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0103200901000
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管理高新区辖区内的国土资源行政事务,负责编制和实施高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规划;
2.负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和建设用地中农用地转用报批工作;
3.行使管辖区内一次性开发900亩以下国有荒山、荒地、荒滩用于林业、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生产的审批权;
4.负责高新区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上报文件材料组织、实施工作;
5.负责高新区辖区内的征地工作,负责土地征用的登记、统计;
6.负责土地一级市场流转、土地资产处置的审查报批工作及土地评估报告的备案工作;
7.负责土地市场管理,规范土地使用权交易行为,积极推行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8.负责土地权属争议的调处工作;
9.负责测绘行政管理和土地勘测定界行政管理的具体工作;
10.实施矿产资源的开发管理,矿业权许可及矿业权流转等工作,并参与或负责调处重大矿业权纠纷,保护合法探矿权和采矿权;
11.开展地质灾害群防群测,预警预报灾情巡查和灾情治理项目调查等的上报工作;
12.负责实施储备土地的前期开发及适时投放市场,调控土地市场供求关系,建立和管理有形土地市场,负责交易管理工作,管理土地交易活动;
13.负责收集、整理、发布交易信息、供求信息,定期发布基准地价、标定地价;
14.负责代理土地交易、接受委托,实施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受托代理土地使用权交易活动。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高新区党工委、管委和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安排,突出发展意识,把握政策导向,强化履职能力,认真对照年度重点工作任务,靠实责任,实化措施,全力服务保障高新区升级转型高质量发展。2023年获批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4558亩、批次城镇建设用地174.25亩,征收集体土地157.2亩,收储国有土地677.17亩,供应项目用地1347.19亩,省级重大项目已保障用地保障率83.33%,州级重大项目已保障用地保障率86.36%。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国土空间规划科、行政审批科、调查监测科、执法监督科、征地管理科、州土地储备中心高新区分中心、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
纳入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8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年末其他人员51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51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22,912,355.8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912,355.81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6,988,485.39元,增长286.7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6,988,485.39元,增长286.7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因职能划转并入我局,致使相关业务经费增加;二是2022年未下达征地拆迁款,2023年下达征地拆迁补偿款,导致数据增幅较大。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22,912,355.81元。其中:基本支出3,830,435.03元,占总支出的16.72%;项目支出19,081,920.78元,占总支出的83.28%;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6,771,242.99元,增长273.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334,145.18元,增长53.45%;项目支出增加15,437,097.81元,增长423.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3年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因职能划转并入我局,致使相关业务经费增加,以及2022年未下达征地拆迁款,2023年下达征地拆迁补偿款,导致数据增幅较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830,435.0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589,649.51元,占基本支出的93.71%;办公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40,785.52元,占基本支出的6.2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081,920.7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征地和拆迁补偿款11,562,949 元,占项目支出的60.6%;已征未利用土地管护专项资金2,426,031.41元,占项目支出的12.71%;开展项目服务经费2,599,209元,占项目支出的13.62%;技术服务专项资金810,000元,占项目支出的4.24%;专项业务经费434963.37元,占项目支出的2.28%;购买违法建设“零增长”保安服务工作经费1,248,768.00元,占项目支出的6.5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582,161.0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9.28%。与上年相比增加10,658,290.58元,增长364.53%,主要原因一是本年项目支出中2022年未下达征地拆迁款,2023年下达征地拆迁补偿款,导致数据增幅较大;二是2023年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因职能划转并入我局,致使相关业务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2,303.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4%。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25,595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2,057.33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4,651.28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80,420.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46,327.27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1,951.68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42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6,297,994.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37%。主要用于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征地和拆迁补偿款6,297,994.6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6,899,173.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80%。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中基本工资薪金、津贴补贴、奖金及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合计3,204,656.95元,办公费、差旅费240,785.52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中办公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合计3,453,731.37元。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2,26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0%。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0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0元。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0,785.52元,比上年减少471,804.44元,下降66.21%,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经费中劳务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04,562.52元,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的43.43%;差旅费54,623元,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的22.69%;其他交通费用81,600元,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的33.88%。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楚雄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分局资产总额74,026.74元,其中,流动资产4,576.86元,固定资产69,449.8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0,302.02元,其中固定资产(净值)减少30,888.9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189.4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2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7,989.4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支出: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中,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为维护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如基本工资、津贴、办公费、劳务费、交通费等。从财政的角度来讲,基本支出是指预算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项目支出是行政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项安排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01032009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