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04-/2024-1021030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4-10-21
发布机构: 楚雄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号: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表时间:
字体:[    ]

监督索引号53230103200801000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2023年,楚雄高新区科技创新局在区党工委、管委的正确领导下,持续推进创新驱动发展,不断夯实创新基础,全面激发创新活力,聚焦主体培育,聚力科技创新,提升服务水平,推动高新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主要职能为:1.负责高新区“双创"体系规划编制并组织实施;2.负责高新技术发展、创新主体培育、科技对外合作、科技成果转化工作;3.负责统筹知识产权管理工作;4.负责科技平台和孵化载体管理服务等工作,统筹中小企业创业园内企业的服务管理工作;5.负责高新区火炬统计、争先进位等工作;6.配合做好科技人才工作;7.负责园区科协有关工作;8.承办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加大创新主体培育和平台建设。一是积极组织企业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召开创新主体培育、创新平台建设市区一体化工作推进会,积极组织区内企业参加楚雄州、市举办的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一企一策”辅导会,对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进行“一对一”辅导;二是积极组织企业申报省、州企业技术中心、专家工作站等创新研发平台,促进企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截至目前,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6户,入库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73户,1户企业认定为云南省企业技术中心,1户企业获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命名,实现全省独角兽企业“零的突破”。

2.聚集创新要素构筑创新生态。一是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和培训服务工作,结合“4·26知识产权宣传周”“科技活动周”等时间节点,深入园区企事业单位开展多种形式的知识产权宣传和培训活动;二是积极组织企业参加楚雄州科技金融工作推进会暨政策宣讲会,举办2023年楚雄高新区科技金融专场培训班;全力推进楚雄高新区以企业创新能力为核心指标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评价体系试点建设工作。三是成功举办楚雄高新区第二届创新创业大赛(夏季场)及“彝创汇”科技成果专场路演活动。组织企业参加州创心创业大赛,其中1个团队拟获楚雄州第九届创新创业大赛一等奖;1户企业拟获楚雄州第九届创新创业大赛三等奖。四是组织太阳历文旅开发有限公司申报第十四批云南省科普基地。

3.积极做好火炬统计工作。一是做好火炬统计综合服务工作。认真做好2023年火炬统计月报、季报、综合年报及企业年报统计报表上报及企业报表数据年审工作。二是按质按量完成各项统计经济指标,为各部门整理并协调提供火炬统计及园区数据资料。三是积极开展2022年度《与评价相关的国家高新区调查问卷》,认真撰写火炬统计工作总结、火炬统计分析报告,完成楚雄高新区年度火炬统计评价相关工作。四是组织开展火炬统计企业业务培训、火炬统计企业年报及研发投入培训,指导企业填报年报表,收集、整理综合年报报表数据,强化火炬统计业务知识、操作系统及数据审核培训,参加培训人员达100多人次。五是按要求完成楚雄高新区现代中药与民族药(彝族药)创新型产业集群季度情况调查表上报工作。六是积极组织全区有研发活动的四上企业开展研发活动季度监测,为动态掌握企业研发投入及创新发展情况,支持科技创新与经济形式分析提供数据支撑。

4.统筹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一是加强党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专项整治活动,持续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以严的作风、实的举措推动工作落实。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建立干部职工廉政档案,排查关键部门和关键岗位廉政风险点,认真开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专题约谈暨“一把手”监督谈话工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立足岗位,尽职履职做好本职工作。二是按照区党工委、管委的统一安排部署,紧紧围绕“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及实干履职目标任务,认真组织实施2023年标兵标杆目标及实干履职指标任务。三是配合相关单位完成争先进位工作、优化营商环境等有关工作。四是按时完成管委会督查事项完成情况、每月重点工作计划、重点项目推进情况以及各种单项工作的综合性材料的报送。五是做好信访维稳、平安建设、保密、信息、意识形态、工会等单项重点工作。七是组织开展干部职工平时考核和季度考核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5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科、科技创新促进科、双创平台管理科、知识产权科、火炬统计科。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高新区科技创新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局。

纳入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高新区科技创新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12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2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收入及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高新区科技创新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8,820,263.2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820,263.28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0元,增长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0元,增长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元,增长0%。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局为20234月新成立行政单位,因无上年决算数据,故收入无法与上年对比。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高新区科技创新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5,820,263.28元。其中:基本支出821,767.48元,占总支出的14.12%;项目支出4,998,495.8元,占总支出的85.88%;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0元,增长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0元,增长0%;项目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局为20234月新成立行政单位,因无上年决算数据,故支出无法与上年对比。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创新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21,767.4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64,447.39元,占基本支出的93.0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7,320.09元,占基本支出的6.98%。

因楚雄高新区科技创新局为20234月新成立行政单位,故基本支出无上年对比数。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高新区科技创新局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998,495.8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楚高财预〔202330号小专项资金预算经费114,495.80元;楚高财预〔202312022年科技计划省对下转移(第一批)支付资金300,000.00元;楚高财预〔2023398号企业科技扶持和产业发展资金1,048,000.00元;楚高财预〔2023336号国科元科技公司运营扶持经费100,000.00元;楚高财预〔2023362号《中国科技产业》刊登经费36,000.00元;楚高财预〔202312022年州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100,000.00元;楚高财预〔2023245号楚雄八戒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运营扶持经费2,800,000.00元;楚高财预〔2023247号云南华派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装修补助经费500,000.00元。

因科创局为20234月新成立行政单位,故项目支出无与上年对比数。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高新区科技创新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20,263.28,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科创局为20234月新成立行政单位,故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上年对比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4,995.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6%。主要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1,123,721.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31%。主要用于科技成果转化与扩散支出和科学技术管理事务等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1,773.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2%。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21,518.2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7%。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障;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4,448,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42%。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管理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0,25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52%。主要用于职工住房保障;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高新区科技创新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无决算数和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楚雄高新区科技创新局为20234月新成立行政单位,年初无“三公”经费预算,至20231231日止,期间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0元的主要原因是自20234月成立至20231231日止,期间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高新区科技创新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320.09元,比上年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科创局为20234月新成立行政单位,故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无上年对比数。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4,838.00元,邮电费1,032.09元,其他交通费用21,45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楚雄高新区科技创新局资产总额6,031,330.71元,其中,流动资产6,031,330.71元,固定资产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科创局为20234月新成立行政单位,故资产无上年数,无法进行对比,资产总额全部为银行存款,暂无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375.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25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12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9,375.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9,375.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二)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四)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五)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0103200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