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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综合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加强财源建设和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财政。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为全市人才工作提供财政政策保障。
2.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职责。编制年度全市和市本级预算决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全市和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审核批复部门(部门)的年度预决算。负责市级预决算公开。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拟定地方财政体制政策并组织实施。
3.起草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及实施细则。承担财税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预算管理有关监督工作。
4.组织拟订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承担国库资金管理职责。组织编制政府财务报告。负责拟订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5.按照分工负责地方税收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组织起草政府非税收入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及实施细则。提出地方税收政策调整建议。提出有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建议。按照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照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6.拟订和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承担地方政府性债务的日常管理职责,提出全市政府性债务规模控制和债务结构调整建议,防范债务风险。
7.按照规定拟订行政事业本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牵头编制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市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拟订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
8.拟订政府性基金管理制度,监督管理政府性基金收入活动。审核并汇总编制是本级政府性基金预决算草案,提出政府性基金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安排的建议。
9.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监缴是本级国有资本收益。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部门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
10.责审核并汇总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承担社会保险基金的财政监管工作。
11.参与拟订市级基建投资有关政策。拟订基建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12.开展财经领域的国际、国内交流与合作。按照规定管理多边开发机构、外国政府的贷(赠)款。
13.负责管理会计工作。拟订会计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指导管理代理记账业务工作。
14.负责制定行政事业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配套办法,按照规定管理市级行政事业部门国有资产,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部门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管理。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执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办法。监缴市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贯彻实施企业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有关制度。按照规定管理资产评估工作。
15.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市关于金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拟订全市地方金融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拟订地方金融监管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研究分析金融形势和金融运行情况。提出促进金融业稳定发展与改革的政策措施建议。
16.负责根据授权监督管理地方金融市场主体,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强化对投资公司、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地方各类交易场所的监督管理。
17.负责市人民政府与驻楚金融管理部门和监督管理部门的联系沟通工作,支持驻楚金融监管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推进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工作,引导和鼓励驻楚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加强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和“三农”的金融服务。协调推进企业直接融资、企业上市有关工作,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牵头推进地方金融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协调推进地方金融机构组织体系建设,协调推进金融招商、对外交流合作工作。按照要求组织有关考核和奖励工作。
18.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整顿规范地方金融秩序。组织研究提出地方金融风险防范处置和维护地方金融稳定的政策建议,承担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统筹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依据授权组织、协调、指导地方金融机构重大风险和案件的调查处理。牵头建立完善地方金融风险监测、识别、评估、预警和处置体系,协调落实重大金融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处理地方金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件。
19.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制度和标准。行业主管部门履行有关监督管理和防范处置风险职责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依据授权配合做好管理协调金融机构的有关工作。协助指导金融机构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20.代表楚雄市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实施监督管理。拟订国有资产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制度和措施。负责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组织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完善经营激励和约束机制。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所监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推进全市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按干管权限,对所监管企业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
2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进一步增强财政部门的使命担当,科学地研判经济形势,认真谋划好财政工作,扎实推进各项财政改革任务,确保完成全年“四本预算”收支目标。
1.强化政治引领,不断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把讲政治作为立身之本,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先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扎实推进积极财政政策落实,强化税费政策供给,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切实保障基层“三保”,严肃财经纪律,完善税费支持政策,降低经营主体税费负担。管好用好专项债券资金,推动一批交通、水利、能源等利当前惠长远的重大项目建设,强化重点领域投入保障。大力支持科技创新,促进乡村全面振兴,推进区域协调发展,助力提升经济发展质量。
2.提高财政资金效益,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在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上下真功,用好增量、优化存量。一方面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对党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心的重大问题、提出的重大战略、作出的重大部署、交办的重大任务,不折不扣保障到位、落实到位。另一方面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不动摇,严控一般性支出、非刚性支出,强化预算执行约束,当好“铁公鸡”、打好“铁算盘”,把节约的财政资源用于保市场主体、保基本民生,以政府的“紧日子”换百姓的“好日子”。
