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0100872101000
云南省楚雄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负责对市内各文艺协会(作家协会、美术家协会、书法家协会、摄影家协会、戏剧家协会、音乐舞蹈家协会、诗词楹联学会)和广大文学艺术工作者进行团结引导、联络协调、服务管理。
2.负责主办具有本市特色的文艺刊物,使之成为培养各类文艺人才的园地,弘扬先进文化的阵地,对外开放和宣传楚雄的窗口。
3.负责组织各文艺协会活动,开展学术交流研讨,推动各文艺协会积极开展各项文艺创作活动,增强各文艺门类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4.负责开展市外、州外文学艺术交流,扩大与州外、省外文艺团体及文艺界人士的交流和友好往来。
5.负责沟通社会各界同文艺界的联系,充分调动文学艺术工作者的积极性,繁荣和发展楚雄市的文学艺术事业。
6.负责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文艺方针政策,团结引导、联络协调、服务管理市属7个文艺家协(学)会和文艺工作者,听取和反映文艺界的情况和意见。
7.负责培养文艺人才。发现、培养和扶持文艺人才,重点抓好文学、书法、摄影、美术、音乐舞蹈、戏剧曲艺人才的培养,表彰奖励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和优秀文艺作品。
8.负责抓好文学艺术的创作。引导文艺工作者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遵守中国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培育良好的职业精神、职业道德,努力成为时代风气的先觉者、先行者、先倡者。唱响先进文化的主旋律,促进文学和各艺术门类的优秀作品不断涌现,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的需求。
9.负责维护文艺工作者和文艺协会的合法权益,开展维护作家、艺术家知识产权等正常权益工作。
10.负责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文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2个内设机构,包括:
1、办公室
2、编辑部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云南省楚雄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云南省楚雄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云南省楚雄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6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政治学习、机关党建、意识形态工作情况。一是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作出的各项战略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文联十一大开幕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团结引领全市广大文艺工作者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重要论述和在文化传承座谈会上的讲话、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二是严格遵守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将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州市重要会议精神的学习列入职工会会议议题,坚持每个星期一早上和节庆收假第一天召开干部职工会议,第一时间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省州市各级会议精神,目前已编印学习材料23期。在文联系统广泛宣传市诗词楹联学会创始人张蓁老师的先进事迹,整理、树立楚雄市文艺家德艺双馨典范,增强干部职工担当意识,勇于迎难而上。三是在坚持集中学习的基础上,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认真自学,切实引导干部职工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守正创新,结合实际找准文联工作定位、方向、方法,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思想政治水平和业务水平。8月召开的州文联第九次代表大会上,市文联被州委、州人民政府评为“先进集体”,2名机关党员干部被评为“先进工作者”;1名协会优秀党员被授予“楚雄市青年五四奖章”。四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召开2024年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安排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当党支部书记带头讲党课4场次、开展集体廉政提醒谈话2次,开展了“两个责任”约谈,与干部职工家属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坚持职工会学习通报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案例,组织观看了警示教育片,切实筑牢廉洁堤坝。扎实推进作风建设,以大比拼为抓手,认真谋划推进2项标杆目标完成和9项担当履职目标的推进。
(二)文艺活动、文艺培训、文艺惠民情况。一是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纪念进行创作活动部署,选定“新时代山乡巨变”及爱国主题等,组织作家深入采访,编纂20万字《礼颂华诞》文史资料。二是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一系列艺术活动。春节期间,组织书法家、美术家、摄影家进社区、进乡镇义务为农民群众、新就业群体、环卫工人写春联、送福字、拍全家福等;举办了书法美术摄影网络联展,分四期共推出了120件书法、美术、摄影作品。“三八节”期间,举办了“静待花开”第二届楚雄女画家美术作品网络展,展出38件来自全国各地的优秀作品。“五一节”期间,举办了“聆听”首届楚雄小幅美术精品展,展出34件小幅美术精品。火把节期间,举办“花之神韵”书法美术摄影精品展,展出108件书法美术摄影作品。国庆节期间,举办了楚雄城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书法作品展,展出49件书法作品;同时,举办书法美术摄影网络联展,分三期在微信公众号同步各展出25件作品。三是认真组织开展楚雄市文艺轻骑兵志愿服务活动6次,组织书法、美术、摄影艺术家在楚雄市新时代文明实践广场开展了国家安全、民族团结进步、档案日宣传、诚信教育宣传等主题书画创作活动,现场创作书画作品20件、文创产品200余件,深受群众欢迎。四是为打造推介“中国诗歌艺术小镇”,先后组织播音、朗诵、书法、美术、摄影、花灯、戏剧等专家到以口夸村进行培训、辅导、排练6次。五是向东华镇红墙村、子午镇以口夸村、楚雄市看守所捐赠书画、书籍作品1000多幅(本)。
(三)会员发展情况。市文联下辖市作协、市书协、市摄协、市美协、市音舞协会、市戏剧协会、市诗词楹联学会7个文艺协会,2024年,新吸收市级会员22名,向州级协会推荐6名,加入省级协会2名,共有会员724名。
(四)制度、队伍、阵地建设情况。一是认真作好组织、联络、协调、服务工作,为宣传楚雄、多出作品不懈努力。完成了2024年度《楚雄文艺》核验换证工作,编辑印刷了《楚雄文艺》4期44万字、144幅艺术作品。二是于今年10月在子午镇以口夸村举行了“楚雄市文艺家创作培训基地”挂牌活动,依托杨家大院,为文艺家提供一个采风、创作的场所,同时,利用艺术资源,为当地文艺爱好者开展培训,挂牌当天为子午镇创作书画艺术作品30余件、摄影作品20余件,并为当地花灯剧团编排了2个戏剧、1个小品节目。三是围绕“书香楚雄”建设,开展了“阅享新时代·全民阅读”世界读书日暨全民阅读活动启动仪式和文艺协会版权宣传活动,在7个文艺家协会及700多名文艺会员中广泛宣传知识产权、版权等工作。
(五)研讨交流、调研采风情况。一是积极整合市属各部门间的平台资源,认真做好横向跨界服务、合作,做好“千万工程”行业示范村创建工作,与市妇联、团市委密切合作,共同打造东瓜镇庄甸社区朱洗冲美丽庭院示范村。二是上交下联,搭建不同行业之间文化交流平台,形成信息枢纽,更好地让优秀文艺服务大众。9月初,与子午镇共同在以口夸村“中国诗歌艺术小镇”承办了“中国农民诗会•楚雄现场”活动,省内外50多名诗人通过创作、诵读、传播诗歌艺术的形式,为乡村文化振兴和乡村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充沛的诗歌力量。三是积极参与行业之间的横向交流,应浙江省余杭区文联邀请,捐赠了4幅书法、美术作品参加余杭区美术馆建馆展出。四是抓住节庆日时机,配合中心工作,到新村乡、中山镇、大过口乡、鹿城镇、西舍路镇等乡镇开展“丰收节”“魔芋节”“稻田节”和“秘境哀牢山,魅力西舍路”等文艺创作采风活动5次。
