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2024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楚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简称“楚雄市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综合性合作经济组织,是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是中共楚雄市委、楚雄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的供销合作社的联合组织。楚雄市供销合作社负责全市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体系的规划、建设,围绕全市供销合作社和合作经济发展战略、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供销合作事业的改革和发展;组织农村现代商品流通,满足农民的生产生活需要;统筹、协调全市供销社系统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和农副产品的经营进行保供,承接和指导各乡镇、城区供销合作社承担政府委托的公益性服务和其他任务;负责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指导、扶持和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意见与要求,维护其合法权益;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管理运营市供销社社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经营管理,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相应的权益;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建设,改善经营管理,协调社员之间的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推进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开拓城乡市场,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科、合作经济发展科、财务资产管理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楚雄市市属一级主管部门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3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0人(离休0人,退休3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楚雄市供销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等精神,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工作总基调,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深化综合改革为主线,以推进社有企业发展为突破口,不断提升为农服务能力和助力乡村振兴。截至12月底,销售总额完成30.005亿元,比上年同期的29.29亿元增长2.43%。消费品零售总额完成27.28亿元,比上年同期的26.66亿元增长2.31%。农产品电子商务销售额完成2575.5万元,比上年同期的2331.59万元增长10.46%。农产品销售额完成112774.13万元。农产品批发市场交易额完成22003.1万元。有机肥销售完成11609吨(自然吨),比上年同期的11021吨增长5.32%。化肥销售完成53044吨(自然吨),比上年同期的52883.8吨增长0.3%。电子商务销售额完成3976.9万元,比上年同期的3595.52万元增长10.61%。野生菌产量14140吨,比上年同期的14088.4吨增长0.37%;产值80076万元,比上年同期的78531万元增长1.97%。人工栽培菌产量22076吨,比上年同期的 23216吨下降5%,产值20001万元,同上年同期基本持平。一是聚焦主责主业,抓实供销经济发展。推进各项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完成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4个、改造升级薄弱基层社1个。通过“832”平台、乡镇供销社、专业合作社等直接采购、销售农副产品及中药材6300万元;组织基层供销社系统收购核桃14000多吨、金额9300余万元,推动消费帮扶。二是服务食用菌企业创新发展。按期完成201户食用菌样本涉及的产业统计监测上报工作;协助食用菌龙头企业争取省州扶持资金,争取5家企业获得州级补助资金25.55余万元,为楚雄伍德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成功申报野生食用菌保育(促繁)基地,该企业获得省级奖补资金20万元。三是盘活优势资源,促进产业升级。市供销社全资企业福兴赢社有资产公司与楚雄智和数字科技公司组建楚雄市绿创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实施楚雄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项目,承接开展全市辖区范围内所有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村(居)民小组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该公司已于今年4季度正式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工作,年内已收购废旧物资200余吨。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度收入合计11903037.7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773594.18元,占总收入的98.9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29443.53元,占总收入的1.09%。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564138.72元,增长174.3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43465.19元,增长171.3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增财政专项拨款收入资金项目5个,专项对企业的其他补助金大幅增加,分别是:2023年11月和2024年3月“月擂台”奖励资金13488.40元、基层供销社建设补助资金30000.00元、州种业物流中心建设项目8145400.00元和食用菌产业统计监测补助经费7800.00元;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129443.53元,增长100.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单位自有资金纳入弥补办公经费129443.53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度支出合计11903037.71元。其中:基本支出3576905.78元,占总支出的30.05%;项目支出8326131.93元,占总支出的69.9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564138.72元,增长174.3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753354.21元,下降17.4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年内在职人员有3人退休和退休人员1人减员,人员经费减少、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8317492.93元,增长96278.4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增财政专项拨款收入、预算支出资金项目6个,专项对企业的其他补助金大幅增加,分别是:2023年11月和2024年3月“月擂台”奖励资金13488.40元、基层供销社建设补助资金30000.00元、州种业物流中心建设项目8145400.00元、食用菌产业统计监测补助经费7800.00元和2024年单位自有资金预算支出129443.53元;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39952.6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960395.07元,占基本支出的91.6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9557.60元,占基本支出的8.3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326131.9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8145400.00元。
2023年11月“月擂台”和2024年3月“月擂台”奖励资金项目经费13488.40元,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基层供销社建设资金补助项目经费30000.00元,主要用于乡镇供销社有限公司的12个企业经营发展补助资金。
州种业物流中心建设项目经费8145400.00元,主要用于市供销社的全资控股企业—楚雄福兴赢社有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1宗土地作价入股,参股楚雄金谷实业有限公司产生的资本性支出补助经费。
