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04-/2024-1022009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4-10-22
发布机构: 楚雄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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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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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保证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的执行;审查和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及执行情况的报告;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选举市长、副市长;选举本级监察委员会主任、人民法院院长和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选出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本级人民政府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改变或者撤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及中央、省州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紧扣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州工作安排、市委具体要求,紧贴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期盼,履职尽责、积极作为,依法行使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在新时代新征程上奋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一是突出政治建设,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常委会、主任会、党组会、代表小组活动学习“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中央、省委、州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系统性组织学习,针对性专题辅导,常态化研讨交流。贯彻市委意图坚定坚决。紧紧围绕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委州委工作安排、市委具体要求来谋划和推动人大工作,严格执行向市委请示报告制度,重要会议、重点工作、重大事项主动向市委请示,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市委报告。

二是增强监督实效,围绕中心大局依法履职尽责。牢固树立全市“一盘棋”思想,主动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盯政府工作的难点开展监督。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国民经济计划执行、财政预决算、专项债券资金安排、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报告,调研财政专项资金、政府债务管理化解、“三保”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依法批准政府债务限额、财政决算,守牢安全发展底线;听取和审议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政务服务、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组织对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信息化科技局进行工作评议,对全市投资项目建设要素保障相关工作开展专题询问。听取和审议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城乡医疗保障等工作情况报告,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市水务局、市应急局开展工作评议,推动一张张“民生清单”,转化为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的“幸福账单”。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组织开展“国家宪法日”活动,推进宪法宣传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村组,助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三是发挥主体作用,坚持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坚持提升代表履职能力。坚持“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人民民主,推进代表常态化参与人大常委会工作。坚持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以“一站一特色、一室一亮点”为思路,以“八有”为标准,按照“五化”(暨站室建设标准化、日常管理规范化、代表参与经常化、活动形式多样化、问题处理程序化)定位,制定出台《楚雄市人大代表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对175个“家、站、室”规范化建设提档升级,探索建立法律、经济、医疗健康、乡村振兴4个专业人大代表工作室。坚持提升议案建议办理质量。健全交办、督办、反馈机制,采取审议办理情况报告、主任会议成员牵头督办、办理情况“回头看”、实地视察督办等方式,持续跟踪问效,提高议案建议解决率。

四是全面从严治党,夯实基础强化自身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修订完善了党组工作规则、党组工作制度等8项制度,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以“五抓三创三提升”“三亮三创两争当”为载体,持续开展“对标先进、争创一流暨转作风、增效能、强能力等实践活动,以党的建设高质量引领人大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政经济委员会、社会建设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法制和监察司法工作委员会、民族委员会、农业农村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预算工作委员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纳入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4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5人(离休0人,退休35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度收入合计12821311.3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821311.3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183805.75元,下降14.5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183805.75元,下降14.55%;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0.00元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一是在职转退休4人,在职人员工资及随工资基数比例计提的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减少;二是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压缩公用经费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度支出合计12821311.32元。其中:基本支出11185424.52元,占总支出的87.24%;项目支出1635886.80元,占总支出的12.7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183805.75元,下降14.55%。其中:基本支出11185424.52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235896.42元,下降9.95%;项目支出1635886.80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47909.33元,下降36.69%;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一是在职转退休4人,在职人员工资及随工资基数比例计提的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减少;二是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压缩公用经费支出。三是人民代表大会经费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185424.5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399068.74元,占基本支出的92.9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86355.78元,占基本支出的7.03%。年人均公用经费15122.22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35886.8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召开了楚雄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开展了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人大代表活动等工作,支付了2023年机关单位第二办公区运行经费。具体支出是:办公费392370.00元、印刷费45300.00元、水费3500.00元、电费15000.00元、邮电费29342.00元、差旅费38207.80元、租赁费192500.00元、会议费452875.00元、培训费420100.00元、劳务费46692.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821311.3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2183805.75元,下降14.55%,主要原因:一是在职转退休4人,在职人员工资及随工资基数比例计提的社会保障缴费支出减少;二是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厉行节约相关规定,压缩公用经费支出。三是人大事务专项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062766.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48%。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和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邮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以及为保障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及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50688.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09%。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统筹外待遇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和家属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

9.卫生健康(类)支出633235.5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4%。资金主要用于保障按工资基数测算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大病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7462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8%。资金主要用于保障按工资基数测算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单位承担部分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4900.00元,决算为61911.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5500.00元,决算为52511.5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4.82%,完成年初预算的61.4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400.00元,决算为94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5.18%,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4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4900.00元,支出决算为61911.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5500.00元,决算为52511.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4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400.00元,决算为94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市人大严格执行《云南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云办发〔20192号)、《楚雄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等5项制度的通知(市党办通〔2019119号)、《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制度规定,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高效透明的原则,建立接待审批控制制度,规范单位的公务接待管理,大力压缩公务接待支出,加强公务用车管理。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61911.50元比上年减少33288.50元,下降34.9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2511.50元上年相比减少33188.50元,下降38.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400.00元上年相比减少100.00元,下降1.0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市人大开展重点人大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调研检查指导人大代表活动工作、同行之间学习交流等公务活动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86355.78元,比上年相比减少70595.77元,下降8.24%,机关运行经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转退休,公务交通补贴其他交通费减少。

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单位机构运转发生的办公费76941.01元、水费11000.00元、邮电费5,000.00元、差旅费28700.00元、公务接待费94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511.50元、其他交通费588103.27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7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资产总额517793.44元,其中,流动资产25064.00元,固定资产492728.4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3942132.89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424339.45元,其中:固定资产492728.44元(净值)与上年668893.56元相比减少176165.1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56.42平方米,账面原值2250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675968.32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2875.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5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9375.5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2875.5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2875.5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度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楚雄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7.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8.“三公”经费:是指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监督索引号5323010071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