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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委员会2025年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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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委员会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楚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楚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支出中期规划预算表


楚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委员会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共楚雄市纪委与楚雄市监察委(以下简称市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

1.中共楚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职能:

中共楚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的专门机构。市纪委在州纪委和市委的领导下,开展的主要工作任务和经常性工作是:

纪检机关的任务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纪检机关的经常性工作是: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权利。

2.楚雄市监察委员会职能:

市纪委监委的内设机构,与全面履行纪检、监察新职能,整合反腐败资源力量,提升监督职能和能力,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的要求相适应。不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在机构、职数、编制“三个不增加”的前提下,设置15个部室,新的内设机构工作力量向监督执纪一线部门倾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第一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室、第二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室、第三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室、第四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室、第五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室、第六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室、第七执纪监督审查调查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设派驻纪检监察组18个,即:驻市委办纪检监察组、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驻市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驻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纪检监察组、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驻市政府机关纪检监察组、驻市发展改革局纪检监察组、驻市工业信息化科技局纪检监察组、驻市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驻市司法局纪检监察组、驻市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驻市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驻市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驻市林草局纪检监察组、驻市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驻楚雄高新区纪检监察组。派出纪检监察工委1个,即市委市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巡察机构设市委巡察办和市委第一巡察组、市委第二巡察组、市委第三巡察组、市委第四巡察组、市委第五巡察组。

所属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

楚雄市巡察研究和信息中心(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定不移做深做实政治监督,合力推动改革攻坚、促进高质量发展。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持续紧盯“七个有之”问题,及时消除政治隐患,维护政治安全。围绕实现改革总目标和“七个聚焦”分领域目标进展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和巡察,推动各级各部门坚决落实各项改革任务,确保任务不落空、方向不偏离。对党中央因时因势作出的决策部署、“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强州府”使命任务开展专项监督,坚决纠治“标签式”“浮萍式”“口号式”的政治敷衍。

2.坚定不移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使干部在遵规守纪中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建立纪(工)委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上“党纪辅导课”制度,加强对“一把手”、年轻干部、新提拔干部、新入职干部、新发展党员等重点群体纪律学习培训,督促开展“沉浸式”警示教育。加强政德教育,引导领导干部自觉守廉、护廉、倡廉。认真落实重点领域重点问题问责案件提级审核、质量评查机制,探索建立纪检监察建议质量评查和建议提出、督办、反馈、评估机制。深入落实“四种形态”实施办法,建立问责调查与容错纠错评估同步启动机制,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加强诬告行为治理,认真落实政治关爱式谈话工作办法,激励“跌倒干部”再出发。

3.坚定不移推进风腐同查同治,着力拓展正风肃纪反腐的深度、广度。持续推进以小见严纠“四风”固堤行动,聚焦顶风违纪、隐形变异、严重影响市场秩序、加重基层负担等问题强化监督、深化治理。严查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着重抓好国企、能源、医疗、教育体育、工程建设和招投标等领域系统整治。加强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经商办企业等情况监督,把准由风及腐的利益链,构建由腐纠风的工作链。推进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营造崇廉拒腐的良好风尚。把风腐同查同治要求贯穿案件查办、警示教育、整改纠治等各阶段,形成办案、治理、监督、教育的有效闭环。运用大数据分析精准发现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提高办案效能。

4.坚定不移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努力让老百姓看到变化得到实惠。巩固集中整治良好态势,聚焦关键环节、薄弱环节,加大下沉指导、明察暗访、公开接访、带案下访、信访交办和分析通报力度。持续发力惩治“蝇贪蚁腐”,推动职能部门严厉打击相关联的违法犯罪,对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吃拿卡要等行为严惩不贷。深化“校园餐”、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医保基金管理、养老服务等方面突出问题治理,强力推进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聚焦“一老一小”“一残一困”等特殊群体开展专项整治,系统抓好15件民生实事。

5.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持续推动巡察工作向深拓展、向专发力、向下延伸。科学统筹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和巡察“回头看”,谋划实施好3轮市委巡察,稳步推进巡察全覆盖。持续有效形成巡察监督合力,统筹更多专业力量参与巡察,更加精准地发现问题和问题线索。深化“双反馈”工作,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加强巡视巡察整改情况监督,推动反馈问题一体整改。

