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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宣传部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宣传部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七、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八、部门项目支出中期规划预算表
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宣传部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宣传部是中共楚雄市委工作机关,为正科级,统一管理精神文明建设、新闻出版、电影、广播电视、媒体融合发展和社会科学工作,加挂楚雄市新闻出版(版权)局、楚雄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楚雄市广播电视局牌子。
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宣传部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市委关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全市贯彻落实党中央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重大方针政策和事业发展总体规划,研究拟订全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相关政策和事业发展规划,统筹协调推进全市宣传思想文化领域法治建设,督促落实新闻出版、电影业、广播电视的管理政策,组织协调和督促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新闻出版、电影事业和广播电视发展,监督管理出版内容和质量,组织对电影内容进行审查,监督管理印刷业等,承担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协调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2.统筹协调全市党的意识形态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州委和市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组织协调全市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和日常监督检查,结合巡视巡察工作开展专项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分析、研究、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3.统筹指导协调全市理论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组织推动理论武装工作,组织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
4.负责规划组织全市思想政治工作,配合市委组织部做好党员教育工作,指导协调编写党员教育教材,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
5.统筹分析研判和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市级各新闻单位工作,组织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新闻工作。承担市应急新闻报道中心办公室日常工作。
6.督促落实新闻出版业的管理政策,管理新闻出版行政事务,组织协调有关行政审批工作,统筹规划和指导协调新闻出版事业、产业发展,监督管理出版物内容和质量,监督管理印刷业,管理著作权,管理出版物进出口等。组织指导协调全市“扫黄打非”工作。负责有关市内报刊社、通讯社分支机构和记者站等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新闻记者证的管理。
7.负责牵头落实市广播电视局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执行广播电视、电影业、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管理的政策措施,加强广播电视、电影的阵地管理,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
8.从宏观上统筹指导协调全市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工作。统筹协调数字新媒体的建设与管理。
9.从宏观上统筹指导协调推动全市精神文化产品的创作和生产,协调组织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有关工作,指导协调推动群众文化建设。
10.统筹指导全市舆情信息工作,组织协调开展舆情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工作,跟踪了解、研究掌握宣传舆情动态。
11.统筹协调全市对外宣传工作,组织全市贯彻落实中央对外宣传工作战略、重大方针政策和对外宣传事业发展总体规划,指导协调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全市对外宣传工作相关政策和事业发展规划。
12.统筹协调组织开展全市新闻发布工作,承担市委新闻发布有关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市政府新闻发布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协调市级各部门和各乡(镇)的新闻发布工作,推动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拟订全市重大问题对外宣传口径。
13.受市委委托,会同市委组织部管理新闻、文化、出版、社会科学研究和互联网信息等方面市级宣传文化单位的领导干部。对乡(镇)党委宣传委员的任免提出意见。负责有关重要宣传舆论阵地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管理。负责组织开展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工作。
14.归口领导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市融媒体中心。受市委委托,代管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管市属国有文化企业。
15.统筹、协调、组织、指导市社科联开展传承文明、创新理论、咨政育人、服务社会的有关工作。
16.完成州委宣传部和市委、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楚雄市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新闻宣传科(楚雄市应急新闻报道中心办公室)、理论教育培训科(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综合协调办公室),出版广电科、楚雄市委网信办秘书科、楚雄市社科联办公室、楚雄市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协调服务办公室、楚雄市网络安全和舆情信息中心。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以来,市委宣传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工作主线,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州宣传部长会议精神,扛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担当,为奋力开创新时代楚雄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力量。
1.高举思想旗帜,引领前进方向。
楚雄市高质量组织开展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1次,示范带动全市各党委(党组)和市属部门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750余场(次),集中培训党员干部1.5万余人(次)。持续培树楚雄市“理响楚雄·威楚鹿鸣”理论宣讲品牌,组建基层理论宣讲骨干队伍320余人,推出《威楚鹿鸣·威楚少年说》6期,高质量组织举办“理响楚雄·威楚鹿鸣—党的创新理论我来讲”理论宣讲大赛,并选送宣讲人员参加云南省第五届“党的创新理论我来讲”宣讲大赛获(语言类)三等奖。组织开展各类巡回宣讲1500余场次,受众16余万人次。
2.服务发展大局,凝聚信心力量。
楚雄市坚持主动发声、权威发布,在云南省2024年一季度经济运行情况、云南省首批零碳园区创建、省级物流枢纽在服务园区产业方面做法进行发布。建设全市新媒体矩阵和“正能量稿池”,正能量作品投放量居全州十县市之首。通过各类网络媒体和新媒体发布宣传信息4万余条,创作网络精品200余件,完成正能量网评任务7000余条。围绕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正面宣传,央视财经《寻百强看中国》、《小城故事多——解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韧性密码”》多次聚焦楚雄市经济高质量发展,并荣获“热力城市”称号;央视新闻调查栏目聚焦云南楚雄的乡村“有机”振兴之路,云南广播电视台高质量发展栏目《第一要务》两期专题节目对楚雄市在推进新质生产力中的成效及生动实践进行了重点报道。在国家级、省级媒体刊播稿件4552余篇(次)。“中国火城·浪漫花都”引爆全网,再火出圈,通过走进昆明长水机场沉浸式体验宣推,2024年楚雄火把节全网曝光量达13.85亿次,节庆经济火热出圈,楚雄逐步成为国内外游客争相打卡的新晋网红,全年接待游客3200万人次,旅游业收入320亿元。
3.深化文明创建,展示奋进形象。健全全国文明城市建设工作常态长效机制、州市联动工作机制。詹家社区成为中宣部第九批“全国学雷锋活动示范点”中云南省唯一被命名的社区。楚雄市举办系列文化惠民活动258余场次,开展“学雷锋·文明实践我行动”等志愿服务活动6240余场次。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推动由“创建文明城市”向“建设城市文明”跃升。积极探索基层治理新模式,开展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文明实践活动1800余场次,宣讲活动238余场次。累计评选各级“新时代楚雄市好少年”737名,其中3人获评“新时代楚雄州好少年”,1人获评“新时代云南好少年”;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工作在全省实现从跟跑到领跑的跨越并连续三年蝉联云南省县级全国文明城市第一名。
4.坚持守正创新,增进文化自信自强。
