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30100721801000
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政策研究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能
1.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政策研究室主要职能:根据市委安排,参与或负责部分市委综合性文稿及市委领导重要文稿的调研、起草工作;参与起草或组织协同市级有关部门共同起草、修改市委重要文件、文稿。根据市委的意图和工作部署,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组织或协同市级有关部门、乡(镇),就市委关注的党的建设、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供市委决策参考。调查了解各地各部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和省、州、市党委重要决策部署情况,及时向市委反映新情况、新做法、新经验,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供市委决策参考。承担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日常工作,负责处理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文、办会、办事等日常事务工作。承担协调推动、督促检查全市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负责督促各领域、各方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州委、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改革精神、改革决策部署等;负责中央和省委、州委、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改革督察的联络协调、组织实施、督促整改等工作。承担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改革宣传工作,负责总结、宣传、推广全市改革先进典型经验,组织协调开展改革调研工作,积极为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提供决策参考意见建议。负责完成州委政策研究室和市委、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职能: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委改革办)设在市委政策研究室,接受中共楚雄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的日常事务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面深化改革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推动、督促落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相关要求。设置市委改革办秘书科,负责处理市委改革办日常事务工作,负责牵头组织落实市委改革办改革协调、改革督察、改革宣传等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任务。市委政策研究室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市委改革办有关工作,接受市委改革办的统筹协调。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大兴调查研究,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一是坚持把开展调研作为服务决策的重要基础,紧扣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确定12个调研课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推荐并申报2023年度楚雄州社科规划社会智库项目3项。二是积极落实文稿服务、决策参谋工作职责,建立“全员参与、责任到人”工作机制,全体干部职工按年初课题分工要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编发《领导参阅》12期,调研文章被州级刊物《楚雄政研》采用8篇。三是积极拓展调研工作领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大兴调查研究的部署要求,围绕全市工作重点领域和热点难点问题,面向市属相关单位和部门征集研究课题及调研文稿,编辑印发《领导参阅专报》1期,不断拓宽调查研究的深度和广度。四是认真配合上级部门开展专题调研。配合州委政研室开展沪滇协作产业园调研、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大通道建设调研,参与耕地保护工作、新型城镇化建设、2023彝族火把节“安保维稳”专题调研等,积极参与文稿撰写及情况收集、报告撰写、材料报送等相关工作,做好对接联络乡镇、村(社区)等服务保障工作,撰写报送《楚雄工业园区规划建设情况》《楚雄现代种业产业园情况》等调研材料3篇。
2.做好文稿起草,积极履行以文辅政职责。一是主动融入市委、市人民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以文辅政参谋助手作用,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及水平。牵头起草《中共楚雄市委办公室 楚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市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共楚雄州委 楚雄州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楚雄高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代拟稿)》,参与起草市委十届五次、六次全会、全市经济工作会等会议相关材料及文件。二是配合做好州委相关文稿的起草工作,牵头撰写《楚雄市客货邮融合畅通乡村物流“双循环”》《楚雄市子午镇精准施策整改耕地流出问题》《楚雄市大过口乡“四强措施”筑牢森林防火屏障》 《楚雄高新区改革赋能 打造高质量发展主阵地》等经验材料,其中《楚雄市大过口乡“四强措施”筑牢森林防火屏障》被州委办《工作情况交流(第10期)》登载,得到了州委刘勇书记的肯定性批示。三是积极牵头并与部门配合做好相关材料的起草工作,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部门配合下,牵头起草《楚雄市2023年城镇住宅小区违法违规建(构)筑物清理整治情况报告》等材料,报送州委主要领导。
3.统筹推进改革,助力经济社会发展。一是精心谋划改革工作。聚焦影响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福祉改善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强统筹谋划,全面持续深入推进各领域改革,筹备召开市委深改委会议5次,审议改革方案16个,督促出台改革性文件47个。研究制定《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明确10大领域30项改革事项;制定出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3年工作台账》《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3年度会议议题计划》,细化10大领域167项改革台账任务,重要改革试点任务10项,推进重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二是健全完善改革工作机制。调整充实10个专项小组、15个改革专题组组成人员及改革联络员、改革督查专员,聘请改革特邀观察员94名;健全完善专项小组、涉改部门、乡镇绩效考评机制,制定《楚雄市2023年度大比拼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评分办法》,加强业务指导,实现市属43个涉改部门、15个乡镇考核全覆盖。三是推动改革创新。认真贯彻落实改革“五项制度”,配合省州完成8轮17个调研主题蹲点督导调研工作,完成市级4轮8个调研主题蹲点督导调研任务,形成《楚雄市医药卫生事业发展情况》等调研成果报告4期;开展改革分析研判22次,其中市委深改委开展改革分析研判2次、各改革专项小组开展改革分析研判20次,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事项稳步推进,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显著增强;成立联系服务工作小组,主动深入10个改革专项小组和15个乡(镇)开展服务联系工作,累计开展联系服务、指导督促25次,促进改革工作业务提升。
4.强化改革督察,推进改革任务落实。围绕《州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3年督察计划》,分解下达改革督查评估任务11项,督促各专项小组、各涉改部门抓好工作落实。制定《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3年督察计划》,分解下达16项改革督察任务,市委改革办、各专项小组围绕督察项目清单对市属12家部门开展实地督察。
5.打造特色亮点。加强对各领域改革亮点的深度挖掘和提炼,形成了一批可推广复制的改革典型经验,在《楚雄治理通》发布改革经验交流、工作动态64篇,编印《楚雄市改革快报》12期36篇,《楚雄州东华镇:枇杷香里说丰年》《楚雄州“一件事一次办”跑出服务“加速度”》改革经验被《云南改革快报》刊载,被刘勇书记批示表扬;《楚雄市打好污水治理“组合拳”改善龙川江水环境》等9篇改革经验被《楚雄改革快报》刊载;《楚雄市“五引五化” 助推特色魔芋产业高质量发展》获评州级做好“土特产”文章“十大典型案例”,楚雄市“乡村客运+快递物流实现“客、货、邮、商”融合发展入选全州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效能建设典型案例。
