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0100555501000
楚雄州楚雄市中山镇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在上级政府和镇党委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
(2)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议和命令,发布本级政府的决议和决定,保持政令畅通。
(3)规定本级政府的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4)执行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辖区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5)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有的自主权。
(6)采取措施,贯彻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国土资源和环境保护三大基本国策。
(7)保障少数民族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帮助少数民族聚居地方发展经济、文化和建设事业。
(8)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9)指导村民委员会(社区)建设,提高群众自我管理水平。
(10)建立健全各种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加强对公共危机、突发事件的预警、管理和处理。
(11)发展公益事业和社会公用事业,为社会提供各项公益服务,改善人民生活质量。
(12)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小城镇建设、水土保持、退耕还林、荒山绿化、滑坡泥石流治理、乡村道路建设、人畜饮水等方面的工作。
(13)受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解决民间矛盾,搞好社会治安,净化社会环境,维护社会稳定。
(14)指导村民委员会的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市场经济体系,鼓励兴办各类协会和中介组织,提高农民的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能力。
(15)引导农民进行科学化、现代化的农业生产,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
(16)协助上级相关部门做好征地拆迁安置工作。
(17)办理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稳增促调,加快培育,经济发展积聚新势能。对标楚雄市推动经济稳进提质23条政策措施,加强运行调度,多措并举、狠抓落实,推动经济保持平稳健康发展。实现转移就业11058人,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培育达限商贸企业1家,净增经营主体260家。全镇招商引资成效显著,赴市外招商11次,引进了一批补短板、提效益、增后劲的优质项目,村集体经济进一步盘活。聚焦“两新一重”、民生、农业转型升级等重点领域,谋划、开工、投产、储备一批好项目,推动项目尽快投产达效,形成更多实物量和增长点。投资314.6万元实施村组道路硬化5.72公里;投资2000万元的农村供水保障专项行动项目正在加快推进中,项目竣工验收后可解决哨房、蚂蚁片区45个村民小组、957户农户、4066人的饮水困难问题;投资970万元实施法鲁古、务阻村片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6900亩;投资70余万元实施务阻村肉牛养殖项目,投资40余万元实施酒房村生猪养殖畜圈改造项目;法鲁古村、务阻村、六街村、大自雄村农产品保鲜冷链物流建设项目已竣工并投入使用,为示范点打造、产业发展、粮食安全、村集体增收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
所属单位7个,分别是:
1.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2.林业和草原服务中心
3.水务服务中心
4.社会保障和为民服务中心
5.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6.文化和旅游广播电视体育服务中心
7.财政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楚雄市中山镇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楚雄市中山镇人民政府
纳入楚雄州楚雄市中山镇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原因为所属单位7个单位未独立核算,合并在楚雄州楚雄市中山镇统一核算并编报。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楚雄市中山镇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8人。其中:行政编制3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4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9人(离休0人,退休29人)。
年末其他人员5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5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情况说明:楚雄州楚雄市中山镇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楚雄市中山镇2023年度收入合计20690005.9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690005.9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7862673.34元,下降27.5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862673.34元,下降27.54%;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事业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经营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其他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财政紧张,项目支出安排减少,导致本年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楚雄市中山镇2023年度支出合计20690005.95元。其中:基本支出15087426.58元,占总支出的72.92%;项目支出5602579.37元,占总支出的27.08%;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862673.34元,下降27.5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903923.80元,下降5.65%;项目支出减少6958749.54元,下降55.40%;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厉行节约,减少公用经费支出,基本支出减少;财政紧张,项目支出安排减少,导致本年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楚雄市中山镇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087426.5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626534.20元,占基本支出的96.9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60892.38元,占基本支出的3.0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楚雄市中山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602579.3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工作开展情况如下: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5262579.37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71306.61元,主要用于人大事务、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统计信息事务、财政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党委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的支出;国防支出29601元,主要用于中山镇2023年民兵招录的相关支出;科学技术支出30000元,主要用于中山镇科普活动的开展;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6600.36元,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以及其他生活救助;农林水支出1385403元,主要用于中山镇农村事业发展、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水利工程建设、抗旱以及乡村振兴等支出;交通运输支出269668.40元,主要用于中山镇的道路养护;住房保障支出1240000元,主要用于中山镇农村危房改造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340000元,其中:城乡建设支出200000元,主要用于农业生产发展支出;其他支出140000元,主要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和残疾人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楚雄市中山镇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350005.9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36%。与上年相比减少8171001.34元,下降28.65%,主要原因是财政紧张,项目支出安排减少,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139034.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5.0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275808.35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60182.83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75043.28元,资本性支出28000元。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2960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4%。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29601.00元。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3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5%。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30000.00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8598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84902.0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080.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40386.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4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282284.1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0112.86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67989.2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652062.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652062.01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37999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7%。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78993.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0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6233927.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6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037032.0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56515.88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750380.00元,资本性支出9900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269668.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3%。主要用于资本性支出269668.40元。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78935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549351.00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40000.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7400.00元,决算为224219.1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7800元,决算为80270.1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5.80%,完成年初预算的42.7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9600元,决算为143949.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4.20%,完成年初预算的90.1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4394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楚雄市中山镇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47400元,支出决算为224219.1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5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7800元,决算为80270.1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7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9600元,决算为14394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1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大力缩减公务接待费,加强公车管理,努力压缩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的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23696.00元,下降35.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07645.00元,下降57.2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6051.00元,下降10.0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厉行节约,大力缩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办公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4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2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内公务接待主要用于政府各项工作的公务接待,发生的公务接待费支出143949元。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楚雄市中山镇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0060.50元,比上年减少97436.76元,下降20.4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大力缩减一般性支出,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支出和水电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楚雄州楚雄市中山镇资产总额79583846.68元,其中,流动资产2112458.01元,固定资产2395138.6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7507625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86895.6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45956.7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160平方米,账面原值104136.5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8270.1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5948.36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321.76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楚雄州楚雄市中山镇2023年度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7.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8.“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监督索引号53230100555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