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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中山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在上级政府和镇党委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
(2)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议和命令,发布本级政府的决议和决定,保持政令畅通。
(3)规定本级政府的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4)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辖区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5)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
(6)采取措施,贯彻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三大基本国策。
(7)保障少数民族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帮助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发展经济、文化和建设事业。
(8)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9)指导村民委员会(社区)建设,提高群众自我管理水平。
(10)建立健全各种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加强对公共危机、突发事件的预警、管理和处理。
(11)发展公益事业和社会公用事业,为社会提供各项公益服务,改善人民生活质量。
(12)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小城镇建设、水土保持、退耕还林、荒山绿化、滑坡泥石流治理、乡村道路建设、人畜饮水等方面的工作。
(13)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解决民间矛盾,搞好社会治安,净化社会环境,维护社会稳定。
(14)指导村民委员会的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市场经济体系,鼓励兴办各类协会和中介组织,提高农民的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能力。
(15)引导农民进行科学化、现代化的农业生产,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
(16)协助上级相关部门做好征地拆迁安置工作。
(17)办理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综合办公室、基层党建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综合行政执法队。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楚雄州楚雄市中山镇的一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8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3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6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5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5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8人(离休0人,退休28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在州委、州政府,市委、市政府和镇党委的有力领导下,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三个务必”、践行“三法三化”,锚定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以“六个大抓”为抓手,感恩奋进、砥砺前行,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经济发展势头强劲。我们全力以赴争资金、抓项目、抓招商、帮企业、育产业。项目建设蹄疾步稳。实重点项目建设保障,全面加强项目建设服务保障水平,全面推开重点项目专班推进制度,聚焦本土资源和民生所缺,千方百计向上争政策、谋项目、强基础。农业产业多元发展。稳步推进“一乡一特”“一村一品”建设,工业辣椒等新兴产业发展迅猛,畜牧养殖、烤烟生产、核桃、魔芋、野生菌、贡菜、中药材、果蔬等传统产业培优做强,多点支撑、多业并举、多元发展的高原特色农业产业初显成效。粮食安全守住兜牢。圆满完成2024年大春、小春种植任务,完成粮食生产51100亩,产量18151吨。脱贫成效巩固提升。扎实开展防返贫动态监测,坚持农户自主申报、部门筛查预警、基层干部日常走访和核实问题线索等渠道互为补充、互为校验,及时排查风险,半月分析研判。和美乡村日新月异。河(湖)长制、林长制全面落实,全镇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100%,镇村河长巡河730次,开展清河行动11次。镇村林长巡林486次,摸排案件线索2条。积极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以“村庄美、产业兴、治理好、乡风和、百姓富、集体强”为要求,全域推动整治提升、建设十美村庄。社会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全面落实“应保尽保”“应救尽救”政策,简化优化救助审核审批程序,及时有效保障群众基本生活。教体事业蓬勃发展。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全方位开展教育规划,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学校食堂、宿舍、运动场地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不断完善。医疗卫生逐步完善。医疗急救服务及时有力,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质效全面提升,基层慢病医防融合深入推进,中医药健康管理和儿童系统管理工作持续加强,中心卫生院预防接种门诊顺利通过二级评审,村级卫生医疗服务质量有效提升,“一老一小”服务体系逐步完善。社会治理走深走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诉源治理,深入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普法强基补短板等专项行动,巩固“四个一”基层治理成果。安全生产毫不松懈。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全面压实“属地管理、行业监管”责任,完善应急指挥体系。民族团结成果丰硕。大力加强农村文化阵地建设,以丰富多彩的节庆活动和陀螺比赛、民间山歌、彝族刺绣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拉近各族群众的距离,促进各族群众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融合。自身建设常抓不懈。持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成果,坚持纠“四风”与树新风并举,着力加强对项目建设、民计民生、社会治理等领域的监督。法治建设提质增效。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依法行政,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一体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全面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积极开展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为主的各类普法活动,全面提升群众法治素养。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中山镇2024年度收入合计26136351.5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136351.58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446345.63元,增长26.3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446345.63元,增长26.3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收入增加主要原因是2024年机构改革人员调整,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增加,且2024年度积极向上争取项目,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中山镇2024年度支出合计26136351.58元。其中:基本支出19703526.18元,占总支出的75.39%;项目支出6432825.40元,占总支出的24.6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446345.63元,增长26.3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616099.60元,增长30.60%;项目支出增加830246.03元,增长14.8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机构改革人员调整,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2024年度开展的项目增加,项目支出增多,导致本年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中山镇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9703526.1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661282.23元,占基本支出的94.7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42243.95元,占基本支出的5.2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中山镇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432825.4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5357025.60元,其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851512.5元,主要用于2024年“春节”慰问走访支出、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经费、护林员工资、2024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集体部分)、中山镇退耕还生态林抚育补助、原大队(村公所)退职干部生活补助、非财政供养人员亡故后火化并入公墓安葬补助、村级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人员补助、遗属补助和惠民殡葬补助;商品和服务支出2175237.7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三公”经费、专用材料费和劳务费;资本性支出1330275.4元,主要用于2018年度自然村整村推进项目、2019年度贫困行政村扶贫整村推进项目、2019年中山镇整村推进项目、2014年重点退耕还林地区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款、中山镇务阻村集中供水修复工程款、中山镇普掌村仓房小组抗旱应急饮水工程款、中山镇酒房村土掌房小组抗旱应急饮水工程款、中山镇蚂蚁村委会蚂蚁堆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工程款、中山镇酒房村委会泥郎村民小组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款、中山镇务阻村委会庙林村民小组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款、镇村公路养护工人工资、增减挂钩项目指标交易成本费用、中山镇普掌村委会红旗村民小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工程款和农村公路小修保养及水毁保通工程机械租赁费。