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0103200101000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十二、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十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十五、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负责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日常工作,承担党工委、管委会的综合协调、事务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筹办党工委各类会议和重大活动;围绕党工委、管委会工作部署,开展信息收集、综合调研、动态反映等工作;负责党工委、管委会重要文稿的起草、规范性文件审核把关;负责高新区各部门请示事项的审核流转工作。
2.负责党工委、管委会机要、保密、档案以及信息、后勤管理保障、接待联络等机关日常事务运转工作。
3.负责督促、检查上级及高新区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4.承担高新区政策法制等综合研究工作。
5.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推进、指导、协调、监督以及服务工作。
6.负责高新区范围内信访工作。
7.负责区内的教育文化协调相关工作;负责劳动保障、劳动用工、劳动监察工作,解决区内劳动合同纠纷,开展劳动执法监察工作,协助做好劳动争议仲裁工作。
8.承办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在区党工委、管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办公厅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准确把握党工委、管委会工作要求,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代办公室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着力提升“三服务”工作能力水平。积极思谋,勇于担当,高效圆满地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
1.加强党的领导,强化政治引领。一是强化理论武装,不断夯实思想根基。加强作风建设,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省州市实施办法,扎实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坚持问题导向,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扎实开展“躺平式”干部专项整治工作,抓好服务保障不放松,全面提振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二是坚持问题导向,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
2.围绕中心大局,有力提升参谋辅政水平。一是抢抓省、州开发区振兴三年行动政策机遇,制定《楚雄高新区贯彻落实开发区振兴三年行动(2023-2025)实施方案,贯彻落实州政府主要领导调研高新区指示精神,提升楚雄高新区高质量发展。二是加强信息上报工作。编制“每日经济”日报,把捕捉信息的视觉放在落实中央和省、州、市决策部署上,拓展到学习先进地区经验做法上,延伸到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上来,为高新区决策部署提供参考。
3.聚焦落地见效,切实发挥督查督办作用。不断创新督查方式,强化督查力度,有力促进了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一是政务督查发挥促进推动作用。牵头抓好党委、管委工作决策和重点工作部署的落实,定期不定期对党委、管委和区领导及会议决定事项交办的工作事项进行领办督办。二是开展大比拼考核。立足区情,结合主责主业,共厘定14家单位和12家国有企业的实干履职目标考核体系26个,26个考核体系中均涵盖各单位和各国有企业的主要职能指标、重点工作指标和党的建设指标。持续用力推进全区“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大比拼工作,紧盯目标和压实责任,确保全区2023年度州考指标任务圆满完成。
4.始终把统筹协调作为办公室的谋事之道,把运转保障作为办公室立身之本,不断完善机制、创新理念、强化管理,着力提升办公室统揽全局、综合协调的能力,确保了高新区高效优质运转。一是协调服务规范有序。积极稳妥做好上下对接、内外协调、左右统筹等工作,在日常工作中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全区工作动态、困难问题、意见建议,第一时间传达上级和党工委、管委会决策部署、反馈下级贯彻落实情况和意见和建议,提出工作建议,推动工作落实,有效促进了情况传达和工作落实,确保了政令畅通。二是办文办会精细高效。在办文上,坚持“精简、规范、优质”标准,严把报备、收发、阅办、归档等环节,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各项公文办理制度和流程,及时掌握文件去向,及时催办、督办,确保公文快速有序流转。三是强化后勤保障工作。加强财务管理,保障工作运转。按质按量完成了2023年预算公开、财务支出、核算、报表编制以及2022年决算报表编制上报、决算公开等工作;按时完成工资造册、审签、发放,及时清算汇缴职工五险一金,办理职工各项保险新增、续保、停保、转移等工作。完成资产清查工作,及时登记新增及报废资产卡片,做到账实相符。加强对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工作,自接入了“全州一张网”车辆管理服务平台后,建立了严格的派车制度。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高度重视公务接待管理工作,做到非公务活动范围内,无公函的不予接待,按照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有关规定和办法。
5.强化责任担当,重点工作有序推进。一是做好机要保密安全畅通;二是稳固网络意识形态阵地;三是认真抓好人事管理;四是统筹抓紧抓实信访维稳工作。畅通诉求渠道,确保服务到位;五是完善群团组织健全机制;六是扎实有序推进作风革命效能革命;七是严格执行档案工作的各项制度,确保档案工作有序开展;八是加强应急值守;九是不断强化法治建设工作;十是严格落实挂包帮责任。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综合保障办公室、党务调研工作办公室、政务调研工作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办公室、督查绩效办公室、政研改革办公室、宣传信息办公室。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纳入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9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含行政工勤编制9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办公室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5人(离休0人,退休15人)。
年末其他人员27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27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本部门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收入合计13,031,372.1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031,372.14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26,719,687.05元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3,688,314.91元,下降51.2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3,688,314.91元,下降51.23%;上级补助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事业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其他收入减少0.00元,下降0.00%。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初预算增加创文创卫、健康教育经费等各项目资金,2023年4月机构改革后职能划转到市上管理;二是2023年收入支出较2022年减少,突发公共事项(疫情)不在管控,经费支出减少;三是单位机构改革后,人员增减变动,经费支出减少;四是个别项目因财政资金紧张,未按照预算批复及时拨付款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支出合计13,031,372.14元。其中:基本支出7,541,037.98元,占总支出的57.87%;项目支出5,490,334.16元,占总支出的42.13%;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26,719,687.05元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3,688,314.91元,下降51.23%。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676,084.51元,下降18.18%;项目支出减少12,012,230.40元,下降68.63%;上缴上级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经营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减少0.00元,下降0.00%。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机构改革,人员调减,经费支出减少;二是2023年疫情不在管控,突发公共事件项目支出减少;三是创文创卫及社会事务职能划转到市上管理,创文创卫、健康县城经费支出减少;四是个别项目因财政资金紧张,暂未按照批复及时拨付款项。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541,037.9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947,769.04元,占基本支出的92.1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93,268.94 元,占基本支出的7.87%。主要构成:行政运行支出6,083,781.29 元,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84,032.25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93,802.56 元,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含公务员医疗补助)264,736.04 元,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24,785.84元,住房公积金支出289,900.00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490,334.1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833,834.16元,包含楚高财预〔2023〕20号楚雄高新区2023年春节走访慰问一线工作人员经费支出48,000.00元;楚高财预〔2023〕30号2023年高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专项经费支出1,278,834.16元;楚高财预〔2023〕86号高新区管委会机关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购买服务项目资金支出300,000.00元;楚高财预〔2023〕137号高新区咨询信息专报经费支出111,000.00元;楚高财预〔2023〕132号创文创卫、健康县城经费支出96,000.00元。
