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04-/2024-1021029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4-10-21
发布机构: 楚雄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经济开发区环卫绿化处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号:

楚雄经济开发区环卫绿化处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表时间:
字体:[    ]

监督索引号53230103201201000

楚雄经济开发区环卫绿化处2023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楚雄经济开发区环卫绿化处主要为开发区城市环境及市政公共设施提供管理和保障,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城市街道垃圾清扫、运输、处理工作;监督检查区内各单位的环境卫生,有偿清扫、代运、处理单位的垃圾及粪便;管理城市公厕。二是负责城市绿化正常维护、修枝、浇水、病虫害防治、绿化垃圾日常清扫处理工作;建设发展苗圃基地,参与城市绿化验收工作。三是负责城市道路排水和路灯照明设施日常维护,对城市公共区域内的雨污管道、窨井盖、流水篦子进行清掏、维护处理等工作。四是具体负责开发区公用水电抄报、核对和费用收缴工作。五是负责开发区辖区内损坏城市路灯照明设施、城市绿化赔偿费用进行核算收缴和事后处理工作。六是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在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主管局的坚强领导下,以“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常态化为抓手,不断巩固创文创卫工作成果,持续加强公厕管理、灯光亮化、市政公共设施监督管理,确保灯光亮化率达97%以上,市政公共设施安全运行,为打造高新区优美整洁、舒适宜人的城市环境做出了积极贡献,2023年度具体工作如下:

加强市政公用设施日常管护和雨污管道清掏,保证安全、正常运转。

一年来,开发区环卫绿化处组织人员对区内排污管道、流水蓖子进行清掏,同时加强市政公共设施日常检查维护。全年来,共疏通高新区排污管道1263米,疏通雨水箅子125米,疏通公共厕所化粪池13次,抽排化粪池污水48车约380方,维修高铁站广场座椅50根,维修龙川江河道护栏25个点,总长25米,维修威楚大道绿化广场地板条90平方米,维修鹿城北路花坛、市民广场破损地砖38个点约50平方米。完成对高新区太阳历大道、永安路、振兴路等辖区道路的雨污管道排查,共排查雨污管道70千米,清掏雨污水井7300个,雨水箅子4380个,排污沟1128米,清掏淤泥800立方米,更换窨井盖、雨水箅子729个,更换损坏的人行道护栏105米,确保区内市政公用设施完好率稳固提升,安全运行。

加强灯光亮化日常管理维护,保证城市亮灯率。

坚持市政公用设施每天巡查,灯光亮化每周晚上两次检查值班制度,及时发现和维修市政设施,有效处理电路故障,保障灯光亮化率和市政设施完好率。一年来,维修路灯863盏,电缆短路处理30多处,处理开关闸阀14起,更换烧坏开关216个,更换交流接触器38套,更换电源开关2套,更换路灯灯头11个,灯杆2棵,更换模组电源180套,修复管委会健康步道至4号桥被盗电缆线1400米、龙川江河堤景观亮化被盗电缆线4800米,高铁站被盗电缆600多米,处理因交通事故被撞坏路灯8起,确保开发区路灯亮灯率97%以上。

做好城市防洪防汛应急工作,确保高新区地下管网的畅通。

合理制定防洪防汛应急预案,将辖区主要街道以及易堵塞点位路段采取定人定岗的方式实施管控。全年来,全体职工参与防洪应急工作6次,防洪应急工作有序实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市政组、绿化组、亮化组。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经济开发区环卫绿化处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既:楚雄经济开发区环卫绿化处。

纳入我部门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经济开发区环卫绿化处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8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0人(离休0人,退休0人)。

年末其他人员15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15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8辆,在编实有车辆8辆,属于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楚雄经济开发区环卫绿化处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楚雄经济开发区环卫绿化处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楚雄经济开发区环卫绿化处2023年度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收入及支出,《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为空表;楚雄经济开发区环卫绿化处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收入及支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经济开发区环卫绿化处2023年度收入合计8418622.5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18622.5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88308.00元,下降3.3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88308.00元,下降3.31%;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元,下降0%;事业收入减少0元,下降0%;经营收入减少0元,下降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元,下降0%;其他收入减少0元,下降0%。我部门本年度收入较上年度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由于市场化运作,区内公共厕所及洗手台管护交由其他单位负责,因此这部分经费我部门不再纳入年初预算,所以财政拨款收入本年度较上年度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经济开发区环卫绿化处2023年度支出合计8418622.59元。其中:基本支出1509091.89元,占总支出的17.93%;项目支出6909530.70元,占总支出的82.07%;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37472.00元,下降3.8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38641.80元,下降8.41%;项目支出减少198830.20元,下降2.80%;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元,下降0%;经营支出减少0元,下降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元,下降0%。我部门本年度基本支出较上年度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有2人退休,退休职工的费用由社保支付,因此人员工资及保险费用较上年度减少,所以基本支出较上年度减少;我部门本年度项目支出较上年度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由于市场化运作,区内公共厕所及洗手台管护交由其他单位负责,因此这部分经费我部门不再纳入年初预算,也不再负责支付相关运行经费,所以项目支出本年度较上年度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经济开发区环卫绿化处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09091.8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457904.89元,占基本支出的96.6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1187.00元,占基本支出的3.3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经济开发区环卫绿化处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909530.7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按功能分类可分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6909530.70元,主要是用于支付开发区内公用水电费5825595.51元,开发区内公共市政设施设备维修维护费1083935.19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经济开发区环卫绿化处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418622.59,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337472.00元,下降3.85%,我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度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由于市场化运作,区内公共厕所及洗手台管护交由其他单位负责,因此这部分经费我部门不再纳入年初预算,也不再负责支付相关运行经费,所以支出本年度较上年度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3969.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主要用于缴纳部门职工养老保险。

9.卫生健康(类)支出84050.1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主要用于缴纳部门职工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8188274.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26%,主要用于支付开发区内公共设施设备维修维护费、公用水电费、下水道清掏费、特种车辆运行维护费、部门职工工资等。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232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4%,主要用于支付部门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经济开发区环卫绿化处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没有增减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经济开发区环卫绿化处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元,比上年增加0元,增长0%,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动。由于我部门属于事业单位,所以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楚雄经济开发区环卫绿化处资产总额2212066.46元,其中,流动资产620739.74元,固定资产1591326.7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18314.9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18314.9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0103201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