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0100721601000
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中共楚雄市委政法委员会是中共楚雄市委工作机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州委、市委关于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稳定,夯实平安楚雄建设,强化普法强基补短板,防控措施和职责任务落到实处,提升社会治理系统化、社会化、精细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弘扬见义勇为先进,社会公平正义,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力防范和化解社会稳定风险,抓好矛盾风险源头防控,做好重点领域风险防控,抓好重点群体教育稳控。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制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加强过硬政法队伍建设,以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为抓手,以自我革命精神纵深推进新时代政法队伍建设,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法铁军。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本部门机构设置因涉密不公开。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政法委员会。
纳入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本部门人员编制因涉密不公开。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8人(离休0人,退休8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5150511.5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50511.5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61735.97元,下降6.5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61735.97元,下降6.5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树牢过紧日子的思想,项目经费压缩。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5150511.54元。其中:基本支出4858776.36元,占总支出的94.34%;项目支出291735.18元,占总支出的5.6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61735.97元,下降6.5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56388.82元,下降3.12%;项目支出减少205347.15元,下降41.3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树牢过紧日子的思想,项目经费压缩。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政法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858776.3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569760.71元,占基本支出的94.0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89015.65元,占基本支出的5.9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政法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91735.1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专项业务经费主要用于开展综治维稳普法强基扫黑除恶见义勇为等专项工作(专项工作因涉密不公开)。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50511.5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361735.97元,下降6.5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树牢过紧日子的思想,项目经费压缩。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088011.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37%。主要用于保障机构运转。
2.公共安全(类)支出5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7%。主要用于保障专项工作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84790.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1%。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退休费、机关养老保险、职业年金。
4.卫生健康(类)支出251682.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9%。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及离退休人员医疗保险。
5.住房保障(类)支出27602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6%。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8500.00元,决算为24192.9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8500.00元,决算为16063.9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6.40%,完成年初预算的27.4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8129.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3.60%,完成年初预算的20.3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12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8500.00元,支出决算为24192.9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5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8500.00元,决算为16063.9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46%;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812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3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树牢过紧日子的思想,勤俭节约。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1875.82元,下降32.9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长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449.82元,下降13.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9426.00元,下降53.6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树牢过紧日子的思想,勤俭节约。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综治维稳普法强基扫黑除恶见义勇为等专项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政法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9015.65元,比上年减少63445.73元,下降18.00%,主要原因是树牢过紧日子的思想,勤俭节约。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54950.41元,差旅费18909.00元,公务接待费8129.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27.24元,其他交通费2016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0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政法委员会资产总额691953.36元,其中,流动资产386395.72元,固定资产305557.6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84063.6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82081.0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7.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8.“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监督索引号53230100721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