决定和行政审批相关法规,创新和完善相关工作体制机制;负责开发区投资项目、经贸商务、规划建设、城市管理、文教卫生、社会事务等方面的行政许可审批及相关事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统一协调派驻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负责组织行政审批涉及的现场勘查、联合验收、技术论证和社会听证等工作;负责动态优化行政审批目录、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流程,推行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智能化、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公布、发布有关行政审批的各类信息;负责对行政审批进行监督检查,对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检查考核以及日常管理等;负责就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批及其后续监管与对应的各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投资促进、会展经济和经济协作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研究拟订全区投资促进和经济协作的有关政策、规章、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楚雄高新区投资促进、经济协作的统筹管理、总体策划和综合协调等工作。研究国内外投资促进、经济协作的发展趋势、运作模式,为楚雄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决策提供参考和建议;制订全区投资促进经济协作发展规划和年度目标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投资促进和经济协作工作的督促检查。拟订全区投资促进、经济协作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国内外经济合作代表团来访的联络、接待、洽谈、协调等工作;负责赴外参加种类展会、经贸交流活动的联络、服务、协调等有关工作。负责投资促进项目的收集、整理、筛选、编印和信息发布,并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建立和完善全区招商引资项目库;组织协调投资促进重点项目的评估、推介和洽谈工作。负责建立全区投资促进信息网络,加强对外信息交流;掌握投资促进、经济协作动态,提供相关决策依据。配合、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外来投资项目的审批和管理服务工作;研究处理客商反映的问题和意见。负责全区对外开放及招商引资的宣传工作。负责全区投资促进、经济协作等有关数据的统计、分析和编报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为投资者办理相关手续;为投资者提供投资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规的咨询配合上级业务部门做好会议展览、招商引资的相关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保障工作办公室、政策法规办公室、项目工作办公室、招商合作办公室、商事事务办公室、投资事务办公室。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2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2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招商引资工作情况

(一)强化招商,招商引资取得新成效。20241-10月,楚雄高新区完成州外到位资金48.56亿元,同比增长6.7%;其中省外到位资金41.95亿元,同比增长12.1%,利用外资80万美元。招商引资全生命周期管理平台签约项目63个,落地入库63个,入库率100%。成功促成塞拉弗、滇池制药、盘谷医学、厦门冠军时代等17个项目签约,协议总投资58.15亿元。滇中有色20万吨阴极铜、昕科药业、滇池制药、康彝布草洗涤等8个项目开工建设,云辣生物、铭鼎药业、宁真医药销售、云业生物等7个项目建成投产。

(二)抢抓机遇,夯实招商引资基础。一是强化项目策划包装。围绕楚雄高新区“23辅”产业定位,结合高新区产业现状,着力上中下游全产业链发展,策划包装120个招商项目,其中天然气发电项目入选省级重点招商项目,入选州级重点招商项目20个。二是招商推介迈出新步伐。坚持“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1-11月外出招商26次,拜访企业100余家;“请进来”200余次,接待来访客商1000余人。制作楚雄高新区2024年招商引资宣传片、招商指南,举办2024年“投资楚雄•共赢未来”深圳招商引资专场推介会、火把节招商推介会、武汉招商引资推介会,组织参加广州云南生物医药产业招商推介会、中药材发展投资等招商推介,招商引资渠道和空间不断拓宽。

2.行政审批工作情况

(一)完善机制,投资环境更加开放。一是设置咨询台、帮办代办岗、惠企政策一站式窗口、综合窗口、一件事一次办窗口、办不成事投诉窗口,叫号系统、办事指南查询系统、电子档案查询系统、“好差评”系统,极大方便办事群众,持续提升线上线下大厅服务便利度。二是按照省政府省、州、市一体化授权高新区事项,省级事项已全部完成承接,承接12个省级部门30个事项,共30个主项事项,34个子项事项。三是继续推行全省首家“24小时智能审批工作站”,利用大数据等技术实现智能审批,大大缩短审批时间,真正意义上实现“审批不见面”、“办事不求人”。四是进一步巩固“一颗印章管审批”成果,20245月起,启用“楚雄高新区行政审批专用章”统领全区所有审批事项,通过授权方式由区投资促进和行政审批局集中履行审批职能,把州市多个部门的多头审批,变为高新区投资促进和行政审批局一颗印章管审批。五是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印发《楚雄高新区工程建设项目“以函代证”简易审批实施办法(试行)》、《“以函代证”函前会商制度》,促进审批服务提速增效。