6.坚定不移落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任务,不断健全完善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纪检监察工作体系。强化纪检监察法规制度执行,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监察法和监察法实施条例。深化纪检监察机构改革,优化纪检监察室和派驻机构职能。督促党委(党组)做实全面监督,加强对各类监督主体的领导和统筹,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调。认真贯彻市纪委书记对市委书记进行常态化监督工作办法,优化“组组”协同和“室组”联动监督、“室组乡”联合办案机制,促进“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常态化制度化。完善落实片区协作等机制,探索重点村(社区)提级监督模式,促进乡镇(街道)纪(工)委和村监委有效衔接。

7.坚定不移推进清廉楚雄建设,持续营造风清气正、正气充盈的政治生态。督促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一把手”扛牢第一责任人责任,坚决纠正只抓业务不抓风纪、只管发展不治腐败等问题。监督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责任,强化“管业务必须强监管”理念,坚决纠治监管缺失缺位问题。能动履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严防“三转”回转。持续深化清廉楚雄建设,协助市委制定2025年度清廉建设工作任务、“十大行动”重点任务清单,全覆盖完成乡镇(街道)、部门党组织“一把手”专题述责述廉,集中集成集束推动各项行动落实见效。

8.坚定不移强化干部队伍建设,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落实细的措施深化政治建设,立足新的要求强化能力建设,坚持严的基调深化作风建设,对照高的标准强化廉洁建设,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忠诚教育、情怀教育,引导干部敬畏信仰、敬畏组织、敬畏责任、敬畏使命、敬畏权力、敬畏人民、敬畏纪律、敬畏法律,不断提高干部队伍能力素质,提升执纪执法质量。优化干部选育管用,激扬斗争精神,强化担当精神,弘扬法治精神,保持求实精神,强化严管约束力,保持严惩震慑力,增强队伍凝聚力,进一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职业荣誉感、集体归属感。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28人,其中:行政编制118人,工勤人员编制4人,事业编制6人。在职实有122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22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4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9,665,914.93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9,665,914.93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1,066,717.23元,增长3.73%,主要原因是:一是工资标准调整,基本收入较上年增加;二是项目资金中电脑采购数预算较上年增加,采购资金预算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9,665,914.93元,其中:本年收入29,665,914.93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665,914.93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部门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66,717.23元,增长3.73%,主要原因分析:一是工资标准调整,基本收入较上年增加;二是项目资金中电脑采购数预算较上年增加,采购资金预算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29,665,914.93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9,665,914.93元,其中:基本支出26,728,124.9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6,829.23元,增长0.18%,主要原因分析:工资标准调整,基本收入较上年增加;项目支出2,937,79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98,426.00元,增长25.58%,主要原因分析项目资金中电脑采购数预算较上年增加,采购资金预算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1101 行政运行20,044,967.80元,主要用于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工资性支出及办公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支出;

20111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934,790.0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会议费、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等经费支出;

2080501 行政单位离退休756,843.60元,主要用于退休费及退休公用经费;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79,217.92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630,000.00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

2080801死亡抚恤16,632.00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支出;

20899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15.02元,主要用于失业保险;

2101101 行政单位医疗729,110.42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101102 行政单位医疗26,374.48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539,387.69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0,300.00元,主要用于大病医疗及工伤保险缴费;

2210201 住房公积金1,765,576.00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费。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楚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委员会2025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楚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委员会2025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楚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委员会2025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7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22,536.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72,536.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0,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委员会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19,000.00元,较上年减少302,000.00元,下降57.9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楚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委员会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

(二)公务接待费

楚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委员会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8,000.00元,较上年减少2,000.00元,下降4%,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48次,共计接待480人次。

减少原因为计划接待批次减少2次,计划接待人数减少2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楚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委员会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71,000.00元,较上年减少300,000.00元,减少63.6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较上年减少300,000.00元,减少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1,000.00元,较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减少原因为2025年不计划新购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楚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委员会2025年无财政部门确定的重点项目,故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5.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楚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委员会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2979757.8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97057.14元,增长2.67%,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资产购置及维护及会议、培训、差旅等综合工作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1231日,楚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委员会资产总额13,085,120.14元,其中,流动资产10,642,747.60元,固定资产2,393,435.09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25,932.37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33,597.16元,流动资产减少6,460,920.91。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12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301007222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