3.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推动财政资金聚力增效。一是增强财政工作前瞻性和主动性,开展教育、卫生等重点民生领域财政投入保障机制专题调研,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推动教育、卫生等民生领域高质量发展。二是促进预算绩效管理、财政监督等形成配合,以大绩效理念,深度融合预算管理、财政监督、绩效评价、采购监督等,加强与市人大、纪委监委、审计部门联动,形成监督合力。三是选取社会关注度高,人大、审计高度关注的教育、医疗、等重点领域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强化评价结果应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四是落实部门绩效管理主体责任,进一步树牢部门绩效管理意识,全力做好2023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确保在州对市“预算绩效管理”指标考核排名处于全市中上水平。
4.持续加大财政监管力度,积极打造“四本预算”。一是组织做好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提高预算公开主体责任意识,加强对各预算单位相关工作的指导和督促。二是有效运用财政多项职能形成财政监管闭环。从预算绩效管理中发现的问题精准部署财政监督检查范围,以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倒查并清理相关单位内控制度设计和执行管控的漏洞,将内控和财政监督检查结果作为预算编审的有力辅助,切实提高财政管理水平,规范财政管理工作。三是进一步提升我市政府采购绩效。压紧压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按照问题导向原则,完善相关操作指引,加强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督,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扎实开展监督检查,着力强化结果运用,不断规范采购行为,提高政府采购的效率和效益。
5.持续强化民生保障力度,积极推进民生事业发展。一是始终坚持政府带头过紧日子、百姓和企业过好日子,勤俭节约办事业,下更大力气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取消非必要、非刚性以及低效、无效项目,腾出资金优先兜牢民生底线、支持公共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供给。二是深入推进教育领域优质均衡发展,支持建立全新机制的引才育才体系。加快补齐医疗、交通短板,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注重民生事业均衡发展,推动民生和产业共进。三是继续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提升城市“颜值”。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方式,鼓励社会力量增加非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楚雄市财政局共设置1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科、预算科、债务管理科、国库科、经济建设科、行政政法科、科教文化科、社会保障科、农业农村科、资产管理科、政府采购管理科、会计科、财政监督科、综合科、绩效管理科、金融管理科、金融服务科、党委办公室。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市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楚雄市财政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楚雄市财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财政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6人。其中:行政编制4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7人(离休0人,退休37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2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附表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财政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2967006.5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967006.5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部门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合计减少777772.47元,下降5.6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77772.47元,下降5.6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部门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收入减少的原因是我局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压减行政支出,节约办事,达到收入大幅减少的目的。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财政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2967006.52元。其中:基本支出10667413.45元,占总支出的82.27%;项目支出2299593.07元,占总支出的17.7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部门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823112.47元,下降5.9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95172.00元,下降6.12%;项目支出减少127940.47元,下降5.2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部门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局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压减行政支出,节约办事,达到支出大幅减少的目的。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财政局部门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667413.4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032030.43元,占基本支出的94.0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35383.02元,占基本支出的5.96%。从支出结构可以看出,我局的基本支出主要是保工资、保运转、本着节约办事的原则,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财政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299593.0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财政体制改革综合经费1930393.71元。主要用于保障为完成本职工作及上级和本级党委政府安排的工作任务及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实施期3年,主要用于:财政一体化平台系统运维服务费;预算单位及各银行横向网络运维服务费;局域网维护费;机关互联网宽带使用费,财政支出无纸化前置系统维护费;财政一体化预算单位财务服务平台搭建费;非税票据管理系统运维费;印刷及纸张采购;会计监督检查中介服务费;法律顾问服务费;支付专业银行零余额手续费;预算绩效评价中介经费;政采云电子卖场运行维护服务费 ;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费。使用补助资金后保障工作正常运转等项目,保证了财政工作的正常运转和财政各项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
2.福利彩票销售业务经费2218.00元。主要围绕“安全运行、健康发展”的安全方针,加强市场管理,强化市场营销宣传推广,深入引导和推动社会各界认识福彩,了解福彩、参与福彩,提升福彩公益品牌形象,努力完成年度销售任务。
3.楚雄市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建设示范单位创建专项经费160000.00元。通过对经济活动的风险进行防范和管控,逐步实现管理制度化,制度流程化,流程信息化,以强化内部控制,实现合理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的内部控制目标。
4、楚雄市财政局清算2022年度省级创业担保贷款奖补资金27400.00元。主要用于支持劳动者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推动解决特殊困难群体的结构性就业矛盾。
5、2023年全州财政一体化信息建设工作专项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财政网络及信息化系统安全等级保护项目实施;财政一体化信息系统、会计核算系统实施运维;网络租赁;我局机关中心机房及计算机设备运维服务;楚雄市差旅电子凭证网上报销改革项目运维实施;网络交换设备更换补助等。确保重要信息系统全年正常运行;保证网络系统架构合理、安全可靠,确保数据安全运行;保障我市机关网络办公环境的正常运转;保障财政专网稳定、数据交换安全畅通,推进我市财政信息化建设稳步向前。
6.2023年度中央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30184.36元,用于支持重点群体和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融资发展。