(二)创新服务,政务审批更便捷。一是提高审批效率。通过优化审批流程、简化申报材料,大大缩短了审批时间。例如,企业设立登记的审批时间从原来的1个工作日缩短至0.25个工作日,为企业和群众节省了大量时间成本。二是创新服务模式。推出线上审批平台,落实“一网通办”、“掌上办”、“高效办成一件事”以及个转企等工作要求,稳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实现了审批事项的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批,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市场主体发展情况:1.截至2024930日,高新区市场主体存量为36581户,今年新发展内资市场主体10998户;今年内资市场主体注销-154户;内资市场主体较2023年末的25429户净增长11152户。2.截至2024930日,高新区企业登记12735件,个体户登记4276件,文化类行政许可办理12件,出版物经营许可3900件,食品类许可737件,网上办结率达到98%以上。3.办件情况:今年来截至930日共计办件21660件,接待咨询17000余件;今年共接待档案查询复印433件。三是推行简易注销改革及注销登记网上公告系统。以网上公告代替报纸公告,降低市场主体退出成本,与税务部门对接加快简易注销流程,推进“最多只跑一次”的改革要求,企业简易注销网上公示时限由原45天缩减至20天。四是加强部门协作。与相关部门建立了联合审批机制,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审批事项实行并联审批,提高了审批效率。同时,加强了信息共享,避免了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材料。

(三)优化环境,项目审批服务更利民。一是截止1031日,针对州营商办通报2024年优化营商环境网上可办率、全程网办率由均达100%;营商平台消耗率为100%;主动评价率为89.81%,共计评价10078次,系统差评回访整改率100%。二是截止1031日,共完成各类行政审批事项773件,办件满意率100%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和行政审批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6085633.7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085633.7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2831830.38元,增长394.3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2831830.38元,增长394.3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由于本年爱晚功城判决支付费用以及部分项目履约保证金退还,故收入与上年对比大幅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和行政审批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6101109.23元。其中:基本支出2667191.7元,占总支出的16.57%;项目支出13433917.53元,占总支出的83.4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2880446.98元,增长399.9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1844.55元,下降1.91%;项目支出增加12932291.53元,增长2578.0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由于本年爱晚功城判决支付费用以及部分项目履约保证金退还,故支出与上年对比大幅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和行政审批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67191.7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526426.50元,占基本支出的94.7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0765.20元,占基本支出的5.2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和行政审批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3433917.5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2024年劳务派遣人员经费443630.77元,主要用于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及管理费用支出。

2024年爱晚功城诉讼判决经费8627976.71元,主要用于爱晚功城诉讼判决费用支出。

2024年专项经费招商引资工作经费及行政审批工作经费199925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工作及行政审批工作日常办公用品,设备维护、宣传等费用支出。

2024年招商引资工作经费390600.43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工作差旅、洽谈、推介等费用支出。

2024年招商引资目标考核激励工作经费229327.62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工作招商引资项目激励费用。

2024年退还项目履约诚意资金1800000元,主要用于退还项目履约诚意金。

国科元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公寓租金经费25200元,主要用于国科元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公寓租金费用支出。

国科元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场地租赁经费92057元,主要用于国科元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场地租赁费用支出。

云南圣铭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履约保证金资金500000元,主要用于云南圣铭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履约保证金退还支出。

楚雄优和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合作保证金资金100000元,主要用于楚雄优和成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合作保证金退还支出。

崇州市岷江塑料有限公司项目履约保证金资金500000元,主要用于崇州市岷江塑料有限公司项目履约保证金退还支出。

2024年国科新创公寓租金经费25200元,主要用于国科新创公寓租金费用支出。

云南恒泰祥工贸有限公司履约保证金资金500000元,主要用于云南恒泰祥工贸有限公司履约保证金退还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和行政审批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101109.23,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2880446.98元,增长399.93%,完成年初预算的354.3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实际项目支出较大,用于爱晚工程诉讼费、招商引资工作经费及行政审批项目经费支出增加,本年度对于企业相关人才补助、招商引资政策补助兑现项目金额较大,导致本年度支出较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042226.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4.79%,完成年初预算的313.03%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及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爱晚功城判决到期支付费用。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5963.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4%,完成年初预算的76.14%,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调动。

9.卫生健康(类)支出138254.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6%,完成年初预算的62.57%,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障;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调动。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354245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00%,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退还项目履约保证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以前高新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收取保证金退回,现已无优惠政策及履约保证金收取。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220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1%,完成年初预算的94.14%。主要用于职工住房保障;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调动。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5000.00元,决算为7111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6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7702.00元,增长203.7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5000.00元,决算为7111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34.6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7702.00元,增长203.7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111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47702.00元,增长203.7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元,支出决算为7111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2.2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47702.00元,增长203.7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5000.00元,决算为7111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2.2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历史数据参考偏差,2023年原楚雄高新区投资促进局和楚雄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合并成立,合并后预算系统沿用原行政审批局账号,故历史数据公务接待费预算较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47702.00元,增长203.7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7111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47702.00元,增长203.7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调研考察需求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0个,累计0.0人次。

2.购置车辆0.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560.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0人)。主要用于招商引资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和行政审批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0765.20元,比上年减少18161.62元,下降11.43%,主要原因是……。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和行政审批局通过严格的预算编制和执行,以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的贯彻落实,有效控制了机关运行经费的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5486.20元;邮电费4693.40元;差旅费25469.00元;公务接待费4959.00元;其他交通费用51079.6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9078.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和行政审批局资产总额545520.24元,其中,流动资产153741.84元,固定资产391778.4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12-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3784.06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94853.6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5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5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95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950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30103200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