(六)作品发表、展示及参赛情况。一是积极组织7个文艺协会申报楚雄州第七届“马樱花”文艺创作奖申报工作,共申报第7届“马樱花”文艺创作奖7类23件作品,获奖14件,获奖率61%。二是文艺创作初显成效。有5篇文学作品被学习强国平台采用,6篇文学作品在公开刊物发表。秦迩殊、李光彪合著长篇报告文学《高原粮芯》通过云南省2024年度“山乡巨变、彩云南现”主题创作出版项目。市作协郑贤文创作的文学作品《楚池生春晖》被云南宣传采用。市美协杨国荣创作的油画《怒江情之雾里村》获得“自然与艺术—保护濒临灭绝的地球物种全球艺术展大赛”三等奖。市美协杨永才版画《大山的节日》、盛莉芸版画《金沙之水》、杨国荣油画《玉楚高速大桥·天堑变通途》、张建军国画《守护哀牢山》、刘国栋油画《松风》入选云南省2024年“清廉文旅”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4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故《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楚雄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4年度收入合计1462539.9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62539.9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18069.52元,增长8.7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18069.52元,增长8.78%;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今年新增了2024年办公用经费,用于加强意识形态、党建、扫黑除恶、综治维稳、文学艺术创作等精神文明建设引导工作,推动全市交学艺术再上新台阶。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楚雄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4年度支出合计1462539.92元。其中:基本支出1207232.37元,占总支出的82.54%;项目支出255307.55元,占总支出的17.46%;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18069.52元,增长8.78%。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0642.26元,增长降8.12%;项目支出增加27427.26元,增长12.04%;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基本支出增长的主要原因:补缴2023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等支出;项目增长的主要原因:今年新增了2024年办公用经费,用于加强意识形态、党建、扫黑除恶、综治维稳、文学艺术创作等精神文明建设引导工作,推动全市交学艺术再上新台阶。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楚雄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07232.3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141999.37元,占基本支出的94.6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5233.00元,占基本支出的5.4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楚雄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55307.5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2024年办公经费122927.55元,主要用于专项用于文联工作,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党建、扫黑除恶、综治维稳、文学艺术创作等精神文明建设引导工作,推动全市文学艺术再上新台阶。
2024年市级专项经费65000元,主要用于《威楚新姿—楚雄市建市四十周年资料》和《威楚新姿—楚雄市建市四十周年诗词楹联辑》出版。
《楚雄文艺》《楚雄诗词》经费67380元,主要用于2024年出版发行《楚雄文艺》4期,每期128页(含彩页6个)印刷1000册,共4000册。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楚雄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62539.9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18069.52元,增长8.78%,完成年初预算的107.2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无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2.无外交(类)支出。
3.无国防(类)支出。
4.无公共安全(类)支出。
5.无教育(类)支出。
6.无科学技术(类)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144284.0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24%,完成年初预算的108.68%;主要用于发放人员工资津贴、日常基本支出、项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补缴2023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等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3117.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15%,完成年初预算的105.95%;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补缴2023年养老保险。
9.卫生健康(类)支出66515.6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5%,完成年初预算的98.18%;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调整预算等政策性因数。
10.无节能环保(类)支出。
11.无城乡社区(类)支出。
12.无农林水(类)支出。
13.无交通运输(类)支出。
14.无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
15.无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
16.无金融(类)支出。
17.无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
18.无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862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6%,完成年初预算的99.18%;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补缴2023年住房公积金。
20.无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
21.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
22.无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
23.无其他(类)支出。
24.无债务还本(类)支出。
25.无债务付息(类)支出。
26.无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 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楚雄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233.00元,比上年减少2133.00元,下降3.17%,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贯彻厉行节约,控制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本年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及交通费比上年支出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水费2800.00元,邮电费1014.00元,差旅费2967.0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9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57552.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云南省楚雄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资产总额78897.74元,其中,流动资产55324.33元,固定资产23573.4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较少9637.1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6385.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6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6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60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600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云南省楚雄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无其他需要说明的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2.“文化创作与保护”反映鼓励文学、艺术创作和优秀传统文化保护方面的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4.“基本支出”指一个单位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所需的基本经费;
5.“项目支出”除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的基本经费以外的其他支出;
6.“政府采购”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监督索引号53230100872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