6.落实帮扶责任,促进乡村振兴。一是按要求完成驻村工作队员的轮换,持续抓好新村镇洒树咪村委会的帮扶联系工作。二是组织干部职工联系走访,积极开展思想教育、政策宣传、扶贫帮困等工作,及时研究完善帮扶措施,确保联系户持续增收。三是积极落实各项帮扶措施,认真开展脱贫户、边缘户返贫风险监测工作;配合做好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计划信息采集、录入工作,协调落实2名大学生困难补助8000元、补助1户白血病脱贫户临时救助金1000元、开展扶贫消费0.78万元;四是督促指导洒树咪村委会新村小组、西叉村委会岔路小组开展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建设,研究确定洒树咪村委会山尾巴小组2023年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示范建设项目,加强督促指导,协调落实工作经费25000元,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确保项目建设按时限完成。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调研科、市委改革办秘书科、改革研究中心。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政策研究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政策研究室。
纳入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政策研究室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政策研究室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政策研究室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政策研究室2023年度收入合计2320836.3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20836.32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元(含教育收费0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4228.78元,增长1.9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4228.78元,增长1.9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3年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缴费等增加44228.78元。
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政策研究室2023年度支出合计2320836.32元。其中:基本支出2201047.56元,占总支出的94.84%;项目支出119788.76元,占总支出的5.16%;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4228.78元,增长1.9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05832.91元,增长5.05%;项目支出减少61604.13元,下降33.9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主要原因:一是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等支出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105832.91元;二是压缩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减少61604.13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政策研究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201047.5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077391.06元,占基本支出的94.3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3656.5元,占基本支出的5.62%。人均公用经费支出8832.61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政策研究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9788.7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办公费57087.75元,主要用于调查研究及市委改革办日常运转支出;邮电费10008元,主要用于网络通信服务支出;差旅费12198元,主要用于工作人员差旅费支出;会议费9500元,主要用于市委深改委会议费支出;劳务费30995.01元,主要用于临聘人员经费支出。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政策研究室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20836.3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44228.78元,增长1.94%,主要原因一是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等支出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105832.91元;二是压缩项目支出,项目支出减少61604.13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32903.6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98%。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人员工资、津补贴、死亡人员抚恤费及日常运转的支出和开展调查研究、全面深化改革等专项业务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8233.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4%。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6566.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5%。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6313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3%。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元,决算为53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元,决算为53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完成年初预算的29.8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38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政策研究室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元,支出决算为53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8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元,决算为53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8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市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压缩一般性公务接待,减少公务接待陪同人员。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296元,下降35.4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96元,下降35.4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市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规定,加强公务接待管理,压缩一般性公务接待,减少公务接待陪同人员。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州到我市开展改革督察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政策研究室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3656.5元,比上年减少15615.5元,下降11.2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压缩人均公用经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794.8元,公务接待费538元,工会经费15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06323.7元。
截至2023年末,中国共产党楚雄市委员会政策研究室资产总额119130.27元,其中,流动资产85792.78元,固定资产32587.49(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75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44082.7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5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5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95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950元。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本部门无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采取竞争、择优、公开的形式,使用财政性资金,以购买、租赁、委托或雇佣等方法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制度则是采购政策、采购方式、采购程序和组织形式等一系列政府采购管理规范的总称。
(四)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确定的年度事业发展项目而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30100721801111