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cxs004-/2024-1021022 信息分类:
发文日期: 2024-10-21
发布机构: 楚雄市财政局 生成日期:
称: 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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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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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部门

决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有关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安排部署精神;制定全市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推进工作,组织对市级各部门承接、下放、精减、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及时进行调整。

3.负责办理市级部门划转的行政审批事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负责对市级部门未划转的行政审批事项,以及垂直管理部门行政审批事项进驻市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理审批的事项进行管理;对市级部门派驻乡镇机构开展行政审批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5.负责组织市级部门划转行政审批事项涉及的现场勘查、联合验收、技术论证和社会听证等工作。

6.负责全市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体系建设的协调指导工作;负责市政务服务大厅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检查考核,对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和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负责领导和管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导管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实施现场综合监督管理;协助查处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投诉举报。

7.负责规范管理进驻中介超市中介机构的执业行为、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承担投资审批中介超市的日常监督管理。

8.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诉、举报并及时处理。

9.负责全市电子政务的规划和指导管理,协调实施电子政务建设工作;负责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管理,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综合施策,提升政务服务“三化”水平。一是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抓好行政权力事项规范管理,依托云南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政务服务事项进行统一规范,实行线上线下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截至目前,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发布率、网上可办率均达100%,全程网办和零跑动比例达95%以上。二是持续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进一步规范市、乡镇、村(社区)便民服务场所设立、窗口设置、便民服务业务办理、审批服务行为,市、乡镇、村(社区)三级政务服务场所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目前,全市15个乡镇、154个村(社区)政务服务场所名称已全部规范统一。三是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将涉及群众和企业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集中至市政务服务大厅实行“一门办”,今年,全市政务服务窗口共办理各类审批服务事项165.04万件。推进“一窗通办”改革,按照省公安厅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要求,重新对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服务区进行调整优化和提升改造,设置23个公安“一窗通办”窗口,实现户政、交警、出入境等高频事项“一窗通办”。增设2个“潮汐窗口”根据办事群众人流量灵活增派工作人员,加急为群众办理高频业务。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全市82项政务服务事项实现“跨省通办”。积极推行“帮办服务、预约服务、错峰服务、延时服务、上门服务、免费代办、进园区服务”等多样化便民利企服务,在大厅设置“惠企政策一站式服务专窗”“老年人综合服务窗口”,为老、弱、病、残、孕等特殊办事群体优先提供主动上门服务。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今年以来,办理各类诉求事项6件。

2.守正创新,深化审批服务改革。一是持续深化简政放权,高标准高质量编制《楚雄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公开发布我市239项行政许可事项。二是巩固提升“一颗印章管审批”改革。持续深化“一颗印章管审批”改革,“审管分离”的格局基本形成,市、乡两级联动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经验被省、州推广。推行“一颗印章管审批”以来,市行政审批局共办理行政许可事项150606件。三是扎实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企业开办再提速,通过“云南省市场主体智能化开办”系统PC端、APP、微信小程序等渠道,企业开办时间从0.5个工作日内缩短至数秒。同时,为新开办企业提供免费刻制印章服务。今年2月,楚雄市发出首张企业智能化无干预审批营业执照,标志着楚雄市市场主体登记服务全面迈入“智能办”“自助办”新阶段。今年,全市新登记市场主体22062户,净增市场主体14520户,全市市场主体总数达87094户。四是抓紧抓实乡镇明责赋权扩能工作。按照“乡镇选取、部门评估、县级确定”的程序,编制印发《楚雄市乡镇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15个乡镇共梳理出8大类共3852项行政职权,通过印发文件、在市人民政府网站等渠道率先在全州公布。更多行政职权事项下沉乡镇,赋予鹿城镇、东瓜镇行政职权121项,东华镇、大过口乡在2021年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试点赋权的基础上再赋权42项,共赋予行政职权293项,赋予子午镇、紫溪镇等11个乡镇行政职权124项。

4.攻坚克难,持续推进“智慧政务”建设。全面接通全市154个村(社区)电子政务外网,打通省、州、市、乡、村五级电子政务网“最后一公里”,实现市乡村一体化平台线上查询和申办受理,可提供市乡村三级协同办公系统公文互传、连通视频会议系统等服务基层功能。建成并上线运行政务服务“排队取号”系统、“好差评”系统,提升便民利企服务水平。持续完善24小时自助服务区功能,填补市政务服务中心非工作时间和节假日期间的服务盲点。推行“掌上办”,“一部手机办事通”已上线20个主题1379个事项,结婚证、电子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等56种电子证照“扫码亮证”和共享复用。

