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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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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230103201901000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于20235月成立,属开发区管委会下设正科级事业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市、高新区关于投资促进、招商引资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负责高新区招商项目落地的前期手续帮办代办、矛盾问题协调处置和建成投产等工作;协助抓好园区不良项目的处置,参与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为项目落地、对外合作、利用外资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完成楚雄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以及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市党委政府工作安排,紧扣区党工委、管委会关于大力发展园区经济和加快推动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投产的具体要求,对标楚雄高新区两主三辅产业发展体系,建立项目包保全覆盖服务保障机制,积极探索项目全流程跟踪管理服务体系,聚力提升全区招商引资项目的开工率、建成率和投产率。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1)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高质量抓好投资促进服务工作提供政治保障

坚持和加强党对投资促进服务工作的全面领导,强化组织体系和班子建设,推动党建引领+宣传教育党建引领+高效服务党建引领+政企联动制度措施的落实,深入推进作风革命和效能革命,不断凝聚干部职工干事创业动力和争先进位合力。一是加强组织建设,发挥政治功能。以党支部的规范化建设为着力点,研究制定中心职能职责、班子成员及科室分工、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等,按要求开展三会一课,抓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组织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宣讲2场次、谈心谈话6人次,主题教育集中学习和交流研讨16人次,教育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坚决拥护两个确立,自觉做到两个维护。二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管理运行。及时建立完善高新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学习制度、请销假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三重一大议事规则等涉及干部教育管理、三重一大决策、纪律作风建设、财务管理等规章制度6个,为单位的规范管理和运行提供基本遵循。三是丰富活动载体,密切党群关系。党支部不断创新活动载体和形式,认真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双报到双服务双报告工作,与金七制药有限公司党支部、新世纪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党支部和永安社区党总支联合开展党建共建和支部联建活动,通过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惠企政策宣传、参观交流学习、职工联谊、为企纾困解难等形式和内容,加深了中心与园区企业、社区居民的工作联系,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四是强化作风建设,确保风清气正。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把纪律作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来抓,开展党规党纪学习教育2场次14人次,开展集体廉政提醒谈话224人次,警示教育2场次24人次,两个责任专题约谈5人次,建立干部职工廉政档案6份,排查岗位风险点18个,制定防控措施18条,引导和促进全体干部职工自觉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守底线。

2)强化履职担当,坚决完成稳增长目标任务

紧扣区党工委、管委会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按照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工作要求,始终秉持开局就是决战,起步就是冲刺的工作状态,在知责明责尽责、激励干部担当上持续用力,充分挖掘全中心干部职工在项目策划包装、建设项目推进方面的工作潜力。至10月底,共完成固定资产项目入库6个,完成投资1.36亿元,占目标任务数的90.81%;招商引资项目入库2个,完成到位资金1.97亿元,划转楚雄城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4253万元,剩余到位资金1.54亿元,占目标任务数的103%;完成市场主体培育124个,其中个体103户、企业21户,占目标任务数的124%,预计可按期完成功年度大收官目标。

3)聚焦落地抓服务,全力推进项目建设

中心紧紧围绕高新区的重点工作、重点产业、重点项目推动,围绕促开工促投产两个关键抓好工作落实。截至目前,全区2023年重点招商引资在库项目35个,项目计划总投资约372.44亿元。其中,促开工项目17个,总投资142.74亿元;在建促投产项目18个,总投资229.7亿元。

1.聚焦主责主业,完善工作机制。一是认真对标中心职责,研究制定并印发执行《楚雄高新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项目投资促进服务工作方案》,提出党建引领、机制搭台、措施唱戏、服务连场工作思路,对全区投资促进服务工作进行系统谋篇布局;以深化为企服务、加快项目进度阶段助企纾困、促进项目落地为重点,聚焦3个核心方面、围绕8类重点举措、落实19项具体措施,进一步明确全区投资促进服务工作的职责、定位、方向、重点、路径、措施和要求。二是根据《楚雄高新区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帮办代办服务工作方案》和《楚雄高新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招商引资项目两解一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试行)》,做到招商引资项目包保全覆盖,班子成员带头深入35个招商引资项目企业、项目建设工地开展项目服务工作,第一时间了解项目推进情况和存在问题,累计为衡楚药业、中科天问、岷江塑钢、远景风机叶片等35家招商引资企业提供审批政策咨询50件次,事项帮办代办20件次,全力推进衡楚850吨原料药及中间体、滇中有色20万吨阴极铜、药科院化学药产研基地、中科天问新能源产业、云业生物医药生产基地等9个项目如期开工建设,实现了为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的主动领办、专人帮办、免费代办全覆盖,企业对帮办代办事项满意度评价达100%

2. 深入现场解难题,保障项目开工投产。一是紧盯项目开工和投产两个关键环节,聚焦项目建设解难题,围绕项目服务保障基础性清单和重大项目专项服务方案,着力提升项目一对一包保联系质效,研究、建立和执行的企业服务日、两解一代解难题工作机制,认真践行一线工作法,围绕为项目解决工程建设难题、解决企业投资难题、解决人力资源难题、解决市场经营难题和解决技术创新难题等五类难题,大力开展为企业解难题专项行动。二是做到常态化深入项目现场精准查找识别问题,开展定期汇总调度,推行部门联动解决,主动服务和协助企业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困难问题,累计为东晋电缆、德孚泰人工珠宝、矢光昀恒、华派医药、川至半导体、衡众药业、新蓝再生资源循环利用、中科天问、滇中有色、岷江塑钢、药科院化学药、岷江塑钢和星海湖文旅小镇等18个重点招商引资项目,协调解决各类涉及工程、资金、技术等影响和制约项目建成投产的困难问题37个,企业对解难题促投产满意度评价达100%。通过不断疏解项目建设的中梗阻问题,积极为项目建成投产创造有利条件,高效推动项目建设进度,保障在建项目顺利建成投产。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项目服务科、帮办服务科3个科室。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即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纳入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7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7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2023年度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一般公共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2023年度无项目支出,《2023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430626.2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0626.21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30626.21元,增长10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30626.21元,增长10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元,增长0% 与上年对比: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成立于20235月,2023年度总收入430626.21元,无上年决算数据可对比。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430626.21元。其中:基本支出430626.21元,占总支出的100%;项目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30626.21元,增长10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430626.21元,增长100%;项目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

与上年对比: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成立于20235月,2023年度支出合计430626.21元,无上年决算数据可对比。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30626.2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14986.84元,占基本支出的96.3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5639.4元,占基本支出的3.6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0626.21,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430626.21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成立于20234月,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0626.21元,无上年决算数据可对比。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86638.4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78%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366.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7%。主要用于职工工资发放、缴纳养老保险、工伤保险。

9.卫生健康(类)支出9529.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1%。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609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4%。主要用于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成立于20235月,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X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成立于20235月,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0元,无上年决算数据可对比。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服务中2023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比上年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服务中是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资产总额0元,其中,流动资产0元,固定资产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三公”经费:指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因公出国()经费,是维护单位正常运行的基本经费。

3.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依据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和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规定,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按照国家规定程序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包括各种基金、资金、附加和专项收费。

4.财政拨款收入: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5.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监督索引号53230103201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