楚雄市紧紧抓住被列为国家智慧广电乡村工程试点县市的契机,做实做优“智慧广电+”,打造智慧广电乡村工程建设的“楚雄样板”。全州基层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会在楚雄市召开,2个现场点和工作经验作交流推广,自主制作纪录影片《骠川至味》和5部作品获优秀网络视听作品。文化体制改革纵深推进,市融媒体中心率先在全州从公益一类改革到公益二类,在体制突破、机制管理上破题探索,在“媒体+”服务上进一步延伸拓展,改革经验入选全国广播电视媒体融合体制机制改革类典型案例。启动申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创意城市网络“手工艺与民间艺术之都”。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楚雄段)暨“彝族火把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正式开馆。楚雄市国家数字乡村试点建设项目荣获第三届“光华杯”千兆光网应用创新大赛数字乡村专题赛二等奖。子午镇以口号“中国农民诗歌小镇”列为全省文化创意(人才)孵化基地暨“艺术家第二居所”培育单位,高质量承办“爱中华·爱家乡”中国农民诗会·楚雄现场活动。14件作品荣获楚雄州第七届“马缨花文艺创作奖”,组织开展第27个世界读书日全民阅读活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5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8人。在职实有2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2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0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755.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55.5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755.50万元,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1486.93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1486.93万元减少731.43万元,减少49.1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财政以节约为原则,进一步提升资金有效利用率,减少宣传、文明城市创建等专项工作费预算,另外市委宣传部2024年末人数比2023年减少5人,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较上年略有减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755.5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55.5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55.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2025年财政拨款收入755.50万元,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1486.93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入1486.93万元减少731.43万元,减少49.1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5年财政以节约为原则,进一步提升资金有效利用率,减少宣传、文明城市创建等专项工作费预算,另外市委宣传部2024年末人数比2023年减少5人,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较上年略有减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755.5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55.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0.54万元,与上年485.31万元对比减少74.77万元,减少15.41%,减少主要原因是2024年末人数比2023年减少5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缴费减少,相应的支出减少。项目支出344.96万元,与上年1001.62万元对比,减少656.66万元,减少65.56%,减少的原因是:2025年财政以节约为原则,进一步提升资金有效利用率,文明城市创建专项经费减少630万元,宣传工作专项经费减少20万元的预算支出。
2024年财政拨款安排支出755.5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如下:
2013301行政运行:306.80万元,主要用于发放机关人员工资及机构运行经费;
20133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339.56万元,主要用于对外宣传、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等支出;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20.00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工资发放;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6.70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金发放;
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15万元,主要用于失业人员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1.1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4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9.9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的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7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缴纳的大病保险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29.00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单位缴费部分的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楚雄市委宣传部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楚雄市委宣传部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发展事项
楚雄市委宣传部无经济社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8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8.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7.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1.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宣传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95万元,较上年8.37万元相比减少了2.42万元,减少28.91%。
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宣传部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宣传部2025年3.38万元,较上年5.08万元相比,减少33.46%,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50次,共计接待350人次。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节约原则,2025年文明城市工作创建、宣传工作专项经费预算相应减少,进一步优化经费使用,规范接待费,相比2024年公务接待费相应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宣传部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57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7万元,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宣传部2025年无财政部门确定的重点项目,故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公开。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3.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4.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5.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6.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三公”经费:“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具体包括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具体包括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具体包括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具体包括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外宾接待)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宣传部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2.86万元,其中:30201办公费:4.30万元,30211差旅费:1.00万元,30217公务接待费:0.30万元,30228工会经费:5.70万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7万元,30239其他交通费用:18.61万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38万元。
与2024年32.56万元对比,增加0.3万元,增加0.92%。增加主要原因是:2024年增加退休人员1名,相应的退休人员公用经费较上年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宣传部资产总额26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80万元,固定资产264.20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11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2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28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4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301007211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