5.多措并举,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满意度,全市政务服务事项评价主动评价率96.13%,差评回访整改率100%。不断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创新成立楚雄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帮办代办、靠前服务园区企业服务工作站,将服务窗口前移,持续提升企业办事便利度。对全市重点企业、重点投资项目实行“提前介入、部门联动、帮办代办、容缺受理、限时办结、跟踪服务、延时错时服务”等行政审批服务制度,今年以来,共为重点企业帮办代办事项138项。持续抓好招商服务。开通招商引资项目绿色通道,从市场主体登记等全生命周期出发,实行“零缝隙”对接、“零障碍”准入、“零间隔”服务,群众满意率达99.8%

6.对标先进,打造高效交易平台。深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建设。严格对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标准》,对交易中心各区域进行改造,按照标准规范设置“五区八室”。深入推进远程异地评标。严格按照省州远程异地评标“三随机”工作部署要求,率先与州本级、禄丰市开展“三随机”远程异地评标。9月,又率先在全州完成首轮与滇西片区大理州、丽江市、迪庆州、怒江州4个州市及部分所辖的县市(区)远程异地项目“三随机”评审工作,工作持续走在全州县市前列。深入推进隐性壁垒专项整治。认真落实省州公共资源交易领域隐性壁垒专项整治工作部署要求,制定工作方案、召开联席会议,按时开展自检自查和交叉检查。同时,严格按照省州交叉检查发现问题交办整改要求,认真抓好问题整改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今年,楚雄市共组织开展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国有产权、国有建设用地出让等交易项目211个,交易额92.93亿元,通过招标节约资金8405.04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有9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政策法规科、投资服务科、社会事务科、市场服务科、督查科、信息网络科、政务服务科。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部门);

2.楚雄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部门)。

(二)决算部门构成

纳入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部门决算编报的部门共1个,其中:行政部门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0个,其它事业部门0个。分别是:

1、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纳入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部门决算编报的部门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不一致。不一致的原因为我部门所属单位楚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楚雄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属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部门,部门决算由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统一编报。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0人。其中:行政编制2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4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0037729.3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037729.32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部门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11890.95元,增长3.2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11890.95元,增长3.2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主要原因为2023年市财政资金保障到位,年初下达的资金预算拨付到位,导致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11890.95元,增长3.21%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0037729.32元。其中:基本支出9126323.07元,占总支出的90.92%;项目支出911406.25元,占总支出的9.0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部门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11890.95元,增长3.2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17070.31元,增长3.60%;项目支出减少5179.36元,下降0.5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基本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为2023年市财政资金保障到位,年初下达的基本预算拨付到位,导致基本支出增加317070.31元,增长3.60%;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为2023年我局认真落实过紧日子思想,厉行节约,压缩开支,导致项目支出减少5179.36元,下降0.57%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9126323.07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8567275.22元,占基本支出的93.8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59047.85元,占基本支出的6.1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11406.2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专项业务支出主要用于政务服务中心保障运行经费405160.25元,行政审批中心证照印刷费30000.00元、法律顾问服务费20,000.00元,政务中心网络使用费456000.00元,邮件寄送费246.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37729.32,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311890.95元,增长3.21%,主要原因是2023年市财政资金保障到位,年初下达的基本预算拨付到位,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11890.95元,增长3.2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500681.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69%。主要用于本部门的日常运行支出和专项业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32740.1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30%。主要用于本部门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支出和退休人员的未归口管理的行政部门离退休费。

9.卫生健康(类)支出466687.3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5%。主要用于本部门在职职工的行政部门医疗支出和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3762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6%。主要用于本部门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9923.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9923.5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49.62%,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9923.5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9923.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元,决算为9923.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62%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局涉及的三公经费支出只有公务接待一项,在公务接待工作中,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公务接待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务接待活动严格审批,从源头上管理好公务接待活动,并要求每次公务接待活动必须有三单二票一函相关材料,确保按程序、按标准、按要求进行公务接待活动,全面控制公务接待支出,从而我局2023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8953.50元,下降47.4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8953.50元,下降47.43%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我局涉及的三公经费支出只有公务接待一项,在公务接待工作中,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公务接待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务接待活动严格审批,从源头上管理好公务接待活动,并要求每次公务接待活动必须有三单二票一函相关材料,确保按程序、按标准、按要求进行公务接待活动,全面控制公务接待支出,从而我局2023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0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内各地、州、县、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到我局考察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9047.85元,比上年减少807416.03元,下降59.09%,下降主要原因是2022年市财政运行困难,年初预算资金拨付不到位,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下降59.09%。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经费开支、水电费、电话费、公车平台公车使用费、公务接待费、职工差旅费、购买社会服务人员工资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楚雄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资产总额132,980,361.40元,其中,流动资产7,770,541.51元,固定资产125,209,819.8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7,175,254.1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0,176,213.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00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000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部门无其它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部门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部门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部门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部门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部门)或部门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监督索引号53230100756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