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1075799.80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975799.80元,主要用于中山镇土地出让业务支出和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其他支出1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2023年中山镇法鲁古村委会农村综合性活动场所项目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中山镇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060551.7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88%。与上年相比增加4710545.83元,增长23.15%,完成年初预算的117.8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374538.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40%,完成年初预算的116.67%。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事业运行、专项业务、其他信访事务支出和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机构改革新成立了综合行政执法队,需要追加人员经费和运行经费,并对以往年度拖欠款项在今年进行了支付,挤占了2024年度的预算额度。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89341.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6%,完成年初预算的95.53%。主要用于发放老电影放映员补助、事业人员工资;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机构改革,人员编制调整,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相对减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04551.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99%,完成年初预算的108.57%。主要用于发放社会救助经办员工资、原大队(村公所)退职干部生活补助、非财政供养人员亡故后火化并入公墓安葬补助和遗属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2024年度对2023年度的社会救助经办员工资、原大队(村公所)退职干部生活补助进行了补发。
9.卫生健康(类)支出704837.5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1%,完成年初预算的94.87%。主要用于2024年单位部分职工大病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存在人员调动,导致人员经费相对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84481.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3%,完成年初预算的96.84%。主要用于发放事业人员工资、事业单位公用经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人员调动导致人员经费相对减少。
12.农林水(类)支出8297724.1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11%,完成年初预算的129.01%;主要用于发放事业人员工资、其他事业单位公用经费、事业乡镇工作岗位补贴;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支付以往年度的电费、办公费、邮电费,并对2020-2023年度的护林员工资进行了补发。
13.交通运输(类)支出245275.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8%,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发放公路养护工人工资;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此项预算安排,市级财政安排资金发放农村公路养护补助资金。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5579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1%,完成年初预算的119.79%。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对2023年的部分职工住房公积金进行补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30400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1%,完成年初预算的63.33%。主要用于应急救援、自然灾害救灾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12个月的应急救援队工资,在2024年9月后由市级统一发放。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5800.00元,决算为211206.1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08%;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3013.00元,下降5.8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6800.00元,决算为165326.1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8.28%,完成年初预算的88.5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9000.00元,决算为4588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1.72%,完成年初预算的28.8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85056.00元,增长105.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98069.00元,下降68.1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588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98069.00元,下降68.1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5800.00元,决算为211206.1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08%;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3013.00元,下降5.8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6800.00元,决算为165326.1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5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9000.00元,决算为4588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86%。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及次数,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用车。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85056.00元,增长105.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8069.00元,下降68.1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588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98069.00元,下降68.1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标准及次数,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用车。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办公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57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政府各项工作的公务接待,发生的公务接待费支出45880元。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楚雄市中山镇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中山镇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3299.00元,比上年增加93238.50元,增长24.53%,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机构改革,人员调整,导致运行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和水电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楚雄市中山镇资产总额80011860.51元,其中,流动资产2554837.56元,固定资产2380772.9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7507625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28013.8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4365.7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5326.1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658.19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3667.9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楚雄州楚雄市中山镇2024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7.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8.“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监督索引号53230100555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