2.教育支出1,300,000.00元,包含楚高财预〔2023〕71号楚雄高新实验学校管理服务经费支出1,000,000.00元;楚高财预〔2023〕17号楚雄高新实验学校开学前期介入经费支出300,000.00元。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56,500.00元,包含楚高财预〔2023〕30号2023年高新区综合管理部专项经费支出70,000.00元;楚高财预〔2023〕1号2022年云南省文旅企业新增流动贷款财政贴息资金支出86,500.00元;楚高财预〔2023〕1号2020年云南省精品酒店、旅游民宿、酒店品牌管理公司奖补专项资金支出200,000.00元。
4.对中小企业专项补助2,000,000.00元,楚高财预〔2023〕337号彝人古镇运营管理补助经费支出2,000,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031,372.1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26,719,687.05元相比减少13,688,314.91元下降51.23%,主要原因:一是2023年机构改革,人员调减,经费支出减少;二是2023年疫情不在管控,突发公共事件项目支出减少;三是创文创卫及社会事务职能划转到市上管理,创文创卫、健康县城经费相对减少;四是个别项目因财政资金紧张,暂未按照批复及时拨付款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917,615.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7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支5,490,512.35元;商品服务支出2,379,103.10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8,0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1,3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8%。主要用于楚雄高新实验学校管理服务经费、楚雄高新实验学校开学前期介入经费保障。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56,5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4%。主要用于楚高财预〔2023〕1号2020年云南省精品酒店、旅游民宿、酒店品牌管理公司奖补专项资金200,000.00元;楚高财预〔2023〕1号2022年云南省文旅企业新增流动贷款财政贴息资金86,500.00元;楚高财预〔2023〕30号2023年高新区综合管理部专项经费70,000.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02,620.6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84,032.25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93,802.56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24,785.84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264,736.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36,878.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14,558.04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3,300.00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2,0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35%。主要用于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彝人古镇运营管理补助经费支出2,000,000.00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89,9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2%。主要用于行政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289,900.00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0,000.00元,决算为161,060.5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0,000.00元,决算为132,068.5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2.00%,完成年初预算的82.5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0元,决算为28,992.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8.00%,完成年初预算的28.9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8,99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61,060.5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9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60,000.00元,决算为132,068.5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5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0元,决算为28,99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9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严格落实“三公”经费支出管理工作严肃财经纪律,简化公务接待,规范公务用车,厉行节俭节约,杜绝铺张浪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加强公务用车管理,规范公务用车,控制用车成本;公务接待费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2023年初区公务接待不在由党政办公室统一统筹,各局室公务接待自行编制预算、支配使用,其次严格落实财经纪律,做到实函接待,无函不接待。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174,364.50元减少13,303.97元,下降7.6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0,214.97元,下降7.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089.00元,下降9.6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简化公务接待,规范公务用车,所以“三公经费”费用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主要原因是从严安排出车,控制用车成本,提高车辆使用效率,规范单位因公用车管理,所以费用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主要原因是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规定,简化公务接待,其次各局室自行接待,编制预算费用自理,所以单位公务接待费用有所下降。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本年公务用车执行公务活动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接待人次310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3,268.94元,比上年3,327,563.03元减少2,734,294.09元,下降82.1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外聘人员工资预算支出分类由劳务费调整到其他工资福利,其次严格安排出车,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公务用车维护费及其他交通费用有所下降。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59,221.23元、电费支出80,000.00元,差旅费89,924.00元、公务用车维护费132,068.53元、其他交通费费用232,055.18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资产总额1,674,066.21元,其中,流动资产58,614.12元,固定资产1,615,452.0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2,282,544.42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08,478.21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减少)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2,823.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2,823.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4.项目支出:除人员工资、社会缴费和机关运行的基本经费以外的其他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市级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财政拨款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根据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后的支出按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具体指单位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支出(不包括基本建设、固定资产等投资支出)。
7.“三公”经费: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30103200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