7.“八比八拼月擂台”行动奖励资金49,397.00元。楚雄市通过各项目标任务的设立,激发比拼单位形成比学赶超、奋勇争先的干事创业氛围。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财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964788.5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8%。与上年相比减少795330.47元下降5.78%,主要原因是我局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压减行政支出,节约办事,达到支出大幅减少的目的。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848977.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5.97%。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和公用经费。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不涉及此项经济收支业务。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不涉及此项经济收支业务。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不涉及此项经济收支业务。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不涉及此项经济收支业务。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不涉及此项经济收支业务。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不涉及此项经济收支业务。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37489.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94%。主要用于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746,656.85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98,547.36元;2080801死亡抚恤492,285.60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586666.8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3%。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68,037.00元;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33,219.81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265,180.08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0,23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不涉及此项经济收支业务。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不涉及此项经济收支业务。
12.农林水(类)支出57584.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4%。主要用于2130899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30,184.36元,2130804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27,400.00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不涉及此项经济收支业务。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不涉及此项经济收支业务。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不涉及此项经济收支业务。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不涉及此项经济收支业务。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不涉及此项经济收支业务。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不涉及此项经济收支业务。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3407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12%。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534070.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不涉及此项经济收支业务。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不涉及此项经济收支业务。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不涉及此项经济收支业务。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不涉及此项经济收支业务。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不涉及此项经济收支业务。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不涉及此项经济收支业务。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不涉及此项经济收支业务。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650元,决算为14915.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650元,决算为9988.5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6.97%,完成年初预算的38.9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4927.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3.03%,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92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财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650元,支出决算为14915.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650元,决算为9988.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8.9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4927.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压缩“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14915.5元比上年的21267.5元减少6352元,下降29.8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8715.00元,下降46.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363.00元,增长92.1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压缩“三公”经费支出。2023年公务接待费较2022年增加的原因是2023年省级专项考核、检查较多。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本单位不涉及此项经济收支业务。
2.购置车辆0辆。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财政管理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级专项考核检查工作68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4927元。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财政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35383.02元,比上年减少26356.46元,下降3.98%,主要原因是按照预算编制要求压缩公用经费、“三公”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88410.28元,印刷费38650元,水费4929.8元,电费3000元,邮电费25920元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楚雄市财政局资产总额922950.77元,其中,流动资产244806.34元,固定资产647156.4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30988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28862.2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21229.4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72.87平方米,账面原值26594.89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6594.89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36559.3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65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97909.39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65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3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部门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部门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部门)或部门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
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0100731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