楚雄市2024年食用菌产业统计监测补助经费7800.00元,主要用于牵头全市食用菌产业统计监测的市供销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2024年单位自有资金预算支出项目经费129443.53元,主要用于市供销社供养的1名遗属生活定期定量补助费2172.00元和市供销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03037.7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7564138.72元,增长174.33%,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增预算支出2023年11月和2024年3月“月擂台”奖励资金13488.40元、基层供销社建设补助资金30000.00元、州种业物流中心建设项目8145400.00元、食用菌产业统计监测补助经费7800.00元和其他自有资金支出129443.53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主要用于2024年度本单位重点工作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1533.4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8%,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主要用于楚雄市供销合作社机关的离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226735.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1.90%。主要用于楚雄市供销合作社机关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等支出。
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0463912.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87.91%。主要用于楚雄市供销合作社机关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2508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2.11%。主要用于楚雄市供销合作社机关在职职工的住房
保障补助支出。
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楚雄市供销合作社补充机关办公经费支出。
7.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9.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元,决算为12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200.00元,增长100.00%,上年无此项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
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元,决算为12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200.00元,增长120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2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20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20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元,支出决算为12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20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元,决算为12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200.00元,增长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2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1200.00元,增长10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没有公务接待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其他县(市)同行和挂包村委会人员前来学习相关工作经验、协商“挂包帮”工作支出,产生的接待2批次13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我单位2024年度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8257.60元,比上年减少47730.83元,下降20.26%,主要原因是2024年有3名在职人员人员相继退休和1名退休人员减员,人员经费下降。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9693.00元,用于印刷费1950.00元,用于水费1416.50元,用于电费2889.06元,用于邮电费15940.03元,用于差旅费15962.00元,用于公务接待费1200.00元,用于其他交通费用130507.01元,用于会议费1000.00元用于其他商品和服务(食用菌统计监测办公经费)支出77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楚雄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资产总额63110.52元,其中,流动资产1184.67元,固定资产61925.8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302.0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467.7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 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
栏次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21.93 | 0.12 | 21.81 | 20 | 1.81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流资产+对外
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主要分析与上年度对比情况,包括增减绝对值与幅度,增减变动主要原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5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5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楚雄市供销合作社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市党委政府“三农”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按照市政府和上级社的要求,围绕全市发展大局,聚焦供销社改革发展目标任务,推进企业强社、服务立社、夯基建社、以企兴社、从严治社,加快把供销合作社建设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进程,加快乡(镇)村供销合作社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服务“三农”的水平和能力,助力乡村振兴。从整体情况来看,市供销社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整体支出。本部门绩效管理的目标是着力解决当前指导供销系统工作效能不够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够好等问题,促进各科室科学合理、及时、有效地运用财政资金,努力提高重大项目执行效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行政机关工作效能,保障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的落实,我部门根据公务员考核、绩效考核管理原则,结合部门实际,从考核内容、考核原则、考核方法等各方面进行规范,实现了政府工作的最佳绩效。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过程中,及时修改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组织运行良好,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基本达成。经市财政局考核,2024年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70分。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我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我单位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4年无其他对本部门影响较大的支出情况和无重点经济分类支出中存在的问题。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4.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5.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监督索引号532301017417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